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簡單協議書(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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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人簡單協議書(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人簡單協議書(通用7篇)

合夥人簡單協議書1

合夥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我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能夠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景。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簡單協議書2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1)合作經營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_________,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2)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户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户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和出售產品;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夥:

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

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合夥人簡單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原則:雙方自願,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名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鳳梅家園外3536號攤位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20___年5月23日起;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 甲方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佔資金總額的___%,乙方佔資金總額的__%;期間資金財產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二)在乙方管理的範圍內,乙方不實際掌握股權,和盈利分配,如若有所變動,可以在原協議的基礎上增加條款有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乙方按照總投資比例獲得紅利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予以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甲方同意退夥;

③發生乙方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乙方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乙方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2. 當然退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乙方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 擁有合夥實體的所有權,合夥事務的決定權和一票否決權;

2. 擁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甲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按本合同

(二)甲方的義務:

1. 保證乙方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2. 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受損害。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與否,都有表決權;

2. 乙方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乙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乙方有退夥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協助甲方管理好攤位負責該中心的日常事務,具體有後勤、出納、課程和人員調度、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與安全;維護該中心的正常經營和名譽。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乙方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與退夥: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

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

3.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5.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6.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中間證明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夥人、中間證明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簡單協議書4

合夥人:

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及期限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合作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總額為:伍萬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38%;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32%;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32%。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公司的擴展資金和維護公司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公司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特別協議:入夥後三年內不得退夥。三年後依照以下辦法: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d合夥人退夥後三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本行業相關的工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6、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貳仟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需經過合夥人表決(少數服從多數)方可執行。

7、修改合夥人協議,需通過合夥人表決(少數服從多數)。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第一屆以出資多的合夥人為第一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即雷霆為本公司第一任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第6、7項處理);

(4)公司日常經營的其他職責。

3、公司其他合夥人為當然“監事”,負責:

(1)對執行董事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執行董事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簡單協議書5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項目,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狀況。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天。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簡單協議書6

合夥人:甲(姓名)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商議);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三人合作餐廳,除各人費用外,餐廳正常費用三人共同負擔(正常費用包括房租、辦公設備、税務等),業務運作互不干涉。

5.合夥企業應當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

第四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常用貨物;人員工資發放.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禁止合夥人消費後以合夥人的名義經行賒賬,嚴重打折等行為。

6.禁止合夥人經行任何有損餐廳利益的活動或行為。

7.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無法經營,餐廳虧本;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目的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並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簡單協議書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共擔風險,共擔責任,共負盈虧的決策,並對合夥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股東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元、佔公司股份_________%,出資的形式;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_________%,出資的形式;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_________%,出資的形式。其中元作為註冊資金。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共同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乙方佔有股份股份%;丙方佔有股份股份%;甲、乙、丙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利潤分紅方案按:甲、乙、丙、三方平均分利潤的15%,同時甲方作為主要出資人單獨得到利潤的60%。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後,其餘部分25%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股東研究同意方可進行。當股東出現變更和股份轉讓時,需要定製新的利潤分成方案,甲方有否決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一)合夥期限:合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入股;

二)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三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4)甲方有否決權。

2、退股: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如執意退股,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股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

四、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股期屆滿;2)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3)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股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平均承擔。

五、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六、公司的運營:

在成立公司後,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法人,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執行運作的經理。執行經理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獨立處理公司事務(簡稱公司執行人)。甲方作為主要出資人和大股東對公司人事和財務有管理權,有否決權。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一)、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二)、新項目的引進;

三)、重大的促銷活動;

四)、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七、公司今後如需增資,根據實際情況貸款或者融資等方法解決。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每季度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公司的每季度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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