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合同十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編號:
被通知人:
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____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係: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5、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6、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10、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到期;
12、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13、其它:
您可領取經濟補償金:____元,其它費用:____元
請您於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週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勞動合同書是一個示範性文本,不作為強**性文書,餐飲業員工勞動合同。
二、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工。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四、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五、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六、本合同中的空白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白欄,請打上/。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需要補充約定的事項,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在本合同第九條中補充約定。
八、本合同書用鋼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九、甲方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舉報、投訴電話:xxx。
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或無固定期限,終止條件為_________)。其中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依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三)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四)甲方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二)甲方於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三)甲方應當依照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二)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工作、生活環境。
(三)甲方應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以及生育保險規定,落實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保護措施。
(四)甲方應當採取措施,做好預防,避免和減少工傷、職業危害。甲方應當公示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
六、勞動紀律:
乙方要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並告知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
七、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
甲方、乙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可終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工商註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違反合同的責任及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職工索要10年前加班費勝訴 北京各法院近期受理大量類似案件———
本報訊 近日,西城法院審理的一起勞動爭議案終審落判。北京市一中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要求北京某物業管理公司支付該公司員工孫先生11年的加班費和25%的經濟補償金共計6萬餘元。近來審理了大量職工翻老賬索要10年甚至20年加班費案件的房山法院民一庭方庭長告訴記者:“真擔心如果一個企業有多起這類案件,會把企業判垮。”
孫先生1998年9月進入被告物業公司,一直在公司做電梯維修工。據孫先生稱,按照公司的勞動規章制度以及電梯維修工的職責,其從事的工作全年無休,24小時不間斷在崗。但是進入公司工作11年來,公司卻沒支付過他任何加班費和經濟補償。去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孫先生依據該法起訴,要求公司支付其1998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的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17萬餘元。
據查,孫先生的工作為綜合計算工時制,即按月綜合計算工時,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趕上輪班也不能休息。此案審理中,孫先生向法院提供了證據,向企業討要11年內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的加班工資。雖然被告物業公司在案件審理中提出孫先生的起訴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但是兩審法院都判決支持了孫先生索要11年加班費的訴訟請求。
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告訴記者,按照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時效為60天,但是像孫先生這種一直在一個企業連續工作如何認定訴訟時效,在《勞動合同法》中卻沒有明確規定。目前法官審理這類案件只能根據北京市高院的精神,對於職工翻老賬索要加班費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的案件,兩年以內部分由企業舉證,兩年以上部分由職工舉證。如果職工能夠證明企業10年或者20年一直拖欠加班費,法院應該支持職工的訴訟請求。
房山法院的方庭長告訴記者,由於《勞動合同法》對連續工作狀態索要加班費的案件沒有規定訴訟時效,各法院都受理了大量這類案件,房山法院受理的索要加班費最長的案件為20年。被告單位又以國企為多。在審判實踐中不少被告企業都提出,用現在的《勞動合同法》來追溯10年甚至20年前的企業用工制度不科學,這麼判下去有些企業將不堪重負甚至被判垮,但是作為具體執行法律的法官也只能依法判案。
法官們希望最高法院在出台《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時,考慮到這一點。
勞動合同 篇4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備註:
1、 本合同代簽或塗改無效;
2、 本合同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要清楚。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 月日起至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 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如因為及時準確告知、發生法律後果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甲 方 蓋 章: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勞動合同 篇5【案例簡介】
某建築總公司下屬有十幾家分公司。由於近年來市場競爭激烈,建築總公司從便於企業管理成本核算的角度考慮,將全部的經營管理權力下放給了分公司。建築總公司負責招攬工程,分公司根據要求負責施工。某分公司按照建築總公司的要求組織施工某公路建設,由原來熟悉的包工頭從不同的渠道從農村招用農民工數百人。
建築總公司把招工權、資金使用權、施工管理權等全部下放分公司。建築總公司和分公司都簽訂了相應的協議。協議明確約定:建築總公司把權力下放給分公司,分公司承擔一切相應的責任。建築總公司按照協議的約定,在開工前將資金等全部撥付分公司,分公司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如期完成了修路工程。
然而,分公司在完成工程以後,數百人的農民工卻沒有按照當初的約定獲得勞動報酬。這些農民工找分公司理論,分公司坦言:所有的錢都給包工頭了,屬於誰招用的就向那個包工頭要錢,分公司不管直接支付工錢。這些包工頭是否真的拿到了錢,不得而知。有的包工頭説分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有些包工頭説根本沒支付。無論説支付的還是説沒有支付的,全無半點書面憑證,甚至還有的包工頭不知去向。於是,包括一部分包工頭在內的農民工們便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建築總公司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的一切責任。
建築總公司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提起訴訟。不服裁決的理由是:建築總公司與分公司有協議在先,一切資金費用包括農民工工資全部撥給了分公司,對此分公司沒有異議。因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建築總公司承擔責任不當。
法院一審判決維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建築總公司以與農民工沒有勞動關係,勞動合同主體是分公司和農民工為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法院二審判決,建築總公司敗訴,承擔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的一切責任。
【案例評析】
就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的形式而言,建築總公司確實與農民工們沒有直接的勞動關係,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事實上,建築總公司已將包括農民工工資的全部款項撥交給了分公司。由此看來,建築總公司似乎不應當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責任,相應的責任應由分公司承擔。而分公司認為,建築總公司確實將包括農民工工資在內的款項撥付給了分公司,但分公司與包工頭有協議,分公司按照協議將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支付給了包工頭,這一切責任應當由包工頭承擔。所以農民工應當起訴的是包工頭而非分公司和建築總公司。
