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合集8篇

來源:文萃谷 2.07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買賣合同合集8篇

買賣合同 篇1

賣方:深圳邦凱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如下表設備買賣達成以下協議,予同遵守履行。

一、設備名稱

二、設備概況

1、甲方在此協議中慎重聲明:本次向乙方提供的設備均為報廢產品處理,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技術資料或承擔任何技術或性能方面的責任。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應親臨現場詳細瞭解和本協議有關的設備,權衡本次買賣的利弊,有問題及時與甲方協商,協商結果應寫入本協議,否則無效。 乙方在協議簽訂後再提出的問題甲方有權不作任何答覆。

三 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將設備款匯到甲方公司指定的賬户上。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須在簽訂該協議之前向乙方説明本次買賣協議中的設備的大至情況和有關事項,乙方對設備的性能已經確認並認可。

2、甲方保證設備完全所屬甲方財產無爭議,並保證不因甲方原因影響甲乙雙方確定的交貨日。

3、甲方有權監管或處罰乙方在甲方管轄範圍之內的對甲方不利以及違反甲方規定的一切行為。

4、設備在現場交接,甲方只負責設備的交接地點和數量的清點及過磅的配合工作,不負責裝卸運輸過程中的所有事項。

5、乙方在甲方的管轄範圍之內應聽從甲方的安排和指揮,按照雙方約定的貨物進行裝運,未經甲方允許,不能亂動甲方的材物,否則,按違約處理。

6、乙方不得弄虛作假,損害甲方的利益,一旦發現乙方應承擔所發事情經濟損失總額的兩倍以上的罰款。

7、乙方在拆裝運輸過程中要嚴把安全關,出現任何人生傷亡及機械事故等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

8、乙方應在協議簽訂三日(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內結清賬款,並將貨物運離甲方管轄區域,逾期按違約處理。

五 解除協議的條件雙方按約履行完本協議,設備款項結清後,協議自動解除。

六 違約責任乙方如逾期付款,則每日按設備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因自身過錯而不能履行本約定條款,應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責任。

七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

八 協議生效

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xx年8月5日20xx年8月5日

買賣合同 篇2

定作方(以下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事宜,於年月日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定作下述定作物,其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如下:

1.1定作物品名或項目名稱:

1.2規格型號:

1.3定作物的數量: 計量單位:

2.加工承攬所需要的材料由方提供,材料名稱、型號、數量如下:

2.1材料名稱:

2.2規格型號

2.3數量:

3.加工定作物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3.1由甲方提供加工定作物之圖紙或樣品或加工定作物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要求、外形尺寸等各項參數(由雙方會籤,見合同附 件),由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加工定作物。

3.2加工定作物需要封存樣品的,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作為驗收 依據。

4.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4.1在乙方對加工定作物質量負責期限內發生的任何非人為損壞造 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均應予以負責。

4.2乙方對加工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為甲方驗收合格後 12個月 內。

5.加工定作物的包裝

5.1加工定作物的包裝由 乙 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5.2包裝標準和方法:

5.3凡屬包裝不善造成加工定作物毀損、品質降低的,應由包裝責 任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合同價款

7.交貨期限及方式

7.1交貨期限:

7.2交貨方式:

8.加工定作物的驗收

8.1甲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技術質量標準或雙方封存的樣品在 驗收期限內進行檢驗驗收,乙方如有爭議,應在收到甲方驗收 報告後 7 天內提請甲方所在地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檢驗費用由乙方墊付,檢驗結果確定後由責任方承擔。

8.2驗收期限:

8.3 甲方有對定作物進行階段性驗收的權利,對階段性驗收不合格 的,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在一定時期內予以改善,未見效果的, 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於定作物驗收合格 15 天內,以 轉帳支票 方式支付價款。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定作物,包括因定作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而修 理、重作逾期的,每逾期一天,應當向甲方償付相當於逾期

交付加工定作物價款5 %的違約金;逾期 7 天未交付定 作物的,視為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定作物總價款 20 %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繼續履行。

10.2甲方無故中途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 直接損失,損失賠償額以定作物的加工費為限。

10.3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享有對定作物的留置權;乙方擅自扣 留定作物,視為逾期交貨,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11.爭議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簽署並經雙方簽章確認後生效,未盡事宜,國家有關合同的法律有規定的,依其規定,無規定或規定不明確 的,由甲乙雙方協商以與本合同相同的程序簽訂補充協議以確定雙方之權利義務,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1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進行預約,並確認、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擬出售的房屋位於該房屋系甲方於年月日向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購買的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攤平方米),購買總價人民幣元整,房屋用途為住宅,甲方現已向開發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辦理土地房屋權證。

二、甲方自願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已對房屋的權屬及使用狀況等現狀作充分、必要的瞭解並自願受讓。雙方應依據本預約合同之約定,完成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法律程序,並最終實現雙方房屋買賣之目的。

三、轉讓款項的支付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的總價款為人民幣(以套計),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壹萬貳仟玖佰叁拾陸元整,上述轉讓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

2、乙方於起負責仍以甲方名下的帳户支付按揭款(共計人民幣)及其利息。(以銀行實際對賬單為準)

3、餘款當日支付給甲方。

4。雙方約定於年月日前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託公證

四、房屋相關憑證的保管及交房時間

為確保交易的安全進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第2筆款項後,甲方應將上述銀行按揭合同及保險單據等有關該套房產的憑證原件交付乙方保管。甲方並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申辦土地房屋權證及今後的轉讓、銀行按揭手續及接收、管理房屋。甲方應於全權委託當日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並結清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乙方有權對房屋預先裝修、支配使用。

