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合同範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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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10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選房屋合同範文10篇

房屋合同 篇1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類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結構___樓層,房屋走向:_____________房屋形狀: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二、相關房產編號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西:_________

南:_________北: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______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______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______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税費分擔的方法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個人所有。

十、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十一、本協議壹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契約。 一、經本公司介紹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契約。

一、經本公司介紹甲方自願將座落在______區______路(街)的房屋(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地產。

甲乙雙方協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二oo___年___月___日到二oo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結算,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由乙方在每 的前___日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現金(以書面收據為準)。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能夠正常使用。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自然損壞維修,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需轉租他人使用,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利用甲方房屋從事非法活動。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須在租賃期滿時把房產完好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__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租賃期間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由乙方根據實際用量付費。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在十日內負責賠償,同時支付對方違約金,壹個月房租費。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十、在簽訂本契約時,雙方承擔中介服務費為_____元,其中甲方付_____元,乙方付_____元。本契約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契約副本兄弟房產買賣公司。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契約期滿自行作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鎮江市兄弟房產買賣公司(蓋章): 經辦人(簽章):

房屋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房屋裝修,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點

**縣華宇小區G幢401室

二、形式結構

單層式三室兩廳一廚兩衞

三、工程工期

開工之日算起一個半月(45天)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1: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2: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五、工程項目

1、乙方負責5個房間(三卧室、一客廳、一飯廳)地面鋪設瓷磚,打地角線,要求平整;一個廚房,兩個衞生間牆面鋪瓷到頂,留出吊頂空間,邊角打磨。瓷磚由甲方提供,其餘材料由乙方提供。

2、乙方負責電路水路改造:

3、乙方負責集成吊頂:廚房,兩個衞生間

4、包三個水管

5、乙方負責客廳頂部打石膏條,客廳走廊頂部打石膏板。材料由乙方提供。

6、牆面刷雙灰粉上漆,甲方提供漆材料,其餘由乙方負責。

7、乙方負責安裝衞生間門兩扇、燈、潔具,材料由甲方提供。

8、裝修完成後由乙方負責清理打掃

9、廚房櫥櫃的具體裝修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未盡細節的之處,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六、材料、設備的供應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為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並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由乙方負責保管。

2、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

4、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質量標準

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因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八、工程造價

甲方共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材料費共15600元人民幣。

九、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簽訂後,開工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20%(3120元)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後的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40%(62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驗收後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40%(6240)的工程款。

(四)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後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如果裝修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該免費為甲方排查,否則,退還受損金額!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售房者)

身份證號:

乙方(購房者)

身份證號: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出售有關文件,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該房買賣交易合同書,以資共同信守,並嚴格執行。

一、該房屋位於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樹林召鎮東源龍灣小區三號樓3單元502室,建築面積150.83平方米。總售價大寫叁拾壹萬伍仟元整,小寫:¥3 15 0 0 0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預交購房定首付款壹拾貳萬元整,小寫¥1 2 0 0 0 0元整,如果乙方違約,預付購房定金概不退還;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將賠償乙方購房首付款的貳倍。剩餘房款大寫:壹拾玖萬伍仟元整,小寫¥195000元整,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完公積金貸款,貸款發放次日乙方負責將款打入甲方指定賬户中。

四、乙方付清最後房款24小時之內,甲方給乙方交付房屋及鑰匙,乙方當場驗收房屋合格後,以後房屋任何問題均和甲方無關。

五、在過户之前和期間如出現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

六、過户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領鑰匙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交定金或首付款後,雙方均不得違約,甲方違約,賠付所收款項的雙倍,並在違約後7個工作日內交清賠款或以房抵頂,以房抵頂時房價不高於本合同。乙方違約,所交款項甲方均不退還,並且乙方負責所有中介費。甲方配合乙方過户,剩餘房款必須在過完户60個工作日之內打入甲方指定賬户中。如到過户後6 0個工作日後,不按時交剩餘房款,最後延遲7個工作日,甲方交清剩餘房款,最後延遲7個工作日後,乙方仍然未交清剩餘房款,甲方有權收回此房屋,乙方將無條件重新過户給甲方,過户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並且承擔金額中介費。如出現上述糾紛,此房居住權和所有權屬於甲方,有一點除外,如果甲方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辦理公積金貸款,違約方不屬於乙方,屬甲方違約,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

