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底稿法下編制各項目的調整分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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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底稿法下調整分錄的編制介紹如下:

工作底稿法下編制各項目的調整分錄的方法

(1)分析調整“產品銷售收入”。先假設本期產品銷售收入均為現金收入,即“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項目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

貸:產品銷售收入

(2)分析調整“產品銷售成本”。先假設本期產品銷售成本均為現金支付,即“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存貨”、“累計折舊”、“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項目逐一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3)分析調整“營業費用”。先假設本期產品銷售發生的營業費用均為現金支付,即“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應付工資”、“累計折舊”、“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項目逐一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產品銷售費用

貸: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4)分析調整“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先假設本期發生的產品銷售税金及附加均已實際支付,即“支付的各項税費”,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税金——應交營業税”、“應交税金——應交城市建設維護税”、“其他應交款”等項目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貸:支付的各項税費

(5)分析調整“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所核算的主要是銷售材料收入、技術轉讓收入、經營性租賃收入等。先假設本期發生的其他業務收入均已實際收到現金,即先計入“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淨額”等項目,然後再在調整“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時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

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淨額

貸:其他業務收入

(6)分析調整“其他業務支出”。其他業務支出所核算的主要是與銷售材料、技術轉讓、經營性租賃等有關的成本、費用、税金。先假設本期發生的其他業務支出均已實際支付現金,即先計入“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購建固定資產等所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各項税費”等項目,然後再在調整“存貨”、“應付工資”、“應交税金”時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購建固定資產等所支付的現金

支付的各項税費

(7)分析調整“管理費用”。先假設本期發生的管理費用均為現金支付,即先計入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應付款”、“累計折舊”、“應付工資”、“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項目進行調整,將那些本期實際未支付的以及不屬於“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予以剔除。調整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8)分析調整“財務費用”。先假設本期發生的財務費用均為現金支付,再依據明細項目進行調整。對於利息費用,計入“償付股利、利潤或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其他財務費用則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累計折舊”、“應付工資”、“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項目進行調整。調整時,再將那些不屬於“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剔除。調整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

貸:償付股利、利潤或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9)分析調整“投資收益”。先假設列入本期損益表中的投資收益均已實際收到現金,即“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然後再依據資產負債表中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項目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

貸:投資收益

(10)分析調整“營業外收入”。先假設本期發生的營業外收入均為現金收入,即“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淨額”,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等項目,以及“營業外收入”項目的有關明細賬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淨額

貸:營業外收入

(11)分析調整“營業外支出”。先假設本期發生的營業外支出均為現金支出,即“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淨額”,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等項目,以及“營業外支出”項目的有關明細賬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處置固定資產等收到的現金淨額

(12)分析調整“所得税”。先假設列入本期損益表中的所得税均已實際支付,然後再結合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税金——應交所得税”項目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借:所得税

貸:支付的各項税費

(13)分析調整“短期投資”。對於“短期投資”項目,由於現金流量表設計時是按“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和“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單獨列示的,因此,應分析其借方發生額和貸方發生額,分別進行調整。調整分錄如下:

調整借方發生額:

借:短期投資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調整貸方發生額:

借: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貸:短期投資

(14)分析調整“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通常與銷售商品有關,與期初餘額相比,期末“應收票據”增加,表明本期銷售的部分商品本期沒有收到現金,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時,是假定其全部已收到現金的,因此要衝減“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反之,若期末“應收票據”減少,表明本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中有一部分是前期銷售的,而前期銷售的這一部分商品的收入並未在利潤表“主營業務收入”中體現,因此要增加“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當然如果存在應收票據貼現,由於票據貼現一方面使得“銷售商品所收到的現金”減少,另一方面增加了財務費用,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財務費用——經營性費用”時,是將其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的,對於這部分貼現金額,企業並未實際支付現金,因此要從“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予以衝回。調整分錄如下(應收票據增加時作相反分錄):

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應收票據貼現部分)

貸:應收票據(餘額的淨減少)

(15)分析調整“應收賬款”。“應收賬款”通常與銷售商品有關,與期初餘額相比,期末“應收賬款”增加,表明本期銷售的部分商品本期沒有收到現金,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時,是假定其全部收到現金的,因此要衝減“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反之,若期末“應收賬款”減少,表明本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中有一部分是前期銷售的,而前期銷售的這一部分商品的收入並未在利潤表“主營業務收入”中體現,因此要增加“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當然如果存在壞賬核銷,由於壞賬核銷部分是衝減“壞賬準備”的,而在調整“壞賬準備”時,通常是將其期末期初餘額的差額全部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故此時也應予以衝回。調整分錄如下(應收賬款減少時作相反分錄):

借: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貸:應收賬款——貨款

(16)分析調整“壞賬準備”。依據“壞賬準備”賬户的期末期初餘額的差額,作如下調整分錄(壞賬準備減少作相反分錄):

借: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貸:壞賬準備

(17)分析調整“應收股利”。應收股利會因購買股票、債券或股利的分配與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減少,可依據期末期初餘額的差額分析調整。如果期末餘額增加,説明本期應計的股利中有一部分在本期沒有收到,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項目時是全額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故應衝減“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反之,如果期末餘額減少,説明本期收到的股利有一部分是前期的,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項目時只是按本期應計的股利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故應增加“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當然,如果本期“應收股利”的借方發生額中含有為購入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情形,則應增加“投資所支付的現金”。有關的調整分錄如下:

“應收股利”期末餘額增加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已宣告發放但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部分)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收股利期末餘額增加淨額)

“應收股利”期末餘額減少時:

借: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收股利期末餘額減少淨額)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已宣告發放但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部分)

應收股利

(18)分析調整“應計利息”。應計利息會因購買債券或利息的計提與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減少,可依據期末期初餘額的差額分析調整。如果期末餘額增加,説明本期應計的股利中有一部分在本期沒有收到,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項目時是全額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故應衝減“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反之,如果期末餘額減少,説明本期收到的利息收入中有一部分是前期的,而原來在調整利潤表中的“投資收益”項目時只是按本期應計的債券利息收入計入“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的,故應增加“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當然,如果本期“應收利息”的借方發生額中含有購入債券時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髮行日至購買日的利息的情形,則應增加“投資所支付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

“應收利息”期末餘額增加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發行日至購買日止的利息部分)

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收利息期末餘額增加淨額)

“應收利息”期末餘額減少時:

借: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應收利息期末餘額減少淨額)

貸:投資所支付的現金(發行日至購買日止的利息部分)

應收利息

(19)分析調整“預付賬款”。預付賬款與購買存貨有關。與期初餘額相比較,如果“預付賬款”期末借方餘額增加,説明本期預付的款項有一部分本期沒有購進存貨,但在收付實現制下,與購買存貨有關的款項一旦支付,即算作本期“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故應增加“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反之,則應減少“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調整分錄如下(預付賬款減少時作相反的分錄):

借:預付賬款

貸: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

(20)分析調整“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所核算的主要是應收、暫付的出差借款、應收的租金、應收的各種罰款、賠款及墊付款項等,主要與現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等有關,可依據“其他應收款”總賬及各明細賬户的期末期初餘額的差額進行調整。與期初餘額相比,其他應收款期末借方餘額增加,表明本期應收的各種款項有一部分實際上並未收到,而原來在對利潤表中的“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進行調整時,已將其全額視為收到現金,故此應衝減“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收到的租金”。調整分錄如下(其他應收款借方餘額減少時作相反的調整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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