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有關勞動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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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有關勞動合同15篇

有關勞動合同1

甲方:株洲二中教育集團雲田中學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宿舍管理,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負責男(女)生宿舍管理員(以下簡稱:宿管)。雙方同意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乙方工作職責:

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宿舍值班紀律,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向監管部門報告並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在工作中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言行。

關心愛護學生,多做學生思想工作,遇事沉着、冷靜、不簡單粗暴。在宿舍內對有困難或有病等情況的學生,要及時提供幫助,並向值班老師報告。

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認真登記來宿舍探訪人員情況,定時開關宿舍大門。未到開門時間需要進入宿舍的學生,必須持有學生科證明,方可入內。

每天早晨起牀鈴響後,管理員要配合值周老師催促學生起牀;每天晚上就寢前30分鐘,檢查督促學生按時就寢,禁止非我校學生住宿。

每天檢查、登記各寢室學生的衞生清掃情況,洗涮用品、鞋子、被子疊放是否整齊等,並將前一天檢查扣分情況於8:00報政教處。每月清查一次宿舍財產。

對無故不起牀、不上課、浪費水電、亂接電線和學生在宿舍內打架、鬥毆、敲詐勒索、喝酒、吸煙等不良行為,管理員要立即制止並通知值班老師或保安。

二、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的工作時間:從通知開學上班起到放寒暑假前,屬於正常上班,節假日學生在校時正常上班,不得離崗。

甲方給乙方的月工資為:1300 /月

若發現宿舍管理人員脱崗或擅離職守,導致工作失誤或對學校產生損失,每班每人扣罰50元;因脱崗、擅離職守導致重大事件發生的,扣除當月工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若要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則應將書面報告提前30天送監管部門,經主管校長批准後,由甲方監管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有事須先請假,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離開。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監管部門和財務、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簽章日期: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2

合同編號:123215

甲方:名稱:地址:性質: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性別:________年齡:文化程度:

籍貫:省____縣(區)鄉(街辦)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導遊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僱)(乙方)為導遊員。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確定雙方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12月xx日起至20xx年12月xx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從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止,共個月。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從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止。3本合同從20xx年12月xx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工作崗位)。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遊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乙方從事導遊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導遊員資格。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遊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按月支付工資;傷愈後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殘待遇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6、乙方因工傷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遺屬津貼等,由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支付。

7、乙方的週休假、節日假、探親假、年休假、產假以及婚喪等各種待遇,甲方必須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遊員業務,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XXX。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其中:基本工資元,津貼。獎金另定。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甲方於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應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遊業務期間,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____省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導遊服務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八、雙方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須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後須為甲方服務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定除外,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________年減收%計算。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當地勞動部門鑑證後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時間:20xx年12月xx日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

鑑證時間

有關勞動合同3

題材:反映勞動保障和民工工資的小品劇本

人物(按出場順序):

劉老闆,大名劉小根,外號劉大款,某工地老闆

劉蠻、劉老幺,民工

張幹部,勞動保障局幹部

男警、女警,派出所民警

眾民工演員若干

【客運中心候車大廳,劉老闆提一皮箱,匆匆忙忙進入】

劉老闆(放下皮箱):還好還好,春眠不覺曉,算我來得早,少睡一告覺,問題解決了。(抹汗)老子連夜連晚從貴陽坐火車到重慶,又跟斗撲趴的打的回來,為的就是要趕在劉蠻他們之前。嗯,還好,大廳裏還沒得幾個人,劉蠻他們還沒來。嘿嘿,我在椅子那邊去躲倒,等他們一進來,我就給他們發紅包,給他們一個驚喜。(一高靠背的條絲椅,背向舞台,劉老闆提起皮箱,睡倒在條絲椅上)

【劉蠻、劉老幺上】

劉蠻:咦,老幺,你看,説好的6點鐘,在客運中心大廳兑現,然後大家好回家過年。你看,人影子都沒得一個得,有個鬼呀!