九、本中介積極協助甲乙雙方過户。如有糾紛,只起證明作用,不負法律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從繳款時起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違約,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借用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為明確出借方與承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願借給乙方。

二、借房期限年。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至年 日。

四、承借方責任:

1、借用期間不準擅自將房屋轉借或轉租他人。

2、借用期間水、電、暖氣、衞生費等費用自理,並按月交清。

3、借用期間,必須做到安全用電、防火、防盜和愛護室內設施。

4、借用期間必須遵紀守法,不準利用甲方房屋做出有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不得影響左鄰右舍的正常生活與工作。

5、乙方在借用期間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

出借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上海__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同意簽訂本公寓房預訂合同,並訂立條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預訂上海遵義南路88號“協泰中心”大廈內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室公寓房_________套,建築面積(指建築設計圖計算)共計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價共計_______________美元(附房屋平面圖一份)。

2.雙方同意公寓房屋價格以美元為計算貨幣單位。乙方以付匯方式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內,匯款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同意在預計合同簽署後的十四天內預付房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美元,在預計房屋交付之日,買賣契約簽署後的十四天內付清剩餘的房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規定的付款日期內不能付訖應付房價款,甲方將向乙方按日收取滯納金,滯納金以應付房價款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計算。

5.“協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28-3c地塊上的大廈,該土地是經XX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50年有償使用權(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連同相應的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期限到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冷暖氣管道和水、電及其他設備應安裝就緒,房內生活設施配備一應俱齊。

7.乙方付訖全部房價後,攜帶甲方發給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與甲方簽訂公寓房買賣契約,即可辦理取得房產證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8.公寓房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説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設備標準,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設備進行驗收,並由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後即作為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並負責有關本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10.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後,即應向XX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領取房屋產權證,同時向土地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户手續。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11.乙方對甲方制訂的《購房須知》表示瞭解和同意,並願意接受執行。

12.如因土建、安裝、市政設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單位施工延期,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在上述預訂日期交付,經甲方通知乙方後,本合同繼續有效。如遲延日期超過三個月,自第四個月起至實際交房日止,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房價款,按照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當時活期存款利息率計息,作為遲延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補償。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將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應立即將已收房價款全部退還。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13.本預訂房屋合同有效期內,公寓房交付使用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者時,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4.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調解或仲裁。

15.本合同所涉各條款,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上海訂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户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户)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説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税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 號:__________

乙方:: 號: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幫甲方擬建一棟三層樓房,面積約為 平方米,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石頭、鋼材、管道等建築材料。還要負責路通、水通、電通,水電費由 方負責,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2—3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2、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安全施工。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施工及質量要求

1、本工程為磚混框架結構,按甲方施工圖為標準,屋體為三層,第一層高4—4.1米,第二、三層高為3.3米上檐,天面前頭縮朵蓋瓦,後為平頂,前頭縮朵前後左右牆為1米,按半層計標面積。

2、本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建房除勞動工具外其他材料由甲方提供。

3、乙方按圖從地串粱以上完成甲方的主體工程,不包括水電、木模、裝修。

4、乙方在施工時,要求牆體平整、垂直、不得放吊口。

三、其他事項

1、乙方在施工期間,除開始和結尾外,生活費由乙方負責,每層倒混凝土期間生活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滿足乙方的施工材料,材料經檢驗後才能使用(架樹、架板等),如果違反作規程,誰違反、誰負責。

