【精華】勞動合同範文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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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勞動合同範文錦集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根據《勞動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規定,本公司解除和該員工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特此證明。

(公司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本單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於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 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xxx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年,其中試用期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3、本合同期限為完成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該任務結束時終止。

4、乙方屬初次錄用的,在本合同期內試用期為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或短於3個月期限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部門、科室、車間、班組)為(職務、工種、崗位)工作。主要生產經營(工作)任務是:;勞動定額是:;質量要求是:

工作地點是:。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崗位(職責)責任書》,作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且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在職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節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本單位(學徒工□、熟練工□、生產□、營銷□、技術□、管理□、)崗位系列的工資標準,按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工資的標準,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現定為元,並每月按乙方工資的%增發性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江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且不低於甲方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乙方享有與甲方其他職工同樣晉升、調資的權利。

4、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加班工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西省工資支付規定》等有關規定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按乙方工資總額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每月按本人工資%(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2、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江西省有關規定辦理。

3、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遺屬補貼,按國家和江西省有關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衞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等手段致使甲方簽訂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聽取工會意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七)條第1、4、5、6款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按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設區市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20xx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上述約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年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約定以下事宜:

1、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使用專項培訓費用萬元,送乙方到參加專業技術培訓,培訓結束後,乙方同意為甲方服務年。乙方若違反服務期限約定,應當按專項培訓費用總額與服務期限平均,逐月遞減支付未履約期限的違約金。

2、乙方(僅限於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在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競業限制的範圍為;地域為;期限為年個月(不得超過二年)。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按萬元/月,每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總額萬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4、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單位)蓋章: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勞動者)簽字:

年月日

勞動合同鑑證機構蓋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單位名稱):

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姓名: 原身份: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鐵道部、勞動部《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工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方式,按鐵道部及甲方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符合國家、鐵道部及甲方規定範圍內的各種保險、福利性補貼、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女職工人流期、經期、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待遇,因工負傷致殘、死亡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病假工資和死亡待遇,按國家、鐵道部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已享受工資性補貼的,其家屬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費醫療待遇。

5.乙方按規定委託甲方代為扣繳本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要牢記“人民鐵路為人民”的服務宗旨,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鐵路各級關於路風建設的有關規定,廉潔奉公,維護鐵路良好形象和聲譽。

4.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鐵路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層站、段內部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的,或受甲方派遣從事其他臨時性工作(如搶險、救災等)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調整或派遣。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工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發生嚴重路風事件,或多次發生路風一般事件屢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職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傷亡事故之一的。

(4)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x污受x情節嚴重的。

(5)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

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6.依據上述第3、4、5款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同級工會的意見,如工會提出異議,應複議後再作出決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難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1.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經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無效的,應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申請仲裁或訴訟。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後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

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

賠償甲方技術培訓費、職業技能鑑定費、因未履行完勞動合同造成的損失費和重新錄用人員費、 等。

九、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出如下變更: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續訂勞動合同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年 月 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續訂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身份證: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 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於南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__按每月:3500元/月_,到月支付70%的工資款,剩餘款協議解除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甲方按月實行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九小時制度(含夜間加班)。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

第五條 勞動(機械操作)條件

(一)乙方在機械操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作業。

(二)乙方每日負責機器的檢查及保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南昌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

1、乙方在操作機械過程中要規範;2、聽從甲方工作按排。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人為損壞機械,乙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

性 質 :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現 住 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緊急聯絡人及連絡電話:

為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為,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核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並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核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三)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後,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序經批准後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週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無故剋扣行為:

1、 甲方依法代釦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釦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釦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污盜竊、職務侵佔、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乙方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於乙方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簽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雙方達成的協議如下:

一、因為乙方患病,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進行治療。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在用人單位給其另行安排工作之後仍不能勝任的原因下,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與乙方協商,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二、甲方與乙方約定勞動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社保及公積金繳納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工資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自願放棄其他的訴求。

四、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__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甲方應給乙方提供解除合同的相關證明。

五、本協議至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 篇8

1、《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六條規定:工會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方面的指導、幫助,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會應當代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交涉,依法維護勞動者在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合法權益。

