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權合同

來源:文萃谷 3.01W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使用權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發展農村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本合同第三條描述的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用於培育、栽植經濟作物。地上文物、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再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承包地的四至、面積和年限

第三條 甲方租賃 給乙方的承包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該地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摺合____________畝。四至: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所規定的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土地政策變化,致使該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終止)。此土地為農業種植土地。

第三章 承包費及交款方式

第五條 該地租賃費按每畝_____元/年計算。

第六條 交款方式為現金,租賃費一年一交。乙方必須在每年的公曆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齊本年度(當年)的租賃費。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合法經營,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自主權;乙方經營自主,風險自擔,自行承擔土地及經營的各種税費。

第八條 乙方不得改變合同約定土地用途;禁止掠奪性經營土地;禁止經營污染土地和周圍環境的項目;禁止荒蕪土地。

第九條 乙方應允許因政府批准的公用事業的需要而鋪設的各種管道和管線有可能經過合同地塊,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具體實施方案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甲方聲明:甲方在本合同訂立前已具備出租本合同土地使用權的主體資格。甲方向乙方出租本合同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不損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存在任何可能損害乙方利益的糾紛。如甲方違反本聲明,則應向乙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 由於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致使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在三十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證明文件。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二條 國家或集體根據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徵用該土地,合同終止。租賃費按實際租賃期限支付。政府對土地的補償歸甲方所有;政府對乙方經營損失及地上附屬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補償。

第十三條 國家對該土地的補貼款歸甲方所有,因乙方種植經濟作物,國家提高補貼標準,多餘部分歸乙方所有;國家對該土地地上經濟作物的補貼款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其雙方繼承人有權繼續租賃;土地所在村委若發生人事變動,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五條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將該土地使用權

轉租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十六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使用權,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後____日,清理地上附屬物,恢復土地原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乙方如需要繼續租賃,須在期滿前____天內向甲方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租賃權權。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從守約方受到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通知後_____日內糾正該違約。如_____日後違約沒有得到糾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違約引起的直接和可預見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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