五、過户手續的辦理及税費承擔。

1、甲方承諾在接到開發商辦理權屬證書通知後七日內,備齊相關資料,到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辦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及時辦出甲方名下的土地房屋權證,甲方前手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由承擔。若雙方對甲方應予辦理土地房屋權證的時日發生爭議的,以該商品房項目20%的業主平均開始辦證的時間作為甲方應予辦理的時日。

2、產權登記之房屋座落與原《商品房屋買賣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土地房屋權證記載為準。

3、上述房屋面積為合同約定面積,如合同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雙方對本次交易行為仍予以認可。買受人與開發商之間有關面積差異的`補償事宜由與開發商自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

4、甲、乙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應繳納的各項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若雙方在辦理過户登記時,以實際成交價作為雙方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轉讓價格,因此導致雙方在辦理過户登記過程中產生的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在簽定預約合同時,對合同項下之房產享有完全處分權,該項房產不存在任何共有情形。

2、甲方保證在合同簽定之前,未曾與任何第三方簽定涉及該房產的轉讓、租賃等協議,該房屋無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限制。

3、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應督促開發商積極辦理土地房屋權證,以促成買賣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因甲方主觀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100元,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因開發商原因或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不算甲方違約,但甲方應督促開發商可相關部門及時解決辦理。

5、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後應及時與乙方聯繫辦理買賣合同簽約及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參照前款約定處理。

七、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價款,若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每日100元支付滯納金。逾期在3日內的,視為正常遲延,乙方無須支付滯納金。逾期超出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並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備齊相關材料與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因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合同履行及違約賠償

1、雙方應恪守本合同的約定,確定合同條款的充分履行,以促成房屋買賣的實現。

2、一方有充足、正當的理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經雙方同意後可以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因此給相對方造成損失的,相對方有權要求予以經濟補償。

3、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承諾保證即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元整。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出該賠償數額的,受損失方有權按實際損失額要求賠償。

4、甲方違約,若乙方已對房屋進行預裝修的,乙方的裝修款損失列入實際損失範圍。具體損失額的計算以雙方協商認可的數額或雙方指定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為依據。

5、出現一方違約情形,守約方可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但合同已無實際履行可能或履行必要的除外)或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的,甲方應在法律規定或約定的退款責任明確之日起7日內將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不含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着誠信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及今後雙方簽定的買賣合同中,甲、乙雙方權利的放棄或義務的增加均須採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採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障礙或其他困難,導致履行有困難或不能按期履行的,當事方應及時告知相對方,以便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刻生效。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經協商所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新田村巫家組 巫統平 (賣方)

乙方:本村正塘組 周德成 (買方)

乙方家鄉因大布上政府徵地開發市場和修高速公路沒有墓地,經雙方商量甲方願將下雷布鳳形立自留山出賣肆穴墓地給乙方。每穴寬3米長4米,價格每穴肆仟元,合計壹萬陸仟零壹元整。

自簽字之日起,地款兩清,並再協議如下。

1、位置:第一隻在賴母桂英右邊隔碑石2尺處。第二隻、第三隻在巫母 下面一橫中間。右邊靠張氏古墓,下面並要用磚搏坑。第四隻只在再下面一橫坐向右邊。

2、自付款之日後,無論是葬墓之前,或葬墓以後如果有其它糾紛由甲方出面負責解決。並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攔乙方葬墓。

3、恐今後生端,特此為憑,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中人要簽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2、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後,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範圍內的相應補助。並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三、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五萬 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並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20〕號

供貨單位(章):購貨單位(章):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訂貨清單

產品代碼

(同流向登記的產品代碼)產品名稱產品類別產品

級別規格/型號計量

單位箱含藥量

(千克)訂貨

數量單價

(元)金額

一、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買賣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保障安全。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要求:

三、禁(限)用藥物要求:

四、產品包裝標準及要求:

五、提(交)貨時間和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七、驗收標準與方法:

八、提出異議期限: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產品安全與質量責任:

十一、運輸安全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1.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頁):

購貨單位(章)單位名稱?許可證編號?單位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

(簽字)?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簽字)?聯繫電話?電子郵箱?電子郵箱?開户銀行?賬户?供貨單位(章)單位名稱?許可證編號?單位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

(簽字)?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簽字)?聯繫電話?電子郵箱?電子郵箱?開户銀行?賬户?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買受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顏色:

車輛成交單價:x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

數量: 台。

其他費用: x,由方承擔。運費 x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方承擔。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 □, (2) 公里 □。

  買賣合同 篇8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合肥通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

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與行業內質量標準,符合淮南站前廣場項目要求的質量標準。

三﹑供貨時間﹑地點﹑方式:(淮南站前廣場項目部)。運輸﹑過路過橋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風險承擔:自貨物交付時起由甲方承擔。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所購石子數量達到一千五百噸結算一次,每次結算付至總額的百分之七十,餘款待停止供貨後分三個月分期付清。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延遲到貨或者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對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員有腐 敗﹑威脅﹑傷害或欺詐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貨款,平有權對甲方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3﹑乙方不得惡意減少送貨數量,否則少一罰百並不予結算貨款。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肥通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委託人: 開户行: 賬號: 日期:

乙方: 委託人: 開户行: 賬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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