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合同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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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勞動合同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台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 篇2

員工號: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名稱):

生產場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係。

甲方承諾作為合法用人單位,有權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若因為用工主體不合格造成合同無效,甲方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達到勞動法規定的訂立合同的最低年齡,且無法律規定的禁止從業的限定,以及和原單位無競業限制的約定。若乙方違背以上承諾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A )。

A. 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錄用條件依甲方崗位任職資格規定。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具體任務或職責依甲方崗位工作職責規定。

(三)乙方工作地點為: 。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實行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應採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試用期及轉正後的薪資待遇按甲方《薪資管理辦法》執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勞動後工資額為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 執行公司制度規定的績效提存等,共計元。其中,試用期工資額為 元/(月/日)(大寫:元人民幣)。

(三)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規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貨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定;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經協商甲方同意時以一個月的工資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離崗,否則甲方有權以曠工論處,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出現以下情形,甲乙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員工獎懲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連續兩次考核等第為不合格,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權合理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自甲方提出調動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工

作崗位及相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自動更改,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違反或解除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日起不再負擔上述有關費用。乙方應立即辦理人事關係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應按甲方《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辦理工作交接。乙方當月工資和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培訓:乙方參加甲方舉辦的專業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雙方有關培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該培訓協議為準。

(二)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不限於行銷策略、客户資料、生產工藝流程、產品配方、財會資料等各方面,如有違反並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乙方涉及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時,應與甲方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書做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其他事項

1)乙方身體狀況應符合國家衞生防疫部門規定的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條件;工作期間,乙方非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指定的醫院進行復診,並以該複診結果為請假依據。

2)甲方依據政府規定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因乙方原因(如再就業後仍在領失業保險金、身份證號碼重複或原保險賬户未停繳等)造成甲方不能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時,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諾對於身體健康狀況無隱瞞,對於學歷,培訓,工作經驗無虛假陳述。簽署合同後若發現上述資料不真實,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在變更身份證、户籍、學歷、住所等相關信息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因以上信息不正確,造成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合同證明不能送達等情況發生,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自行承擔 。

5)乙方屬非農、非漁業户籍的,自到職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本人人事關係轉入甲方指定的當地勞動人事部門,並向甲方提供調轉人事關係證明,逾期不能轉入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乙方不得以自已或配偶或子女名義投資入股,成立從事與甲方相同或相類業務的公司或經濟實體,乙方配偶或子女也不得在此類公司中就業,乙方自己不得與其它公司或經濟實體形成勞動關係。如發生上述事項,乙方應在事項將會發生的三十日之前如實書面告知甲方,並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乙方隱瞞上述事項,甲方得知後,視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條件成就,無條件解除本勞動合同,並由乙方承擔

因此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

2)甲方如果效益良好,年終發給乙方的各種獎勵(物資或現金或期權),僅作為甲方對乙方的一種特殊福利,不作為在職期間的工資待遇,並限於當年有效。

3)本企業合同期滿停業、轉讓、註銷時,乙方任何待遇不變,按勞動法規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或協商發社保補貼)均不變,應安排乙方其他工作,乙方十日內拒絕上崗的公司不付任何勞動補償(包括從前連續工齡)。

4)簽訂本合同前,存在的事實法律關係,雙方自願協商終止,沒有其它任何爭議。

5)乙方離職時,應按規定交回公司的手冊、鑰匙、工作牌等, 直到離職手續完成為止,公司才發放當月工資,如離職時沒有完成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而離開,甲方有權在不違反法規的原則下,扣除乙方的部份工資、其他報酬及報銷費用,已抵充乙方付甲方的任何數額的財、物。

6)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用工準備,如乙方未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單方面解除協議的,將賠償甲方崗前培訓費 元及其對甲方用工造成的相應損失費用。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證機關(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酒店。公司。酒樓(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甲方願意聘用乙方做廚師工作。

一、合同期為( )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為甲方的頭灶廚師,不負責切配等雜活。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多於9小時,超出9小時按每小時20元計算加班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為乙方發放工資, 如甲方拖欠工資至每月發放工資日一日後乙方有權單獨取消合同並向甲方索取三倍工資以及索要工資所產生的食宿,車旅,律師,訴訟等費用。 是否發放工資以乙方簽字為準。

最新廚師勞動合同範本最新廚師勞動合同範本

五、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大寫( )元

六、甲方負責乙方的工作餐、住宿及健康證、暫住證的辦理,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參照相關法規。