3、施工前,甲方保證三通,即通水通電,道路場地平整。

4、甲方以每平米陸拾捌(68.00)元的單價發包給乙方,包括鋼筋工在內。

5、收方結標:第一層的總長度加上前後桃子長度,雨棚一半,乘以屋的總寬度,樓梯棚罩按一層計標。

6、付款方式:每層砌好磚後,經檢驗,付每層的50%,到好樓面後付每層的40%,房屋蓋好瓦後,結清餘款。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工程質量圓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定製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結構:路面3層,地下室1層,底柱,均為全框架;

2、建築面積:3548平方米,最後按建築實際面積為準,樓頂有飛邊,現澆混凝土水池一個及石棉瓦隔熱層(臨街面3層)、1層澆2.8m柱子。

  第二條: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設備;

2、施工費用:按建築面積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幣260元(大寫:貳佰陸拾元整),每一層按房屋佔地面積算,兩面挑出部分不算(按水平面積計算);

3、工棚、化糞池、隔熱層不計工價,飛邊按每平方米200元算;

4、工程承包內容:土建工程水、電安裝及房屋裝修;

5、基礎甲方用挖機開挖、乙方修整,甲方負責回填。

6、甲方負責門窗(包括鋁合金窗、捲簾門、防盜門、不鏽鋼欄杆)的安裝。

7、乙方在施工時出現工程增減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後增減工價,待完工後一併納入結算。

8、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提出的意見建議,在使用材料時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須堅持節省,不浪費的原則,不能隨意帶走甲方提供的任何建材,否則按雙倍價奉還。

  第三條:工程工期

房屋建築施工合同範本房屋建築施工合同範本

1、甲方規定動工時間為20 年 月 日至 月中旬,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後。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築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施工費。

  第四條:工程質量

1、整個工程、寬按設計圖紙按質、按量完成,並達到符合國家施工規範。

2、房屋結構按照設計圖紙佈局,尺寸可根據現場科學,合理放線,具體尺寸變更和鋼筋更改由甲方決定並通知乙方處理,甲方請設計人員何鑫參與監督施工質量,每道施工需經甲方設計人員驗收合格後乙方方能進行下一環節施工。

3、基礎大腳①⑦照13做半腳,基礎上砌石牆。

4、鋼筋工程:要求採用電渣壓力焊(柱子鋼筋)。

5、抹灰,刮白和瓷磚工程:各層室內,樓梯地面貼地板磚地角線,衞生間,廚房瓷磚貼到頂,飯廳瓷磚,大門通道,樓梯通道,貼1.5m,走道圍欄貼1.2m,餘室內為仿瓷塗料。

6、地面工程:院子的圍牆,門面前5米打成水泥地板(工程款另付)。

7、外觀工程:整幢樓,臨街面及院內為瓷磚到頂,不在臨街面的為水泥抹牆到頂。

8、門窗工程:乙方負責埋設安裝所有門窗用到的預埋件。

9、樓梯,樓頂工程:樓頂遮雨板外伸40cm,上貼瓷磚並安裝防雷設施,樓梯頂部整體澆灌一個2.5×1.6×1.4米水池,樓頂50公分高石棉瓦隔墊層,三樓頂澆2.8m柱子。

10、水電工程:水、電按設計安裝,幷包括衞生潔具安裝。一層門面每格安一個電錶、標間安一個電錶,二、三層共用一個電錶,排水管接到街面下水道內。

1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施工費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購買材料,乙方積極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基礎工程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 元;

第一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一層樓頂結束)後方付乙方 元;

第二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二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 元;

第三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三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 元;

第四層主體工程完工(第四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 元;

一至二層內牆樓刷漆粉結束付 元;

三至四層內牆刷漆粉結束付 元;

一至二層地板貼結束 元;

三至四層地板磚貼結束 元;

其餘工資包括付屬工資交工結算一次付清。

房屋建築施工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工程裝飾完工並交付甲方使用後,雙方結算,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餘款(質量保證金20xx元除外)。

