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註冊巖土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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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註冊巖土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關於做好我省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5]22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2015年9月15日—16日。請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照《湖南省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有關考務工作。

二、報名條件。凡符合《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以及《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3〕63號)、《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3〕64號)、《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3〕65號)、《轉發人事部、建設部、交通部關於印發<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3〕80號)等文件的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三、各專業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後方能報考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考試管理採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見附件3。

四、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應考人員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應試人員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參考書和複習手冊。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應試人員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六、為幫助應試人員做好考試準備,請各市州考試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核現場將本文件的相關附件及時印發給參加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或告知其在指定網站下載。具體發放要求如下:

報考類別

需要印發給報考人員的附件

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附件5、附件6

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附件5、附件7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附件5、附件8

註冊化工工程師

附件5、附件9

註冊電氣工程師

附件5、附件10

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附件5、附件11

註冊環保工程師

附件5、附件12

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附件5、附件13

七、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或現場繳費,繳費方式詳見各市州公告)、網上打印准考證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2015年6月20日—30日期間,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主頁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需仔細閲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照片採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高寬為170*130像素;照片必須與本人相貌一致,否則清出考場並作違紀處理),確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後打傭資格考試登記表》(此表一經打印則不能進行修改)。

(二)資格審查和繳費。我省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資格審查和繳費時間為7月3日—6日。網上報名成功後,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資格考試登記表》(須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後加蓋公章)等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按“網上報名”時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市州人事考試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和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為加強報名管理,凡單位統一收集報名資料來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單位需出具介紹信,並留存單位人事部門聯繫方式。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代報名。

報名點為“省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請選擇報名點為“省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於7月3日—5日到湖南人才市場二樓(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0731-84688383)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於7月3日—6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點擊“2015年各類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入口”,在“查詢正在進行”中選擇相應考試登錄),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建行卡、工行卡或銀聯卡繳納考務費,確認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手續。

各市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身份證件和資格證書,對弄虛作假者要嚴肅查處。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人辦發〔1996〕52號文件規定,省職改辦將在發證前對各市州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而通過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並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有關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各市州須在7月16日—20日期間完成數據核對及上報工作。

(三)網上打印准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且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於2015年9月10日-13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
八、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註冊建築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考試、註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註冊環保工程師和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5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重新核定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003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重新發布全省人事編制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2〕281號)、《湖南省物價局關於核定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考試、註冊收費標準的批覆》(湘價函〔2004〕4號)、《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關於明確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03〕129號)精神,下列各類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一)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87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42元);一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二科)每人每科129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84元);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二科)每人每科81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36元)。報名費每人每科15元。

(二)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87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42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136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91元)。報名費每人每科20元。

(三)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69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24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85元(含上繳國務院國資委、交通運輸部每人每科40元)。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報名費每人每科20元。

(四)註冊環保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69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24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75元(含上繳環境保護部、水利部每人每科30元)。

上述考試考務費由人事考試部門收取,報名費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收齲

九、勘測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註冊、培訓及考試輔導教材徵訂發行工作由省註冊工程師管委會組織進行。

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領導下進行,省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試部門與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協作,合理分工,組織實施好考務管理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湖南省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2015年度全國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4.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各專業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

5.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6.2015年度全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2015年度全國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7.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規程及法律法規

8.2015年度全國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2015年度全國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2015年度全國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9.2015年度全國註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0.2015年度全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程、規範

11.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12.2015年度全國註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更新

13.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術標準及文件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湖南省2015年度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6月20日-30日

報考人員網上報名

7月3日-6日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和繳費

7月16日-20日

各市州核對省院下發的報名數據(嚴禁自行更改),並報送《報名數據核對表》和已蓋章《資格考試登記表》

9月10日-13日

報考人員網上打印准考證



試 時間

9月15日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6日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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