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農村衞生服務一體化進展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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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衞生廳《關於推進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按照市衞生局的統一部署安排,今年來我縣在全縣開展了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現將進展情況彙報如下:

沙縣農村衞生服務一體化進展情況彙報

一、成立了組織領導機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縣衞生局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鄉村一體化工作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督導檢查、考核驗收等工作。制定鄉村衞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具體實施方案,2011年計劃完成92所村衞生一體化管理,明確具體的實施步驟和工作進度。要求各鄉鎮衞生院也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落實基層鄉村一體化的具體工作,衞生局定期督導,形成上下聯動,促進工作。

二、實施內容

(一)統一機構規範建設

目前我縣各鄉鎮衞生院已全面完成了機構的設置規劃與基礎建設,全縣10個鄉鎮和2個街道辦擁有衞生院和衞生服務中心,全縣180個村擁有村級衞生室171所。沒有村衞生所的,實行鄉鎮衞生院設點或周邊村衞生所包乾責任制,採取統一派駐、巡診等方式,滿足當地農民就醫和公共衞生服務等需要。縣衞生局對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的村衞生所要統一機構名稱,統一製作機構標識牌匾,統一制發機構印章和工作制度牌。

逐步實行村衞生所由政府或集體舉辦,村衞生所業務用房由村委會統籌安排並無償提供。按衞生部《村衞生室建設指導意見》進行標

準化建設,2011年建設29所。業務用房面積40平方米以上,設置診室、治療室(處置室)、藥房,達到三室分開、相對獨立、分區佈局合理。適當配套建設供水、衞生廁所、宣傳欄、資料室等,統一集中處置醫療廢棄物,保證村衞生所業務工作區的相對獨立性。

(二)統一人員准入與執業管理

村衞生所衞生技術人員執業達到《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或《執業醫師法》規定的條件,新進入村衞生所的醫生原則上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或者符合省政府《關於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人員進入村醫療衞生機構執業的暫行規定》(閩政〔2017〕11號)。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的村衞生所人員必須進行公開選聘,由縣衞生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考試或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聘用人員由縣衞生局審核後,統一辦理註冊或變更註冊手續。鄉鎮衞生院及時建立鄉村醫生檔案,對其聘用、考核、獎懲等情況建檔管理。

(三)統一業務管理

建立健全村衞生所規章制度、診療規範和常規,健全鄉村醫生崗位職責,做到依法執業、規範服務。縣衞生局要統一制定村衞生所處方、診療日誌、藥品、院感、急救、雙向轉診、公共衞生服務、財務等管理制度,規範醫療和公共衞生服務行為。鄉鎮衞生院加強對村衞生所的業務指導,督促鄉村醫生嚴格遵守診療規範和常規,加強內涵建設,提升服務水平。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所為農村居民提供規範的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配合疾控、監督等專業公共衞生機構落實基

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重大公共衞生項目和日常公共衞生管理等工作。加強村衞生所信息化建設,把2個有條件的村衞生所確定為新農合門診特殊病種和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

實行在崗鄉村醫生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制度,鄉鎮衞生院要制定村衞生所從業人員培訓計劃,通過業務講座、臨牀帶教和例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村衞生所的業務指導,切實提高村衞生所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

(四)統一藥品與器械管理

鄉鎮衞生院對村衞生所的用藥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規範抗菌素、激素類藥物使用,嚴格輸液管理。縣衞生局加強對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室人員合理用藥的教育、培訓和日常監督管理,切實維護羣眾用藥安全。村衞生所按照衞生部的村衞生所建設標準,配備一般診療設備和急救設施,加強器械管理,保證器械正常運行。

(五)統一績效考核

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服務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機制,調動人員積極性,促進鄉、村衞生機構運行機制的轉變。按照《鄉村醫生公共衞生服務績效考核方案》的要求,鄉鎮衞生院負責對村衞生所進行績效考核評價,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業務檔案並作為公共衞生服務補助經費的發放依據。

(六)財務獨立核算

村衞生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債權債務獨立承擔。村衞生所公開醫療服務和藥品收

費項目價格,提供收費憑證。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收費項目規範、票據齊全,接受鄉鎮衞生院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責任獨立承擔

全縣村衞生所均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申請設置,其法人代表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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