乙方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甲方使用時起,乙方保修為一年,無質量問題,到期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保修期內如有房屋漏水,沙灰牆體裂縫,瓷磚脱落等施工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房屋質量問題,乙方應迅速及時地進行處理,直到甲方滿意,否則甲方請人處理,工時及材料從保證金中扣除。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時間,乙方不得違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

  第六條:安全生產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電,用水安全,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發生病、傷、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註釋:第一層按房屋實際面積計算,挑出部分不算面積,衞生間頂用塑料板吊頂,衞生間置換氣扇。二、三層丁字拐走廊延伸到盡頭,在盡頭加衞生間,四樓在求隔房間衞生間安裝修(一個套房),四樓頂石樓瓦隔熱層不收費,二層洗衣間、儲藏室改為卧室。

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故意長期停工或多加工錢,如果違反本條款,乙方必須賠嘗違約金2萬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錢,本合同終止。

施工期內,工程質量除委託何鑫監督施工質量外。請張健擔任工地質量監理。

房屋合同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濟寧市中區紅星路與金塔路交匯口西臨天地〃運河新城小區東南角。該房屋為:社區配套幼兒園用房。建築面積約 ㎡,室內無其他基本設施,乙方作幼兒園使用時,乙方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增補基本設施,並確保幼兒安全。甲方僅提供現狀房屋,不負責乙方在經營辦園以及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二、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三、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幼兒園。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四、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對該房屋做以下改善:對窗户安裝防護稜,幼兒園室內外裝修等,改善房屋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出租方的交房標準後附明細)。(二)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的

範圍是:室內幼兒園必須的設施、外牆面裝飾變更時須甲方同意並徵得規劃部門同意,不添臵與幼兒園無關的裝飾內容,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五、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六、租金

合同有效期內,房屋租金按年計收,1-3年為定額租金。第4年起每年按上年租金標準提高 %的比率收取租金。即:

年數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建築面積(約)

年租金(元)

年租金遞增係數

年累計租金額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應當及時按照約定向甲方財務部門支付租金。款項交割以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或發票為準。七、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 元(大寫: 萬元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向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八、其他費用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 乙方承擔房屋使用期間的(水費/電費/暖氣費/燃氣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

物業管理費/房屋維修費用/新增幼兒園教育設施費)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二) (三)物業收費標房屋所在社區的多層住宅收費標準收取。

房屋維修自交付乙方房屋之日起至國家現行規定的房屋保修期限內,由甲方負責維修。(四)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按國家法律規定應有乙方應承擔的正常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費用除外)。九、房屋的交付與返還交付: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現狀照片後視為交付完成。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添臵的可動獨立設備用品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十、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租賃開始後,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應保障該房屋主體結構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二) 乙方對幼兒園管理、教育疏忽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安全及修復責任。乙方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房屋設施,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三)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水路、電路、天然氣及暖氣管道,如有改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其他設施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四)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臵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拖期維修造成乙方人員安全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 屬於易損部件的,如水嘴、燈泡、開關、下水道堵塞等,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

(七) 在保修期內,甲方每半年進行一次房屋狀況查驗,發現問題,當場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確保配合維修,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八)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修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需乙方人員搬出房屋超出1日時,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十一、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租金作為違約金處理。(二)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有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所有權變動

租賃期內甲方將該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時,應當事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受讓的權利。十三、合同的解除 (一)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三)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60 日內。

2)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3) 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4)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收回該房屋:

1) 逾期不支付房屋租金 日以上的。2) 欠繳各項費用達伍仟元的。3) 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 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5) 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6) 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十四、違約責任

(一) 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日萬分之 貳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 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過錯責任程度承擔賠償責任(乙通知甲方維修,甲方書面表示承擔維修費用時除外)。(三)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

(四) 其他:提前收回房屋與提前退租,自對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清算,日內交房,按以上合同條款約定,視為合同到期方式處理。本協議履行之日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五年內提出退租,保證金不退還。十五、無權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代理人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其中甲方執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二)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證照號碼: 出租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證照號碼: 承租方代理人:

簽約時間: 20xx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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