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引航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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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引航計劃書

學長引航計劃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信息工程學院

“學長領航計劃”實施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完善學院學生工作,充分發揮大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功能,以新方式、新途徑、新載體來不斷加強和改進學院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學院擬在全院範圍內實施“學長領航計劃”。學院將結合日常表現、學習情況等選拔一批“學生中的長者、學業上的精者、技能上的優者”,對低年級學生進行學業督導、活動指導、生涯輔導等等,組建一批包含研究生、本科生的學術型梯隊或互助型團隊,搭建“高低年級學生溝通、本碩博學生溝通”平台,促進朋輩交流,努力實現學生全面發展。本計劃主要包括專業技能提高項目、基礎素質提高項目和學習成績提高項目。

 一、專業技能提高項目

本項目旨在激發學生專業學習興趣,提高學生專業技能。通過成立專業技能興趣小組為學生搭建交流平台,以參與學科專業技能競賽、專業等級考試和技能測試為主要活動內容。

(一)學長選聘條件

1、學院優秀在讀碩士、博士;

2、院級英才工程“專業技能提高項目”、“學習研究能力提高項目”完成者;

3、獲得校級英才工程、李四光計劃、創新性實驗計劃、創新人才及學院產學研課題資助者;

4、各類學科競賽獲獎者及專業等級考試、技能測試通過者。

(二)受助對象條件

1、院級英才工程“專業技能提高項目”、學習研究能力提高項目”申請者;

2、對編程有興趣的同學。

(三)操作步驟

1、學院研究生會、各班級學習科技委員向學院學工組學務中心推薦符合學長選聘條件和符合受助條件的同學,填寫《信息工程學院“學長領航計劃”推薦表》,由學院學務中心負責學長選聘、受助對象確定及分組工作;

2、受聘學長負責組織填寫《信息工程學院“學長領航計劃”申報書》並上交;

3、受聘學長定期在興趣小組內舉行交流討論,積極組織小組成員參與學科專業技能競賽、專業等級考試和技能測試。

(四)考核辦法

根據小組計劃完成情況,由學院學工組學務中心負責考核。該項目實施週期原則上為一年,提前達到考核標準者可提前結題,由受聘學長向學務中心提出結題申請。凡在實施週期內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予以結題:

1、小組集體參加校級以上學科專業技能競賽並獲獎;

2、組員(不含學長,下同)積極參加專業等級考試(不含計算機二級)和技能測試,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組員三分之二以上在專業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

4、組員其中之一在專業核心期刊上發表文章。

(五)獎勵辦法

對考核通過的興趣小組給予以下榮譽或獎勵:

1、對負責學長授予“信息工程學院優秀學長”稱號並給予物質獎勵;

2、向負責學長的導師或班主任發賀信;

3、組員院級英才工程結題予以結題,新申報項目優先考慮;

4、組員學期綜合測評予以適當加分。

  二、基礎素質提高項目

本項目旨在培育學生基礎素質,在全院學生中開展會説、會唱、會寫、會跳的普及教育活動,大力營造快樂學習、快樂成長的濃厚氛圍。

(一)學長選聘條件

1、學院優秀在讀碩士、博士;

2、院級英才工程“管理能力提高項目”、“人文素質提高項目”完成者;

3、校級及以上演講比賽、文體競賽等獲獎者;

4、院團學聯推薦的.基礎素質能力突出者。

(二)受助對象條件

1、院級英才工程“管理能力提高項目”、“人文素質提高項目”申請者;

2、對自身基礎素質提高有要求者。

(三)操作步驟

1、學院研究生會、各班級文藝委員或體育委員向學院學工組學務中心推薦符合學長選聘條件和符合受助條件的同學,填寫《信息工程學院“學長領航計劃”推薦表》,由學院學務中心負責學長選聘、受助對象確定及分組工作;

2、受聘學長負責組織填寫《信息工程學院“學長領航計劃”申報書》並上交;

3、受聘學長定期在小組內舉行交流討論,積極組織小組成員參與各類文體競賽或者非學術類競賽。

(四)考核辦法

根據小組計劃完成情況,由學院學工組學務中心負責考核。該項目實施週期原則上為一年,提前達到考核標準者可提前結題,由受聘學長向學務中心提出結題申請。凡在實施週期內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予以結題:

1、組員參加校級及以上文藝、體育等非學術類活動,三分之二以上獲獎;

2、組員三分之二以上在院級及以上學生社團擔任部長級及以上崗位;

3、組員其中之一在院級及以上學生社團擔任主要負責人;

4、組員其中之一在校級以上非學術類報紙、期刊雜誌發表文章。

(五)獎勵辦法

對考核通過的興趣小組給予以下榮譽或獎勵:

1、對負責學長授予“信息工程學院優秀學長”稱號並給予物質獎勵;

2、向任負責學長的導師或班主發賀信;

3、小組成員院級英才工程結題予以結題,新申報項目優先考慮;

4、學期綜合測評予以適當加分。

 三、學習成績提高項目

本項目旨在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提高學生學習成績。通過學長的幫扶指導,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消滅不及格現象。

(一)學長選聘條件

1、學院優秀在讀碩士、博士;

2、學習成績優秀,學分績點在3.5以上者;

(二)受助對象條件

1、院級英才工程“學習成績提高項目”申請者;

2、學分績點2.0以下或有三門及以上不及格課程者。

(三)操作步驟

1、學院研究生會、各班級學習科技委員向學院學工組學務中心推薦符合學長選聘條件和符合受助條件的同學,填寫《信息工程學院“學長領航計劃”推薦表》,由學院學務中心負責學長選聘、受助對象確定及分組工作;

2、受聘學長負責組織填寫《信息工程學院“學長領航計劃”申報書》並上交;

3、受聘學長定期與受助同學交流,督促其學習。

(四)考核辦法

根據小組計劃完成情況,由學院學工組學務中心負責考核。該項目實施週期為半年,由受聘學長向學務中心提出結題申請。凡在實施週期內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予以結題:

1、組員在受助期內期末考試無掛科;

2、組員在受助期內期末考試學分績點在2.5以上;

(五)獎勵辦法

對考核通過的興趣小組給予以下榮譽或獎勵:

1、對負責學長授予“信息工程學院優秀學長”稱號並給予物質獎勵;

2、向負責學長的導師或班主任發賀信;

3、小組成員院級英才工程結題予以結題,新申報項目優先考慮;

4、學期綜合測評予以適當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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