從勞動法律的角度分析,包工頭是個人的行為,他不具備招工用工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他只能以其信譽推薦農民工。那麼,分公司應當是具有招工、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因為建築總公司實際上是授權給分公司招工、用工。從理論上説,分公司並非是獨立法人單位,所以,分公司也沒有用工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但因為分公司和建築總公司有內部協議,分公司通過上級法人單位的授權便取得了用工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所以,分公司和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由此説來,拖欠農民工的一切責任理應由分公司承擔。
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分公司是否願意承擔這個責任。分公司強調農民工工資已經支付給了包工頭,但從案件本身來看:第一,包工頭並沒有承認或者沒有完全承認這個事實;第二,有些包工頭已經遠走高飛。所以要包工頭承擔這個責任,分公司必須從包工頭手中追回所有的農民工工資款項,這個追索責任在分公司而不是農民工個人。另外,分公司並沒有與包工頭就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簽訂任何有效力的書面協議,從法律上看是證據不足的。所以,分公司要想從包工頭手中追回這筆款項也是難上加難的。
在這個案件中,分公司的過錯是明顯的。勞動合同是分公司與農民工簽訂的,那麼,分公司依法有責任直接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本人。由其他人替轉工資的行為是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的行為,除非有勞動者明確的授權,否則,任何人也無權替領工資。因此,分公司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是義不容辭的。
那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裁決和判決建築總公司承擔全部責任並限期支付農民工工資,是否得當呢?從法理上看,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首先,分公司不是一級獨立的法人單位,分公司本身是不具備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分公司的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是由建築總公司授權的,所以建築總公司才是真正的勞動合同的主體。
其次,建築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協議,實際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此協議最多可以視為建築總公司內部管理分工的協議,屬於建築總公司內部事務。這主要是因為: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即分公司不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用工主體。所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和人民法院判決建築總公司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是沒有瑕疵的。
該案的解決可以這樣進行:第一,建築總公司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第二,建築總公司對分公司作出相應的處理;第三,分公司如果確實向包工頭支付了農民工工資,則應當儘可能地從包工頭手中追回這些款項;第四,分公司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確實向包工頭支付了農民工工資的款項,包工頭又拒不退還的,分公司取得建築總公司的授權後可以對包工頭提起民事訴訟,按照法律程序解決。由此方可使建築總公司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的限度。
如果包工頭蹤跡皆無,則只能由建築總公司承擔所有損失。
特別提示
類似這樣的案例為數不少。《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勞動合同主體雙方在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時,彼此都要認真瞭解對方是否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如勞動者要注意用人單位是否具有招工、用工資質;用人單位要注意審查勞動者是否符合招用的條件,是否達到了法定勞動年齡等。只有這樣,雙方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使勞動合同得以真正的履行。
勞動合同 篇6有的用人單位會因女職工處於哺乳期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行為很明顯是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的。此時,就需要單位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那麼哺乳期解除勞動合同該怎樣進行賠償?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單位能否辭退哺乳期女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係: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而且,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並非上述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
因此,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解僱哺乳期女職工的。
二、辭退哺乳期女工如何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法律對女職工的權益是進行了比較全面的保護,其中規定女職工處於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對女職工進行賠償。這裏的賠償標準是按照女職工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的,具體的大家可以參考上文了解。
勞動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
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户口所在地:
鑑於:
1、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2、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任務的起始標準為:
任務的完成標準為: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的店內從事營業員工作,工作崗位為 ,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説明的權利。
(二)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只是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為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執行 (請選擇半天制,全天制,XXX制)。 半天制: 9:00-14:30 或者 14:30-21:30
全天制: 9:00- 21:00
XXX制:乙方按照上述所選擇的營業時間工作。在商場營業時間外乙方應完成必要貨物的整理、擺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享有每月 天的假期,應安排在每週一至週四進行調休。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勞動報酬由甲方依法確定並分配,乙方的的工資方式為“基本工作+提成+季度獎+年終獎”構成。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的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税前);提成以每月1日至次月1日期間銷售總額為基數,並按照下述提成比例進行考核:
1、個人月銷售總額小於______元,提成比例為%;
2、個人月銷售總額大於______元,小於______元,提成比例為____%;
3、個人月銷售總額大於______元,小於______元,提成比例為____%;
4、個人月銷售總額大於______元,提成比例為____%;
5、個人季度銷售總額大於______元時,享受季度獎,獎勵比例為個人季
度銷售總額的____%,否則取消季度獎;
6、個人年度銷售總額大於______元時,享受年終獎,獎勵比例為個人年
度銷售總額的____%,否則取消季度
7、其中試用期間提成比例是固定的,為(三)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元人民幣/月,其他績效部分依照上條。
(四)每年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期間的三天內,當天基本工資按照三倍結算。
(五)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每月10日前,支付 乙方上月的工資。
(六)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1、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7、甲方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當甲方發生經營困難時,在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第五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該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病檢查。
(四) 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五) 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參加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二) 甲方在比較大的國家傳統節日期間,甲方會給乙方發放節日福利品,乙方生日當天,甲方會提供生日蛋糕等福利。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勞動紀律。
(二) 甲方有限依照法律規定製定、修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遵守的甲方勞動紀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條款:
1、嚴責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未經請假扇子離開崗位的,按照曠工處理。
2、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並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3、員工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不得從事與甲方形成利益衝突的事務,不得自行經營或為他人經營和甲方經營範圍相同的公司或其他企
勞動合同 篇8甲 方:
地 址:
