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範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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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流轉合同範文九篇

土地流轉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____ 鄉(鎮)____ 村 ____組,農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 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_______________.四至界限。 (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____________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農業用途,具體用途為 ____________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每年 元。付款時間每年10月31日。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承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

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

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1、甲方願意將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 計( )平方米。詳見下表: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耕種農作物,生產經營。地塊名稱: 分地時評估等級:

面積 畝。

2、土地四至界限:東 西 南 北 。 壟走向

二、轉讓期限: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2、最長期限不得超過現在土地承包的剩餘期限。(第二輪發包土地標準)

3、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1、轉讓價格:每畝(1000平方米),每年承包費( )元,承包土地共計( )畝。

2、轉 讓 款:每畝人民幣( )元,共( )畝。( )年,共計人民幣( )元。

大寫人民幣; 。

3、支付方式: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承包款全額給甲方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規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原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原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當終止於原發包方在該流轉土地上的一切承包關係。(異議)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須符合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乙方無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服務(包括糧食直補)(異議)由甲方享受。

綜上所述:雙方必須遵守此合同,如有違背合同規定,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試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原發包方一份。

甲 方: 簽字

乙 方: 簽字

代 筆 人: 簽字

證 明 人: 簽字

原發包方:

土地流轉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京山縣永隆鎮人民政府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在永隆鎮嚴家墩村、張常台村、聶畈村、同益村四個村分三年為乙方流轉不少於1000畝的土地(每塊連片不少於200畝);其中:20xx年200畝、20xx年300畝、20xx年500畝。

面積確定方法:以甲乙雙方實際丈量的面積,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確定當年的流轉面積。

二、轉讓期限

期限為合同簽定時間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和結算時間

1、轉讓價格

轉讓價格以實物折價計算,轉讓費以現金支付。第一個三年內,每畝每年價格為700元人民幣;後期考慮到物價因素,以實物為基準,按每年每畝540斤稻穀折價。價格漲幅超過20%開始調價。

2、支付方式和結算時間

土地流轉費用以年度為單位進行結算,到期前三個月將下一年度流轉費打到甲方指定的財政專户。

四、交付土地時間

乙方根據自己的用地情況每年於陽曆3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將所需用地面積告知甲方;甲方應於每年陽曆6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將流轉的土地經營權交付給乙方,以此時間作為乙方向甲方計算轉讓費的時間。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並在鎮土地流轉中心備案。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僱用甲方轉讓土地的農户的勞動力。

3、甲方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後,如乙方需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爭取國家農業相關政策。

4、乙方在受讓地塊上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具有土地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生產處置權。

5、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6、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好生產設施和基礎設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讓的土地若被徵用時,其土地徵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徵地時的徵地政策執行,歸甲方村民所有;青苗補償款及地上附着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轉讓費,應扣減其相應的租金和土地面積。

8、為提高土地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方可以進行必要的水利建設、道路建設、電力系統建設,甲方要積極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不得阻礙和干擾。

9、流轉土地上的墳墓、樹木,由甲方負責遷移和砍伐,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合同期滿後,乙方若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11、在合同期內,在生產經營中若發生糾紛,甲方要積極協調處理。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七、解決爭議條款

因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的辦法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由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一份,用於辦理相關手續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4

流轉方(甲方): 聯繫方式: 受讓方(乙方): 聯繫方式: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受______組______名農户委託以_____(轉包、轉讓、互換、租賃、入股)形式將該組共計________畝(其中原納税面積土地________畝、非納税面積土地________畝)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和______、______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________、________等義務。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上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

1、流轉經營期間,除糧食直補由甲方享受外,其他惠農補貼政策歸乙方享受。

2、流轉經營期間,種植業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由乙方交納,理賠款由乙方享受。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土地不能正常經營,本合同順延一年(不收租金)。

4、流轉期滿(必須要到春季作物收割完成以後,才能收回土地),如果甲方繼續同意流轉,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二份,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簽字蓋章) 代表人:

乙方:

村委會見證:

村民小組見證

監證機關:

(簽字) 年 (公章)負責人: 年

年月日 (簽字) 月日(簽字) 月 日(公章)承辦人:

土地流轉合同 篇5

轉入方:(以下簡稱甲方)

轉出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土地規模經營和高效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進程,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性質和不改變乙方在二輪承包續包期內的承包權以及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的前提下,在徵得土地承包合同的原發包同意的情況下,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如下:

一、 流轉形式:

出租。

二、土地流轉面積:

___畝(大寫)。田塊數____塊。土地類別:水稻田___畝。旱田___畝,山坡天___畝,其他___畝。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為___年,即公曆20___年_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

四、流轉土地用途:

甲方徵得土地用於企業用地。

五、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

(一)貨幣形式計價。甲方付給乙方流轉費每年每畝___元,在每年的___月份結算付清。

(二)每5年按其稻穀(400斤)的國家保護價提增一次。

六、國家政策性補貼享受約定 國家政策補貼經甲乙雙方約定由___方享受。

七、合同效力

合同生效後,在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但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時,以新出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作相應的變更。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6

一、合同標題

二、合同正文內容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承包方)(受讓方)地址: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xxxx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2、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土地流轉合同 篇7

流轉合同編號: 農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

甲方(出讓方):

住 址:

乙方(受讓方):

住 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行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租賃、轉包等)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承包耕地 畝(詳見附表)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費用按:乙方將廟家村民組200畝塘壩深挖擴建費用作為承包費用。

四、付款方式及時間

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塘壩深挖擴建達標後自行承包。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佔用的,可依法獲得相應的徵地補償費;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乙方造成土地損毀的,可要求乙方恢復土地質量。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

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依照合同規定深挖擴建塘壩;②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不得改變用途;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九、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請求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甲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一事一議”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流轉給第三方經營。

4、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5、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另行商定。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村委會(發包方)、鄉鎮農經站(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單位簽章(或代表簽字):

發包方簽署意見: 鄉鎮農經站鑑證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流轉土地類型、面積、質量登記表

土地流轉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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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甲乙兩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兩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兩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兩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兩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兩方約定,本合同須經兩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兩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兩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鑑證單位(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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