劉老幺(抬起手臂看一下表):還差幾分鐘打6點。

劉蠻:那我們等等看。不怕時間走得慢,就怕他龜兒子來不倒。

劉老幺:豆頭,他娃扯謊日白搞慣了,上月推下月,前天推昨天,不曉得這個大款啷個就工資都放不出來。

劉蠻:嘿,今天他要是還是在忽悠我們的話,管他是不是老鄉,非把他拉到勞動保障局、或者區政府去説聊齋。(附耳輕語)告訴你,我已經給勞動保障局打了電話,喊他們來人來督到,今天他劉大款,我要教他跑不脱。(大聲)他不羅教,我也不認黃,

劉老幺:對,鄉里鄉親,拖欠工資,過不到年,只有大家都撕破臉,他不羅教,我們也不認黃。

【劉老闆躡手躡腳走到二人身後,突然分開二人】

劉老闆:不認黃?真的不認黃?

劉蠻、劉老幺:劉大款?駭老子一跳。

劉老幺:你什麼時候來的?

劉蠻:錢呢?

劉老闆:嘿嘿,沒借到。

劉蠻(跳起來):啥子咦?沒借倒?

劉老幺(提起拳頭):沒借到?

劉老闆:咦,咦,不要打人噻!親不親,家鄉人,都是一個彎子頭的,動不動就揮砣兒,傷感情噻!錢各嘛,錢各嘛,不要為錢傷了兄弟感情嘛。看到,我把錢給你們變出來。

劉蠻、劉老幺(看劉老闆身上身邊,找錢袋):錢呢?錢呢?

劉老闆:莫急,莫急。今天不僅僅是欠你們兩個的工資要兑現,所有工地上民工的工資,今天都統統兑現。(向椅子方向喊一聲)變。(疾步走向椅子,提出皮箱)這是我專門跑到貴陽,託我那大舅子抵押貸了三十萬,連夜連晚拿回來把拖欠大家的工資兑現。(驕傲的表情)你們看,這一皮箱,都是錢。

劉蠻:真的?你劉大款今天終於耿直了一回。

劉老幺:劉大款都説話算話了?這一皮箱都是錢?

劉老闆:不信?打開看。(面向舞台,叨煙)

劉蠻、劉老幺(在劉大款身後蹲下,慢慢開箱。從箱子裏拿出一疊報紙,又拿出一疊報紙,又拿出一疊報紙,臉色驟變):劉大款!

劉老闆(一翻眼睛):怎樣啦?

劉蠻、劉老幺(憤怒地):你,你!

劉老闆(仍背對着劉蠻、劉老幺):我怎麼啦?

劉蠻、劉老幺(跳起來抓起劉老闆就打):叫你騙,叫你騙!

劉老闆(雙手護頭,繞台逃跑,哇哇叫):為啥打我,為啥打我?

劉蠻:你拿些報紙來騙我,還説是錢。

劉老幺:你扯謊日白,也太過份了!

劉老闆(驚訝):啥子咦?報紙?

劉蠻:你自己看。

劉老闆(奔到皮箱邊,邊看邊翻,把皮箱翻了個底朝天,吃驚,大呼):錢呢,錢呢,我的錢呢?怎麼變成報紙啦?!(大呼,大叫,大哭)

【勞動保障局張幹部上】

張幹部:哭啥子,哭啥子?

劉蠻、劉老幺(迎上張幹部):張幹部。

劉老闆(自顧自蹲在皮箱旁,哭喊):我的錢呢?我的錢呢?

劉蠻:哼,張幹部,劉大款又在耍鬼花樣。

劉老幺:我覺得也是。這一個多月來,工資一拖再拖,他先後使用了走為上逃跑計、辦公室空城計、鄉親悲情攻心計,今天他又玩的是啥子計喲!

