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年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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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7年註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省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祕〔2015〕202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省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組織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省人事考試院負責考務工作。各市人社和住建部門、省直和中直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市、本單位的考試報名及材料核實工作。
二、 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2015年度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於9月15、 16日舉行,資格考試編碼見附件1,考試科目及時間見附件2。
三、 考試規定及報考條件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參考書和複習手冊。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附件3)的規定進行。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詳見附件4。
四、 申報材料
(一) 首次報考人員申報材料(1份)
1、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5)。報考人員務必在申報表封面註明報考類別、級別、專業(編號及名稱參見附件1);
2、申報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原件經核實後當場退還);
3、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實踐年限的證明;
5、不符合規定學歷的人員,申報時還需提供滿足要求的設計圖紙(本條僅適用於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二)重考人員申報材料(1份)
1、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務必在申報表封面註明報考類別、級別、專業(編號及名稱參見附件1);
2、前次考試准考證、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各市、各部門負責核實原件並加蓋公章);
3、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五、 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絡方式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須於2015年6月11日至21日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並於下個工作日中午12時後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凡照片審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即可下載打印報名表。
各市考試機構信息管理人員應及時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後台進行照片審查,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攜帶有關申報材料和報考費,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社部門辦理報名手續,各市人社、住建部門於6月28日前完成本地報考人員報考資格審查工作,並將《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統計表》(附件6)報省人事考試院。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於6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和報考費交所屬單位人事部門,各單位人事部門於6月27日將通過初審人員的申報材料、報考費、考試報名彙總表(附件7)送省人事考試院。屆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現場進行省直考區報考資格終審。省人事考試院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市人社和住建部門、省直有關部門、中直駐皖甲級設計單位要對報考材料認真審查,並負審查責任,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對報考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對弄虛作假、設計單位擅自接受外單位人員掛靠報名考試的,要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對無規定學歷證書、使用過期身份證、報考人員姓名與身份證或學歷證書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報名考試。
(三)現場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查後方可繳納報考費。報考費應在報考資格審查現場以手工方式收取,屆時各考區信息管理人員應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後台將已繳費考生作手工繳費標記。
六、 考試費用
根據計辦價格〔2000〕299號、計價格〔2002〕2546號、發改價格〔2009〕2599號、發改價格〔2009〕1003號、皖價費函〔2015〕85號等文件規定,2015年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

類 別

專業

標準(元/科)

考試費

上繳考務費

每科計收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基礎

50

42

92

專業

50

84

134

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基礎

50

18

68

專業

50

36

86

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基礎

50

42

92

專業

50

91

141

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註冊環保工程師

基礎

50

24

74

專業

50

30

80

註冊公用設備、電氣、化工、土木(港口與航道)工程師

基礎

50

24

74

專業

50

40

90

各市按每人每科10元提留,餘款及時上繳省人事考試院。在肥中直及省直單位在現場辦理考生資格審查手續時全額上繳考試費。
七、考點設置及准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彙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准考證號碼。考生可於2015年9月11日至14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准考證。
八、其他
在外省市參加專業考試,需要本省2009年度以前基礎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請於2015年6月10日至12日將《異地報考人員開具基礎考試成績證明申請單》(附件8)傳真至省人事考試院,聯繫電話:0551-3457905,傳真:0551-2862212。6月17日至18日,憑申請人身份證領取成績證明,委託他人領取的,還需出示申請人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逾期一律不再辦理。
本文附件10、11、12、13、14、15、16、17為各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有關規程規範、標準、法律法規及參考資料等的清單,各市、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須分別印發給考生或告知考生從住房和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指定網站下載。
考試考務組織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執行。
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有關環節的工作,嚴禁弄虛作假,嚴明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點擊查看附件:
1.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2.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3. 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
4.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
6.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統計表
7.考試報名彙總表
8.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9.異地報考人員開具基礎考試成績證明申請單
10.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 用的規範、標準,2015年度全國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1.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規程及法律法規
12.2015年度全國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3.2015年度全國註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4.2015年度全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程、規範
15.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6.2015年度全國註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更新
17.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術標準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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