乙 方: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甲方經營和組織管理的需要以及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表現的綜合考評,甲方可調整、變更乙方的職務、崗位及其相關的薪資,乙方隨時服從。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到甲方指定的崗位就職,如乙方不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就職,視為自動離職。
(2)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後,與原職務、崗位相關的薪資包括津貼、獎金、能力金等亦隨之調整、變更。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的具體內容記載於甲方制定的關於職務、崗位的工作要求或職責的相關規定和已經形成的各項規章制度中,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知悉並同意受這些規定和制度的約束。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每天工作8時。甲方因生產經營的需要或法定情形可調整乙方的休假日、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因甲方商場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故全體職工不實行週末固定休息制度,而實行輪休制度。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
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制定工資制度。試用期內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試用期滿後,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各種獎金、津貼、補貼和工齡工資等項目不計入加班費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東莞市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加班費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月滿勤為28天(各部門實際出勤和休息,按現行制度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資由甲方核算後以人民幣通過現金支付,每月2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九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法律的規 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六、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祕密;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範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或者直接參與同行業其他單位的工作;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資料和信息從甲方挖走商户,散佈對甲方不利的謠言或信息;按甲方的工作要求盡心工作;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以及服務規範,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給予紀律處分,嚴重違反的,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或者玩忽職守的,或者有其他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操作規範或操作規程的,甲方依照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分;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須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辭職必須提前30天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歸還甲方之資料、物品,甲方為乙方辦理正式離職手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乙方沒有交還其掌握的甲方重要機密文件資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八、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招接收的人員,應遵守約定的服務期,如果服務期未滿而提前離職的,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服務期和賠償標準參照《教育培訓協議書》。
九、保密約定及競業限制條款
第十五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其在職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祕密信息,且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交付或移轉他人,或對外發表、出版或自行使用前述機密信息,包括日常工作事務及商户信息均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個人或者單位講述或泄露。保密事項及範圍以公司相關制度及其他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或商譽等損害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損失無法計算的,以乙方年度工資的五倍為準;違反刑法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屬於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的,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在東莞市(包括各鎮區)及其周邊地區與本單位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違反本條規定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離職前一年工資總額的五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其他
第十九條 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和加班工資標準等問題再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第二十條 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必須明確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沒有任何勞動關係,否則與此相關的法律後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如有因法律規定需承擔的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如實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年齡、身份、家庭住址、學歷、專業技術資質、從業資質的證件和資料,並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證件以及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違反本條規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甲方依法辭退乙方,其法律後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下列文件或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員工守則 (2)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
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協議法》甲乙雙方通過認真討論共同協商。平等自願原則一致同意達成以下聘用條款,共同遵守。
一、 聘用勞動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聘用勞動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二、聘用勞動年限(即20xx年月日止。
三、具體職務: 。
四、勞動報酬: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月工資上不封頂,下不保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權職內容和規章制度,班班有記錄,件件有着落。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完成的各項工作任務,生產任務,依照法律法規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2.不得無故解除乙方協議。
3.按工作需要提供安全舒適辦公場所及食宿。
4.如乙方不按時按量完成甲方所提出的合理安排和建議,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協議。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社全盤生產、協調工作。
2.負責建立管理制度與工作程序,組織檢查考核。
3.對生產所需人員提出配備方案。
4.對下屬部門的任免提出建議。
5.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組織和指揮生產技術、質量、設備安全、現場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生產與技術問題;
6.組織對生產成本進行分析。
7.負責合作社的質量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召開質量工作例會。
9.管理、檢查、考核各部門主管的各項工作計劃執行情況。(月報)
10.保障合作社安全文明生產。加強民族團結。
11.堅守職業道德,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乙方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塗改無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温宿縣古勒阿瓦提鄉福農紅棗專業合作社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八、續約
本次續訂勞動協議期限類型為 期限協議,續訂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協議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本次續訂勞動協議期限類型為 期限協議,續訂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協議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協議更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動合同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