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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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502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2015年9月15日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2015年9月16日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考點設在鄭州市區。
二、報考條件
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2),其他專業的報考條件可參照08年度的相關文件要求進行報考。報考條件及其他相關信息可到河南省人事考試網(http://)查閲。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和報考條件,在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註冊環保工程師方向選報。
申請參加考試的人員,所學專業在“參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報名時提交在校學習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課程設置表”(由原畢業院校出具),經所在單位核實並提出符合“本專業”、“相近專業”、“其他專業”的意見後,由省級考試資格審查管理機構審核確認。
三、取得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的條件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基礎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後,方可報考專業科目;符合免試基礎課條件的,可直接參加專業課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即可申請取得相關類別執業資格。
四、報名辦法、時間及准考證打印
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辦法。
(一)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12日9:00至2015年6月25日17:00。
《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時間:2015年6月13日9:00至至6月27日17:00。考生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後,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請核對準確後再進行打櫻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27日期間進行。省轄市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政府人社(職改)部門確定,省直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5年6月25日至6月27日。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考生狀態在網上設置為“資格審核通過”,並於2015年7月5日前將《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以電子郵件形式發給省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部。
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報考代碼的,下稱“省直單位”)於2015年6月30日前將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考生報名辦法
1、填寫信息,上傳照片。
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照片,。考生請注意上傳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製作時,圖片大小寬為130像素,高度為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後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製作准考證及日後使用。考生上傳信息後要牢記網上報名序號,以備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時使用。省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在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照片審核工作,報考人員應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審核,未通過審核的須重新上傳照片,照片修改截止到6月26日17:00。通過審核後用A4紙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考生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時,省直單位考生需選擇相應主管單位(可在網上查詢),各省轄市考生選擇“無”。在選擇考區、報名點時,省轄市考生應選擇相應省轄市名稱,省直單位考生考區選擇省直,報名點選擇相應主管單位。
2、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以下資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2份;
(2)《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附件1)2份;
(3)學歷原件及複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反映職業實踐時間和設計業績的證明;
(6)基礎科目考試已通過報考專業科目時,需附基礎科目考試通過成績單
上述資料經現場核對後原件退回,複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單位要對各種證件的真實性負責,各種證件複印件上應加蓋單位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3、現場資格審查程序:
各省轄市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將資格審查資料交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由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打印填寫《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材料到到省轄市人社(職改)部門資格審查;免試科目的考生,經省轄市人社(職改)部門初審後,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省政府綜合樓D525B房間)進行資格終審。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和《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送交省轄市人事考試中心。
省直單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及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條件彙總《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填寫《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並攜帶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材料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省政府綜合樓D525B房間)資格審查。省直單位將通過資格審核考生的《資格考試報名表》、《考試報名彙總審批表》在規定時間內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考試報名工作由檔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組織報名,檔案存放在省轄市的按省轄市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程序辦理,檔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程序辦理。
(三)網上繳費
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進行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為:2015年7月20日9:00至2015年7月25日17:00。繳費須使用工商銀行卡或交通銀行卡(開通網上交易功能)。
1.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按照《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註冊建築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考試、註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文件規定和我省有關部門核定標準收取:一級結構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計 120元;一級結構專業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計240元;二級結構專業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計240元。
2.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2002]2546號)文件規定標準收取:基礎考試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計120元;專業考試為四科,每人每科130元,共計520元。
報名費:每人10元
3.按照《關於重新核定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批覆》(豫發改收費[2009]1289號)的規定參加註冊公用工程師、電氣工程師、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的考務費為:基礎課考試每人每科收取60元,專業知識考試每人每科收取80元。
4.按照豫發改收費[2009]2148號文規定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註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80元。
(四)打印准考證
2015年9月10日9:00至9月16日14:00,網上已繳費的考生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進入“網上報名”自行打印准考證。
五、注意事項
(一)各省轄市、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
(二)報名彙總時,應將免試和非免試類考生分別彙總、各專業分別彙總。
(三)考生、報考單位報名時要認真填寫校對考生報名信息,無誤後再進行確認,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細心錄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錄入責任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考生在網上提交信息並通過審核後將不能再進行修改。
(四)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參考書和複習手冊。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准考證其他考試用品按《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附件3)攜帶。
(六)考生可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查詢考試成績。
(七)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異地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並追究報考者和准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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