七、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八、乙方須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放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例協商制定於酒店規章制度中)。

九、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衞生要求、菜餚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為浪費的要求、設備設施保管的要求(具體條例協商制定於酒店規章制度中)。十、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當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為公傷,由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一、甲方視乙方工作的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乙方的留、走由甲方決定。

十二、甲方承擔乙方的往返路費。

十三、如遇酒店倒閉或轉讓,後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補賠付乙方一月工資,如遇到戰爭。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十四、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十五天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給予一月的基本工資作為賠償。(也可以不提前通知給予乙方二月工資賠償)如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賠償甲方一月工資作為損失費)。

十五、乙方沒有為甲方找廚師的義務。乙方不承擔任何原因客人退菜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十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不付給乙方工資,同時乙方不承擔因病(傷)誤工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十七、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合同沒有寫明的事宜一律按勞動法為準。

希望甲乙雙方合作愉快。

勞動合同 篇4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請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 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供給勞務的方法

乙方按照甲方請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供給勞務的方法: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 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斷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斷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正《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含: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斷定,並由甲方向乙方供給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託甲方代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產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應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應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盤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盤算。

(三)支付方法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情勢,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麪條款履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供給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於將當 (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法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斷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户。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菏攀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請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請求;

2、不屈服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背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喪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結束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斷定和調劑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巧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喪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任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巧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請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訴、教導、管理督查的任務;

(二)為勞務人員供給必須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放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請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請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況之外結束派遣或調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 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批准後,方能結束派遣或調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產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掩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任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請求結束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吸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請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干規定盤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複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產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當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喪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懂得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請求,乙方努力供給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批准,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轉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持續應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干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正、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產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力友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個月,其中試崗7天。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工作完成之日為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工資制,並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後,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由於甲方的工作性質導致人員流動較大,故在第一年內應由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給員工發放工資時,一併發放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辦理,從第二年起,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閲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以甲、乙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訂勞動合同,但雙方需要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協商有關事宜,並按規定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雙方簽定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單位或從事第二職業;

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和經營祕密,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原同類工作崗位,否則甲方將按照違反《勞動法》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追訴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前,應解除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否則,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雙方應簽定《培訓合同》,因乙方未履行合同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合同》;

5、雙方任何一方未按規定提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均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字): 簽證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説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聯繫方式:乙方(勞動者)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性別: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聯繫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户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二)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元。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

(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 篇8

甲 方:_安慶創躍電器有限公司_ 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三、勞動報酬

每天工作12小時,上四天白班休息兩天,上四天夜班休息兩天。第一個月為實習,工資1600元,轉正後,月工資2500~3000元。多勞多得。

  四、勞動紀律

乙方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怠工,有事請假要經老闆同意,無故遲到一次罰款10元,無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牴觸老闆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後搞好自己工作台衞生。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其他

乙方籤合同時交押金1000元,三個月後全部退還。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30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安慶創躍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電話: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計算機系____屆畢業生)

為提高我院畢業生職業能力,真正培養適合社會需求的專業人才,我係對畢業生實施院外對口專業實習教育,我係和本系學生就學生本人的院外對口專業實習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乙方在自由選擇的基礎上,同時遵守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指派相應的指導教師負責院外實習的指導工作,必要時可派指導教師巡視。

2.甲方在乙方離校前有責任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決有關實習中出現的問題。

3.甲方負責並建立畢業生就業網站和專用信箱負責技術答疑。

4.乙方自願選擇院外實習單位,並負責通知家長關於實習的所有情況,實習期間要經常與家長聯繫,甲方不負責通知家長,若因此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服從甲方有關院外實習的規定(詳見《計算機系_________屆畢業生院外實習實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詳細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以便甲方與乙方聯繫,如因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不詳或虛假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乙方遵守實習單位的一切規定,遵紀守法,對自己的一切安全行為負法律和安全責任,若因乙方個人原因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實習結束時,要進行綜合能力測試和答辯,相應的實習單位要對學生的實習進行總結,並量化成績。對於成績不合格或者答辯不過者,不得畢業。

9.乙方必須每月定期向甲方(責任教師)彙報實習情況,如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甲方(責任教師),以便甲方(責任教師)能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10.乙方的課程考試和重修有關事宜,甲方不負責通知,乙方自己負責與系辦聯繫(聯繫電話:_________)詢問有關情況。

11.乙方必須有單位實習協議,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將正式就業協議交到輔導員處。

1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輔導員或責任教師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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