劉蠻:苦肉計,苦肉計。

劉老幺:對,是苦肉計。提個皮箱,裝些報紙,然後説錢被偷了,這樣就又可以拖了。

劉老闆(哭腔喊):冤枉啊,冤枉啊!

張幹部:劉老闆,你到底是怎麼回事?告訴你,昨天勞動保障局接到你們公司120名民工舉報,説你違反勞動合同,拖欠民工工資,今天我受局長委託,是專門來處理這件事的。你就不在再耍花招了。否則的話,我要協助民工,對你展開行政訴訟。

劉蠻、劉老幺:對,告你!到法院告你,把你公司封了,把家裏的奔馳寶馬也封了!

劉老闆:冤枉啊,冤枉啊!張幹部,劉蠻哥,劉老幺,我是真的把錢帶來了哇,怎麼就變成報紙了呢?

張幹部:劉老闆,你起來,好好説,是怎麼回事?

劉老闆:我昨天一早在貴陽我舅子那裏把三十萬現代借到,就急忙坐火車往江津趕。皮箱放在行李架上,我一直看着都沒眨眼。咋子就變成沒了呢?我的`身份證,造好的民工工資領取名冊,都在裏面的呀!

劉老幺:你沒上廁所?

劉老闆:上廁所我都是把皮箱提起去的。

劉蠻:是不是被賊二哥吊了坨喲?

劉老闆:沒有哇,我沒看見賊二哥。

張幹部:賊二哥臉上又沒寫字。我問你,你在真的一直盯着皮箱的?

劉老闆:是呀,眼都沒有眨,這是民工們的工資,也是我的救命錢哪,我哪敢粗心大意!

張幹部:真的一夜沒有閤眼?

劉老闆:我,我,(努力回憶),應該沒有閤眼吧!

張幹部:到底是合了眼,還是沒閤眼?

劉老闆(委屈地):我,我不知道。快天亮的時候,就是剛才下車前,好像着迷過去了一哈哈兒,列車員過來拉醒我,説江津到了,我提起皮箱就下的車。

張幹部:着了,可能就是那一哈哈兒。劉老闆呀劉老闆,你咋個啷格粗心呢,千里借錢,天亮把尿流了。

劉蠻(面向張幹部,焦急):現在怎麼辦?

劉老幺:現在怎麼辦?

劉蠻:我家房子漏了兩個月了,就等着我拿工資回去修房子。這下子我兩手空空,怎麼有臉回家過年喲!

劉老幺:我娘在大坪醫院住起,等着我拿去動手術,劉大款啊,你這整起,我拿啥子錢去救我孃的命啊!

劉蠻:其它民工弟兄一會兒也要趕來,大家都等着你劉大款,我看你怎麼辦?劉大款,劉大款,你害人不淺!

劉老闆(抱着頭蹲在地上,哭喊):哇,哇,我的錢哪,我的錢哪,是哪個短命鬼,這樣傷天害理。我該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張幹部:別怨了。劉老闆,你現你想想,還有沒有什麼辦法?一會兒百多號民工圍過來,這事情鬧大了,可怎麼收拾。

劉蠻:對,弟兄們都説,今天要是拿不到錢,他們就要報警了,就要逮你去區政府見官論理。

張幹部:這事情鬧大了,劉老闆,你可以承擔後果喲!

劉老闆(哭喪着臉):張幹部,你讓我想想,你讓我想想,你幫我想想辦法嘛。我真的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哪!為了弟兄們的工資,我也是於心不安哪!我不想拖呀!到了年終,材料錢、税費錢、租金錢,都要繳,現在銀根又緊,貸款也貸不出來,我難啊!好不容易叫我舅子幫我借到30萬來先把弟兄們的工資錢付了大家好回家過年,沒想到半路又被偷兒賊偷了。哇哇哇哇(大哭)。

劉蠻:還哭,你看,弟兄們都來了。

【湧上幾個民工】

民工們(圍在劉老闆、張幹部周圍,嚷):給錢,給錢!

