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6-2017學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評通知

來源:文萃谷 2.16W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6-2017學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結束,為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交流,依據《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型學位碩士)招生工作考核暫行辦法》(辦研發〔2016〕15號)精神,決定開展學院(系、所)2016-2017學年學術型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下簡稱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評價。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關於開展2016-2017學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評的通知,全文如下: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6-2017學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評通知

  一、工作考評

考核工作採取招生單位自評及集會考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評依據《學院(系、所)研究生(學術型學位碩士)招生工作考核指標體系》(附件1)執行,各學院依據支撐材料,現場彙報後,評審專家打分、投票決定先進集體及招生工作先進個人。

  二、先進集體及個人評選的條件及範圍

  (一)先進集體評選

招生工作先進集體名額為3名,評選範圍、條件如下:

1.領導重視,制度健全,招生工作規範、有序,資格審核、政策執行得力;

2.充分利用校內外資源,積極利用專家、教授外出活動進行招生宣傳,能夠結合專業情況,開展各種有針對性的招生宣傳活動,效果顯著;

3.按時、準確的完成專業目錄、推薦免試、複試錄取等各項工作的材料上報;

4.保質保量嚴格按要求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5.現場考評總分排名位於前6名的單位。

  (二)招生工作單項獎

招生工作單項獎名額為2名,評選範圍、條件如下:

1.生源數量質量有保證,執行政策得力;

2.在招生工作中,如:招生宣傳、接收推免生、優質生源的選拔等,有特別創新或特色的學院(系、所)。

  (三)先進個人評選

招生工作先進個人名額為10名,評選範圍、條件如下:

1.評選範圍

(1)學院(系、所)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研究生祕書、研究生幹事,研究生院、研工部工作人員;

(2)嚴格執行招生各項政策的學科點負責人;

(3)對招生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導師和其他部門管理幹部。

2.評選條件

(1)從事研究生招生工作2年及以上,熱心為考生服務,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2)完成學校和學院(系、所)安排的各項招生工作,成績突出;

(3)由本人彙總、整理及統計等上報材料按時、準確無誤;

(4)熟悉國家及我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法規,掌握招生工作的各項業務、程序及常用工具;

(5)考評工作體系一級指標分值之一在前10名的學院(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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