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合同集錦七篇

來源:文萃谷 1.08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房屋合同集錦七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出賣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政策法規之規定,出賣方通過______________,自願將以下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賣給買受方,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存量房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

幢號:_________

室號: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產權登記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產權登記附記:

閣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條:

房屋其它情況。

⒈該房屋其它所(共)有權證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共)有權證。

【2】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徵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權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註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⒊房屋租賃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係,並註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⒋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該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⒌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房屋價款。

該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於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

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託管賬户。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准以後,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託管有關規定收取房屋價款。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____款。(僅選一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貸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⒈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並按下列第_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交付。

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__天。

出賣方應當於上述日期前騰空該房屋,並書面通知買受方進行驗收。買受方應當在出賣方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會同出賣方,共同對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方應該當場將該房屋和房屋附屬物品以及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方承擔。

由於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為下列第______款。(僅選一款)

【1】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出賣方承擔。

【2】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户餘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

〖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户餘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第五條處理。

第九條:

出賣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關情況,保證沒有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如因出賣方上述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後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它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出賣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出賣方關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

房屋交付時,本合同第一條及附件一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處理。(僅選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______(或〖協商〗或〖評估〗)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第十一條:

出賣方關於房屋原有户籍遷移的承諾。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______(【有】、【無】)落户於該房屋的相關户口。(僅選一種)

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內,將原先落户於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關係遷出。逾期遷移原户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關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

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⒈屬於出賣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屬於買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___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___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___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⒈該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______(【出讓】、【劃撥】)。(僅選一種)

⒉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類型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出賣方承擔。

第十四條:

關於買賣税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

⒈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税費,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買賣雙方均未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2】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⒊物業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後發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

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准以後,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___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户手續。

第十五條:

房屋交付以後,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

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決。(僅選一款)

【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牴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本存入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打印文本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______(或【貸款銀行】)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註銷手續;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後再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註銷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______(【雙方簽章】、【網上備案】、【公證】)之日起生效。(僅選一種)

附件一:房屋附屬物品清單(黏貼無效)

一、裝飾狀況為下列第______種。(僅選一種)

【1】裝修房:

【2】毛坯房:

二、設施設備狀況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可以全選)

【1】供水:

【2】供電:

【3】供氣:

【4】廚房設備:

【5】衞生設備:

【6】通訊設備:

【7】電器設備:

【8】防盜設備:

【9】停車位:

【10】傢俱:

【11】其它:

三、權屬登記以外其它附屬房屋狀況為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可以全選)

【1】附屬閣樓:

【2】附屬汽車庫:

【3】附屬自行車庫: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補充協議(黏貼無效)

合同各方當事人簽章

出賣方: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樓房屋漏水維修質量簽訂如下協議,確保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維修標準及要求

1、乙方自願選擇房屋維修形式並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2、維修地點:廠區木工房室內牆壁及地面漏水狀況維修。

3、維修標準:維修必須在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安全前提下進行。維修以解決防漏為主。

4、維修要求:

①乙方進行施工,提供人工,材料。

②乙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5、維修工期:在正常天氣下3天內必須完成。

6、維修後保質:建設工程維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後一次維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計算。在沒有人為破壞情況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3年,即維修後應當繼續最低保修3年。且在出現漏水的情況後,在甲方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響應。

第二條維修工程款的發放

合計金額為:¥760.00元大寫:人民幣染佰陸拾圓整。乙方維修樓頂漏水工程款不能超出合計金額,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其它約定

1、乙方因維修而造成的其他責任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甲、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範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制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一、建築工程概況:

開工期為xxx年xx月xx日,竣工期為xxxx年xx月x日。本工程為一層磚混結構,面積約125平方米, 以實際建築面積為準。

  二、工承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價格:本工程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每平方米包工價為:xxx 元人民幣,總包工價以實際面積為準。

2、承包方式: 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鋼材、水泥、磚、石灰、砂石、瓷磚等建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如攪拌機、振動設備、模板、頂木、搭架木料、鐵鏟、手推車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負責。

3、工程內容: 從基礎以上開始,主體按圖施工。包括:地板、牆體粉刷、貼瓷磚、水、電安裝、化糞池;室內刮瓷、室內外石膏線條。

4、工程質量要求:乙方必需按圖紙要求施工,磚頭縫滿漿,樑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必須返工直到甲方滿意為止,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雙方的責任:

1、工程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施工方式,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要及時通知甲方,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

2、安全問題由乙方負全責,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要有足夠的安全保障機制和措施。

 四、付款方式:從正式施工開始先支付一定的伙食用具費3000元,一層封頂後再付10000元,甲方工程完工後,如無重大質量問題即一次性付清餘款。五、施工電費由乙負責。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望甲、乙雙方遵守執行,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20xx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衞

1、______室,計______平方米;

2、______廳,計______平方米;

3、______廚房,計______平方米;

4、______衞生間,計______平方米;

5、______陽台,計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過道,計______平方米;

7、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__,計_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上海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進行:

付款要求

付款時間 付款百分比 金 額

進程內容

對設計、預算 1000元簽訂合同

簽訂意向之日

認可 付款時扣除

簽訂合同 簽訂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施工工費50%

合計

工期進度過半

施工過程中 施工工費40%

年 月 日

竣工驗收 10%

當 天 元

增加工程項目 簽訂項目變更 100%

表應在補辦

續時結算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裝潢工程工程結算表》,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詳見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裝潢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卡》。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詳見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姓名)__________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脱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房屋合同 篇5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户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户)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説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税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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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狀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 新建 間 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最新房屋建築承包合同範本最新房屋建築承包合同範本。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築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 年 月 日開始動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設採用費用包乾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採取費用包乾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築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 天內完成;房屋建築總面積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 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餘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方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牆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牆體成一條線;粉刷時牆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牆面到達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牆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到達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牆體及衞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到達水平;陰陽角與牆體成一條線,與牆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後,甲方進行竣工驗收最新房屋建築承包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職責,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職責。

四、需要説明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7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1.甲方為本次要維修的房屋的所有人,有權對此房屋進行維修;

2.乙方已取得相應的施工資質,為有權從事房屋維修的企業,目前合法存續。

為明確雙方本次房屋維修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等價有償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西寧市浦寧之珠上人屋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來進行維修,乙方同意進行維修。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有權對上述房屋進行維修。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其具有房屋維修的資格證照。

第四條 乙方本次為甲方的房屋進行維修的範圍為屋頂防水;方式為包工包料;質量標準為驗收合格。

第五條 乙方本次為甲方的房屋進行維修的時間為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止。

第六條 本次房屋維修的費用為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本次房屋維修結束並經驗收合格後_________日內將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條 本次房屋維修的原材料均由乙方全權採購並由乙方來負責提供,但甲方有權監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行業慣例。

第八條 雙方約定由_________來進行本次房屋維修的驗收工作,並向其支付規定報酬_________元。該部分費用由甲方來負擔。

第九條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讓乙方進場工作,並協助乙方進行與維修有關的工作。

第十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除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以及為處理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十二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則每遲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關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條的約定不免除乙方根據第十一條應負擔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只有在發生了以下三種事情之一後才能變更:

1.雙方合意變更並達成書面的協議;

2.有關政府機關的種種行為使本次房屋維修的行為必須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況使本合同必須修改。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發生以下事情方可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的履行並達成了書面協議;

2.有關政府機關的種種行為使本次房屋維修行為不能進行或失去意義;

3.不可抗力的情況使本合同必須修改。

第十五條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開始協商後30日內雙方還未達成千致意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甲方簽字並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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