【此時響起警車警報聲,警車停車聲。大家睜大眼睛做觀望樣】

劉蠻:警察來了。

劉老幺:劉大款,看你今天跑得脱。

【一男警察急速上場】

男警:請問,誰叫劉小根。

劉蠻、劉老幺(相視、與民工們互視,疑問):誰叫劉小根?

劉老闆(害怕,畏畏縮縮地):我,我,我就是。

劉蠻:我們只知道他叫劉大款,不曉得劉大款原來大名叫劉小根。

有關勞動合同4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濟南市勞動合同樣本。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為: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三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合同範本《濟南市勞動合同樣本》。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一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及直接經濟損失。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三十四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勞動合同5

編號: ______

職工姓名 :

年月日與甲方簽訂的 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於 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於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失業職工機構各一份。

有關勞動合同6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xx)。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有關勞動合同7

第一條 為明確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責任,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一)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侵害女職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五)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條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五條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支付用人單位賠償費用。

第六條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該勞動者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外,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連帶賠償的份額應不低於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70%。向原用人單位賠償下列損失:

(一)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二)因獲取商業祕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損失,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賠償引起爭議的,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有關勞動合同8

各位大家好!我想問問,由於我和老闆是親戚關係!到工廠上班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期間在工廠裏做市場採購!每天往返温州和工廠,在買完材料後返回工廠的途中由於風大的原因沒注意前方!最後造成追尾,醫生堅定面部傷殘,需要做面部整容手術,手術費用需要2萬元,勞動合同法 工傷。事後找到工廠,工廠只承認進醫院時的費用,不承擔後期治療和整容費用。因為面部整容需要6個月後進行!***事故堅定我的事故全責!我這樣的情況可以索賠嗎?

最佳答案 你完全可以得到工傷賠償,現在分析如下:

1.事實一:你買完材料後返回工廠的途中由於風大的原因沒注意前方造成追尾而受傷。

法律依據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這個第二項就是你完全符合你的情況,買完材料後返回工廠的途中屬於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當然,也可以理解屬於下班情況,符合第六項的法律規定,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法 工傷》。

2.你説沒有簽訂合同,沒關係還可以獲得賠償:

事實二:你和企業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這需要你證明,比如工作單,你的.同事證明)

法律依據二:《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有關勞動合同9

楊某於20xx年3月2日進入上海某印務有限公司從事印刷工作,公司沒有與楊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為其繳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雙方口頭約定,楊某每月工資為3000元/月。20x年4月13日,由於楊某工作懈怠未能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公司領導對其提出了批評,楊某一怒之下離開了公司,之後也未到公司上班。

20x年4月15日,楊某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3000元、違法解除的賠償金、補繳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間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印務公司委託本律師全權代理此案,目前,本案已經二審終審。

[案件分析]

該案例主要涉及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之前對雙倍工資的時效一直存在爭議,現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已形成共識。本案例對於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有很好的啟發和借鑑意義。

一、主張雙倍工資存在一年的時效,自勞動者提起仲裁之日前溯十二個月。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實施後,少數用人單位仍然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到20x年度由於各種原因要離開公司時引起勞動爭議時才想起主張雙倍工資,但此時主張已過法律規定的一年時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平常所説的“雙倍工資”。二審法院認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的實質,是勞動者在正常勞動報酬之外依照該條的規定對於用人單位應籤卻未籤勞動合同的行為可取得的等同於正常勞動報酬數額的'懲罰性賠償,並非勞動報酬,故適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一般性規定,而並不適用於有關勞動報酬時效的特殊規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應籤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之日起,就應當知道用人單位違法,可以要求主張支付雙倍工資,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時效應分別從用人單位每月應付而未付雙倍工資之次日起算,自勞動者申請仲裁之日前溯十二個月,屬於此一年時效之內的雙倍工資主張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超過一年時效者,則對超過時效月份的雙倍工資主張人民法院將不再支持。