3、《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八條規定: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説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4、《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5、《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當事人雙方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期限內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約定屬於選擇性約定。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須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識、身體狀況、勞動技能等。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説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

使用提示:

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勞動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勞動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

使用提示: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範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台帳記錄。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瞭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以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但約定的終止條件不得與法律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相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單位可以和特定的勞動者(如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和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經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關於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的相關內容,也可另行通過專項協議的形式約定更為詳細的內容。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進入公知狀態後,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的範圍僅限於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超過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僅適用當事人有服務期約定或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情形。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於下列情形:(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二)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

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為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勞動合同 篇10

甲 方:北京北大維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海淀南路30號航天精密大廈10層

乙 方:住 所:

户 名:

帳 號:

開户行: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安排有關20xx高層專家會議(活動),乙方接受委託。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會議(活動)時間:20xx年 月 日 月 日

2、活動安排: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由授權代表蓋章,作為本協議附件。

3、活動人數:350人(具體人數按照實際人數計算)。

4、活動地點:濟州島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和安排本次20xx高層專家活動(會議),包括活動的日程安排、與會人員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務項目,具體內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應嚴格執行。

三、費用

單人活動費為人民幣 元/人,甲方為本次服務須向乙方支付會議(活動)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費用明細見行程表。

本協議生效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 元,20xx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筆款項 元人民幣;本委託事項履行完畢後,乙方提交實際費用明細表,甲方在收到費用明細表後五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乙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

會議(活動)期間,應甲方要求或客觀情況變化,在不增加乙方損失的情況下,上述費用因會議(活動)有增加或減少時,應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結算。如果該項變化要求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者乙方提出該項變化給甲方造成損失,並且該項損失無法挽回時,提出方應當對此損失予以賠償。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務(會議)活動安排方案,並取得甲方授權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確定後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務項目的要求,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若該等取消或變更產生實際損失時,則該損失由甲方承擔。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確定的事項、任務和標準;如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3.為保障參加人員在會議(活動)期間的安全,為參加活動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宜。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五、甲方的義務

1.事先明確對活動安排的要求,及時審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併為乙方組織安排本次商務會議(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

2.對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盡到管理職責。因非乙方原因,參加會議(活動)人員的行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時,應當先行履行賠付義務。

3.按照約定支付活動費用。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遲延支付費用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同時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

1.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協議條款或轉讓協議項下權利義務,但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將部分工作委託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變更協議內容的,應當確保另一方的權利不會受到損害;因該變更行為而增加的費用由提出一方承擔,造成另一方損害的,應當給予充分補償。

七、第三方責任

對由於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甲方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因乙方委託的第三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給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造成損失時,乙方負有賠償義務。但對於因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在獲得乙方賠償的同時,應當將其追償權利書面轉讓給乙方。前款所述的乙方委託的第三方,不包含負責運輸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從居住地(或出發地)到會議(活動)地,以及從會議(活動)地返回居住地(或出發地)的航空、鐵路、輪船及其長途汽車的承運人,乙方只是代購此項運輸的相關運輸服務,不產生委託的法律後果。若因提供此項服務的承運人的責任,造成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損失時,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當依據相關運輸票據向責任人及相關保險機構行使賠償主張,乙方不負任何賠償義務。

八、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後,守約方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賠償。

九、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

1、成團人數為參考人數,具體旅遊者人數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單人數計算,但甲方最遲不能晚於20xx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人員名單。

2、活動費用單價為固定價格,即 元人民幣/人;暫估總費用為 元(具體金額按照實際人數*固定單價的方法進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單人房間,每個住單間者需要補 元/人的住宿差價;

4、乙方保證甲方所有參團人員能夠成行,如果因機票、酒店房間或其他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人員未能全部成行,乙方除應立即雙倍退還未能成行人員的所有旅遊費用。如未能成行人員超過20人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給甲方已經支付的費用。

5、實際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於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甲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將甲方已經繳納的費用全部返還(已經發生的費用可以予以扣除)。

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議的執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該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應當履行。補充協議可以由雙方授權代表或會議(活動)負責人簽署。

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之前甲乙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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