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農民土地合同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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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農民土地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承包農民土地合同合集5篇

承包農民土地合同1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為發展我縣的水果生產,乙方在 鎮 村 組承包甲方土地進行業生產, 地名、面積 畝(具體面積、地點見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於種植經濟作物及果樹。

三、承包期限

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共x年。

四、承包交付時間及方式

實行先交承包費後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則。雙方商定:

第一、土地租金每畝為800元/畝(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

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後第二年起每畝升30元/畝。(第一年800元,第二年830元,第三年860元,照此累計)。

五、如果遇到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為方便生產,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修建電灌站、工房道路、圍牆、排洪溝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歸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間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信守合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違約,否則將追究違約方的`責任,違約按每畝賠償1000元計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電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圍牆、排洪溝等,到期後,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還原耕作面積為了保障復耕,承包滿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復耕押金壹萬元,到各組組長妥善保管,承包滿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復耕押金貳萬,耕作面積還原後,組長把押金退還乙方。

十、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讓,不得種樹,不得挖魚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生效,以後所籤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農民土地合同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農民土地合同3

甲方: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方式取得甲方__________(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以北、現_____以西與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

北至: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_____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農民土地合同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鑑於乙方承包經營本合同中的灘塗、水面的現實情況,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8萬平方米左右,四至為:北面、東面以為界,南面以以 為界。具體範圍以測繪詳圖為準。

2、乙方承包經營的用途:進行養殖、種植,以及旅遊經營、開發建設等。

3、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承包費的數額、支付方式:;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雙方的權利義務:

(1) 在不改變灘塗、水面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轉包給他人,但應報甲方備案;如改變灘塗、水面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 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

(3) 如遇到國家徵收、徵用本合同項下的灘塗、水面,甲乙雙方均應積極予以服從,補償款項除法律規定應當支付給村集體的部分外,應歸乙方所有。

(4)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承包經營期滿,乙方如需繼續承包,雙方應另行簽訂承包合同;乙方承包期間建設的設備、設施可以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7、承包經營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8、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農民土地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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