本案中,楊某主張的是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間的雙倍工資。而楊某直到20x年4月15日才提起仲裁要求該雙倍工資,顯然已超過法律規定的一年時效的規定。所以終審法院最終也沒有支持其主張。

二、只有單位作出違法解除的,才可以主張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只有用人單位作出違法解除行為的,勞動者提起仲裁時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本案中,楊某認為是被公司“逼走”的,應當屬於違法解除行為,而公司卻認為並沒有作出解除行為,楊某在20x年4月13日走後再沒有回公司上班,系自行離職行為。既然楊某無法證明公司作出了違法解除的行為,要求賠償金自然就沒有法律依據。因此,最終並沒有支持其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的請求。

三、要求補繳社會保險往往只要求仲裁、訴訟的程序時效,而不關注實體時效。

由於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出於對勞動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司法實踐中傾向於注重程序時效。也即只要在一年之內及時提出了要求補繳的,可以一直追溯之前連續都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本案中,楊某要求補繳的是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間的綜合保險,而楊某是在20x年4月15日提起仲裁的,雖然程序時效沒有過,但20xx年3月到20xx年3月期間的綜合保險費顯然是超過實體時效,最終法院並沒有採納公司答辯中認為該部分主張已超過實體時效意見。

[律師提醒]

1、由於司法實踐中,對主張雙倍工資存在一年的時效,並且只能前溯十二個月,因此,主張雙倍工資應當及時,尤其是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已超過一年的情形,必須立即提起仲裁,否則拖延一天則少一天的雙倍工資差額。

2、勞動者與公司領導發生爭執的,即便認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要求維權的,應當繼續履行勞動義務,再向有關部門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可能造成曠工的事實,這樣就構成嚴重違紀,可能導致合同被解除,又得不到賠償金。

3、而對於用人單位應當儘量規範管理,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同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有關勞動合同10

1、勞動派遣者轉換用工單位是否受競業禁止條款限制?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其應該受競業禁止條款限制,但限於高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且勞動合同中應明示告知,勞動合同 問題。

2、項目性或季節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自由職業者是否受競業禁止條款限制?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其應該受競業禁止條款限制,但限於高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且勞動合同中應明示告知。

3、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比例可否單獨在《員工手冊》上體現?

答:可以,但同時也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否則勞動合同無效。

4、外資企業必須成立工會組織或設立工會代表嗎?

答:《工會法》規定,外資企業必須成立。

5、 工資條例與勞動合同法不一致時,怎麼辦?

答:勞動合同法是工資條例的上位法,所以應以《勞動合同法》為準。

6.試用期實習學生在企業實習是否為勞動關係,簽訂合同後可否設定?

答:不是,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設定試用期。

7、被派遣員工在無工作期間,企業或派遣公司是否要承擔社保住房義務?

答:勞動合同法未明確規定,但是依勞動法法理,可要求承擔社保,住房則不承擔。

8、 培訓期的工資如何定?

答:應以正常工資支付。

9、請問因企業為員工提供培訓費用,對員工進行企業技術培訓約定服務期,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違約金是否可以超出培訓費用本金的範圍?

答:不應超過培訓費用本金。

10、《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中提到“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即可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在20xx年1月1日後連續訂立二次還是在20xx年1月1日前連續訂立兩次的也可以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以:在20xx年1月1日後連續訂立二次為準,合同範本《勞動合同 問題》。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不算。

11、除二十二,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不向單位支付違約金?那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經濟賠償嗎?

答:可以,但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12、新法從20xx年起實行後,對舊法中原有行為或新法中新約定的既往行為是否追溯?如07年新招員工未簽訂合同的,此期間行為是否受新法約束?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應在20xx年1月31日前簽訂勞動合同。新法無溯及力。

13、 各地合同法細則出台前,如何執行新法?

