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錦集4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甲方( 工會或員工代表 ) 乙方( 企業 )
員工人數 : 人 企業性質 :
協商首席代表 : 協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職務 : 職務 :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協商代表人數 : 協商代表人數 :
代表產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聯繫電話 : 聯繫電話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 增強合作共事 , 促進企業發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 , 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 ( 員工代表 ) 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後 , 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並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 , 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 , 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於深圳市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 日(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 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八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九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第二十條 根據政府公佈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 %.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
( 一 ) 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保證員工每週休息 日;
( 二 ) 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 , 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 .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 , 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並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
( 一 )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 , 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
( 二 ) 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
( 三 ) 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 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 .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 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 , 逐步發展並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衞生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照法律, 法規及規章 , 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衞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企業對在 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 , 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衞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 對於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 , 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業應當及時處理 , 並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 , 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 , 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 , 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 根據實際情況 , 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 , 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後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 , 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 , 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並將變更修改後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 , 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 , 依規定執行 ; 無規定的 , 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 , 簽訂補充條款 , 並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 , 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 , 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 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 , 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 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簽字蓋章 ) ( 簽字蓋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現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一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龍海市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崗位職責確定的 工作數量,並達到 崗位職責確定的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一)在合同期內乙方若要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在沒有取得甲方批准之前擅自離職者,甲方有權罰沒之前未領取的工資。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若出現嚴重失誤或對公司造成直接損失或間接損失的,除按價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一種工資形式:
(一)按月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 滿勤獎 、 加班費 。
第十條 甲方應以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次月25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同意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乙方同意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六、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社會保險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另行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另行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另行約定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在乙方滿勤並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甲方確保乙方的工資收入不低於龍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2、獎金、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由甲方統一制訂。
3、 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補償。
八、其他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福建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具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簽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一、 訂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需要和對乙方基本條件的考察,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訂立合同。
二、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為x年。
三、 工 作 內 容:
1. 負責制定公司年、月產品銷售計劃,搞好市場調查,建立健全客户資料檔案,保證公司市場營銷目標的實現。
2. 負責公司各類產品的銷售、 回款,協調處理好銷售與其他部門的關係,處理好銷售部門與客户的關係。
3. 協助建立銷售業績考核管理體制,調動銷售人員的推銷工作積極性,不斷開拓新市場,收集市場信息,為公司決策當好參謀。
4. 掌握公司產品市場行情,為公司產品定價提供準確的市場依據。
5.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由於乙方工作崗位的特徵, 享有相近崗位的工作條件, 即交通、通訊、餐補等均按公司規定執行。勞動保護方面, 夏季(7月1號—8月31號)發放規定的降温費,或採取其他降温措施。
五、勞 動 報 酬
1.本企業工資支付水平,不低於本地區同行業同崗位平均工資水平。每月發放一次, 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2.乙方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平均每月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月,績效工資 元/月。
3.本企業實行按出勤日補助中餐及車費、通信費的補助制度。
4.本企業按國家法律規定, 職工在甲方工作三年以上的為乙方提取社會保險費,上交社會保險機構。
5.待遇標準與解釋,依據甲方所制定的《公司待遇與獎罰制度》。
六、勞 動 紀 律
1.實行8小時工作制, 即工作8小時計為一個工作日。
2.有事必先請假, 獲准後才可離開崗位,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3.工作時間, 不準擅離崗位, 不準會客、聊天, 不準在電腦上上網、進行娛樂活動。
4.不準擅自將外人帶進公司辦公室, 確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見面的, 未經允許不得在辦公室會客。
5.乙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設備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祕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盤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閲和複製。並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6.由於乙方無視約定的勞動紀律, 給本公司帶來較壞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責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約束, 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七、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企業規章制度造成損失和有害影響的;
3. 嚴重失職的, 營私舞弊或勾結社會上的人員, 對本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損甲方專利、技術、經營利益,併為其他企業服務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在工作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終止,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合同期已滿, 雙方不再續訂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傷, 醫療期滿後, 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 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 拒不承諾乙方根據甲方有關負責人安排加班後的補休的;
3.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乙方工資(含生活補助)的;
4. 解除勞動合同後, 未按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經甲方培訓後成為企業管理技術骨幹, 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與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對甲方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紀律, 對企業工作秩序造成混亂, 損害甲方經濟利益的(可以計算損失的部分)。甲方違反勞動合同, 除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外, 接受政府執法部門的處罰;乙方違反勞動合同, 要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為錄用乙方支付的費用;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由於乙方過錯, 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並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乙方離開本企業,三年內不得在與本企業業務相似的企業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 勞動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 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