答:以《勞動合同法》為準即可。

14、 勞動法受益範圍是否包括在校學習,對學生實習是否有約束?

答:勞動合同法未明確規定,但依法理應包括。

15、 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勞動合同約定的解約補償高於法定標準,如何計算?

答:依約定。

16、 無固定期限合同內,僱主可不可以根據僱員的表現降薪?

解釋:勞動合同法未明確規定,依法理可以,但是應在合同中在勞動報酬的部分約定,僱員表現如不符合一些崗位要求規定可以降薪;但應在合同或規章中對錶現細化。也即,無約定則視為不得降薪。

17、根據新合同法,僱主基本上無法實施末位淘汰而解除員工合同,這會不會變相地保護了消極員工,而對積極員工是一種不公平的對待呢?或者對企業來説增加了許多隱性成本?

答:不是。企業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

18、 代表處能有人事權嗎?即能否與員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

答:《勞動合同法》規定模糊,依法理可以。

19、《勞動合同法》實施前訂立的約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違約金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嗎?還是在新法實施後須進行變更,這樣的約定不再有效?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有效。

20、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是必須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如果勞動者一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呢?

答:必須,如果勞動者一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合同。

21、 勞動法四十七條,勞動者月工資低於當地月均工資或企業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標準是本人月工資嗎?

答:是本人月工資

答、如果用人單位數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使僅第一年支付二倍勞動報酬,還是一直支付下去,支付幾年的雙倍報酬?

答:支付幾年的雙倍報酬

23、必備條款不足會造成什麼後果?(沒有約定工作內容,條件,地點,崗位)

答:合同無效。

24、用人單位不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需要補償。如果用人單位讓勞動者待崗,是否屬於不提供勞動條件?

答:應該屬於。

25、規章制度的告知,是否能通過網上公告?20xx.1.1前制定的規章,是否需要重新制定?如何修訂,程序如何?

答:可以網上公告,但應做一個閲讀表,有員工簽字已在網上閲讀,什麼內容等.如與《勞動合同法》有牴觸就需修改,否則可不修改。由用人單位修改,具體按《勞動合同法》第四規定的辦理。

26、第一章第8條“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如何具體操作“告知”,是否需有書面證據?

答:其語義並未提及必須書面,即可以口頭告知。

27、第五十條“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十五日內辦理社會關係轉移”——員工不轉怎麼辦?是否要有書面證明?員工不轉怎麼辦?

答:是員工責任,但最好有書面證據。

有關勞動合同11

競業限制,又稱競業避止、競業禁止。勞動法中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履行和終止後一定期限內,出於保密的目的,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單位同類相競爭的業務。即為避免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被侵犯,員工依法定或約定,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勞動關係結束後的一定時期內,不得到與本企業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一、範圍規定不明確

《勞動合同法》規定中,競業限制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但對“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的含義或範圍未做解釋,導致用人單位在實踐中可能以存在商業祕密為由與普通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損害其自主擇業權 勞動者是否屬於用人單位“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應當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所從事的具體工作能否接觸、瞭解、掌握單位商業祕密而進行具體分析,不能籠統以職位高低一概而論。如祕書人員、安全保衞人員,雖然職位不高,但其通過接待、會議記錄、安全保衞等具體工作有機會接觸到很多商業祕密,用人單位如果能舉證證明其知悉單位的商業祕密,就可以視為競業限制人員。

二、期限過於固定

競業限制期限既不宜過短,對原企業不利,也不宜過長,會構成對勞動者權利的侵犯。事實上,競業限制期限的長短主要取決於四個因素:

1、結合商業祕密所處行業考慮其具有的競爭優勢持續時間的長短;

2、不同行業勞動者的職業生涯週期;

3、員工掌握商業祕密的程度與技術水平的高低;

4、國家在平衡用人單位商業祕密權與勞動者自主擇業權時的價值傾向。

據此,《勞動合同法》統一規定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而應嘗試提供多元的可以選擇的方案:

(1)一般的商業祕密,競業限制期限不超過兩年;

(2)高新技術領域的商業祕密,競業限制期限不超過一年;

(3)用人單位重點保護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業祕密,可以簽訂長期乃至終身的競業限制協議。

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需在勞動合同終止後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但該規定過於籠統,應從以下兩方面進一步完善:

1、《勞動合同法》應明確規定約定經濟補償金是競業限制協議的有效要件之一,沒有約定經濟補償金的競業限制協議無效,這樣有利於避免用人單位利用其強勢地位規避補償金的規定。

2、《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數額和支付方式,需由當事人協商約定,這顯然對處於弱勢的勞動者不利,《勞動合同法》至少應明確規定經濟償金的最低標準。應考慮競業限制人員在競業限制期內不違反競業限制協議重新就業可能獲得的收入,同時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

四、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違約金

立法應明確要求競業限制協議必須約定勞動者違約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方式,並以該約定作為競業限制協議的有效要件之因為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使競業限制協議對競業限制人員無法真正起到約束作用。如果違約員工可能獲得的利益遠大於支付的違約金,選擇往往是甘願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出現新東家願意為這筆“違約責任”買單。實踐中,用人單位會利用強勢地位,要求勞動者接受較低的經濟補償,一旦勞動者違約則需支付高額的違約金。雙方約定違約金,應在勞動者能夠承擔,又能起到威懾作用的範圍內,具備可操作性。《勞動合同法》可考慮規定把違約金數額與經濟補償金數額相掛鈎,將違約金數額規定為經濟補償金數額的適當倍數,這樣即使勞動者得到的補償金數額較低,也不會過分損害其利益。需要強調的是,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可要求勞動者與新單位承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五、競業限制協議的解除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由於一定事由的出現,需要提前終止競業限制協議的法律效力,即競業限制協議的。《勞動合同法》還應明確規定競業限制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行使單方解除權而使競業限制協議對其失去法律約束力:

(1)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進入公有領域或因其他合法原因已經公開;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未按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等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關於新勞動合同法對競業限制的規定,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執業的時候會遇到更多的關於競業限制的問題,如果遇到具體的問題時,歡迎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問題作專業的解答。

有關勞動合同12

據介紹,目前有許多勞動者因與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遇到糾紛後,無法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的勞動關係,使維權陷於被動,也無法得到新勞動合同中關於雙倍工資的索賠,簽定勞動合同。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如何舉證證明雙方的勞動關係成了勞動者所面臨的最大困難。

如何在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下,證明雙方的勞動關係,結合我們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上百個相同案例經驗,簡單談談,給勞動者一些提醒:

勞動者首先應該證明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1、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2、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3、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4、房貸收入、繳税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6、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8、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9、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10、錄音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我們辦理的許多案子,就利用這種證據達到了勝訴的目的。

另外在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證據的情況下,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經過多年的經驗,從上百個案件中操作中總結出一套如何有效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運作方案,我們將針對每個勞動者的具體案情,設計出具體的索賠維權方案。

為了達到索賠成功,只證明了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還遠遠不夠,還要證明勞動者的工資,工作年限等等,這些都需要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細心工作。

勞動爭議律師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證據具備的情況下,有的時候還不能説就一定會被仲裁委所採納,還要結合對方提交的證據,利用證據規則,和訴訟技巧來達到自己的主張被法院或仲裁委所採納。作者:張峯律師--勞動仲裁律師 未簽定勞動合同,勞動者如何舉證?

有關勞動合同13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

職 工(乙方):

身 份 證 號 碼 :

使 用 説 明

一、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閲讀勞動合同,廣州市職工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類別(管理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崗位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甲方)與 (乙方)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 )管理類/( )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 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

3、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範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14

一、工傷訴訟的追訴期為一年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時效為一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有關勞動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鑑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雙方及鑑證人各持一份。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鑑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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