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轉讓協議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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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礦山轉讓協議書格式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 (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 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幣,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 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帳號為 。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税、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

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 %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第7.1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 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7.3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7.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範本僅就採礦權轉讓制定。因礦業企業改制、重組、併購、分立、合併、增資擴股等原因需轉讓採礦權的,本合同範本不適用。

礦山轉讓協議書格式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公司 轉讓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轉讓礦山座落於 ,四至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採礦證為準。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於協議簽訂時起,乙方付給甲方預付款 萬元,餘款 萬元於變壓器上完通電後付清。如乙方不按約定將款付清,甲方有權收回礦山,並不退還預付款。

三、轉讓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調解與當地村民和村委會的關係,涉及上級主管部門事宜由甲方負責協調。

四、轉讓後,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全部歸乙方所有。如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

五、如遇國家徵用,地上附這物及土地補償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花草樹木及土地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礦山轉讓協議書格式 [篇3]

甲方:XXXXX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就轉讓甲方所有的XX礦山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意,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原因

甲方拖欠乙方貨款354萬元,因甲方超期不能償還該款項,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通過轉讓XX礦山及相關設備、採礦手續的方式償還所拖欠貨款。

二、轉讓標的

1、本合同所轉讓的標的為XXX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合法擁有的XXX錳礦、礦山現有機械設備(詳見後附機械設備清單)及合法運行礦山的相關手續。

2、與XX礦山有關的XXX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不屬於本合同轉讓的標的,與乙方無關,由甲方繼續承擔。

三、轉讓礦山概況

1、礦山名稱:XXXX有限責任公司XXXX錳礦

2、範圍拐點座標共4個(詳細拐點座標見採礦許可證)。

四、礦山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XX礦山、XXX礦山現有機械設備及合法運行礦山的相關手續總價款共計1300萬(大寫:壹 仟 叁 佰萬元整)。

2、轉讓總價款的支付需:①、扣除甲方所欠乙方貨款354萬元;②、扣除甲方已於2011年9月30日預付的30萬收購機械設備預付款。扣除①、②款項後,餘下的轉讓價款由乙方通過經營礦山盈利後逐步(免息)支付完畢。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視乙方礦山經營情況敦促乙方及時支付剩餘礦山轉讓價款。

②、甲方應在合同簽定後4個月內將礦山相關的資質證書、開採手續變更到乙方名下,辦理上述更名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③、甲方應在合同簽定 日內將甲方購買礦區佔用土地的合同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並配合乙方與土地所有方辦理合同權利轉讓的相關手續。

④、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同意將XX錳礦、礦山現有機械設備及合法運行礦山相關手續的股東會決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⑤、礦山開採許可證到期後,由甲方辦理許可證延期手續,延期期限為5年,所產生費用包含在礦上轉讓總價款內,由甲方承擔。

2、乙方權利義務

①、乙方視經營情況及時支付剩餘礦山轉讓價款。

②、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轉讓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

③、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礦山資質及礦山開採手續的更名及礦山佔用土地的合同轉讓手續。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的行為均視為對守約方的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2、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及附件組成。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來賓市眾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礦山現有大件機械設備清單 設備名稱

數量

鈎機

3台

剷車

3台

洗礦機

9台

水選磁選礦機

2台

探礦機

1台

烘乾磁選礦機

2台

(大)破碎機

1台

(小)破碎機

1台

(大)水泵

1台

(小)水泵

1台

變壓器

2台

注:各個配套設備均配備有電動機附件1

甲方代表(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確認)

礦山轉讓協議書格式 [篇4]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着公平、自願、互利的原則,現就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願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等有關事宜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轉讓內容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該一部礦山及公司企業;礦山範圍座標及面積以採礦證上為準。

二、轉讓費: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一次性轉讓費為 元人民幣;此轉讓費價格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堅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藉口和條件再隨意加價等;乙方把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的轉讓費在第一次按合同約定的數 支付給甲方後,此時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再沒有任何一點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從此之後乙方佔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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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以後該公司企業及該礦山再生產、開採、轉讓、合作、承包、加工、銷售等過程中,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再參與、過問、干涉、設阻、鬧-事、索款、欺詐等。

三、付款辦法:

元整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過户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執照於過年前交給乙方後,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元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國土資源局把採礦證上的法人過户、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後,乙方把剩餘的 人民幣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的過户、變更法人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自負。

2、礦山開始時的外圍村民關係由甲方協助解決。

3、上合同簽字之日甲方必須把該礦山及公司企業所有的證件、資料、報告、圖紙原件及公章、佔地、佔坡、修路、架電、用水合同及廠房、機械設備、廠房鑰匙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所有。

4、甲方的全權代理委託書及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隱瞞、欺詐行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後,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堅決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礦山及公司企業的轉讓、退股、合作、甲、乙雙方人合同簽訂後當日,乙方支付給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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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生產、銷售等有關事宜。

6、礦山以前甲方生產購買的空壓機、全部廠房、未銷售的礦石板材礦山現在有的所有機械設備、物品等現在全部歸乙方所有。

7、甲方必須在一週之內把原來生產開礦所有的人趕快讓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立即處理、清還,以保證礦山生產的暢通無阻,順利有序進行。

8、甲方礦山、公司及甲方股東、全權代理委託人之間堅決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債權債務糾紛等,乙方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之後,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必須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礦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2、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開工生產前的所有協調工作,以確保乙方開礦生產的順利性、持續性、無阻性。

3、辦理恢復與治理方案和安全評估報告及採礦設計的資料證件由乙方負責承擔。

4、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從合同簽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以後礦山在生產等過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礦山無法正常順利生產等,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權負責承擔。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違約其中一條款,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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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動放棄對待外甲方還必須按乙方支付給的轉讓的兩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乙方支付的轉讓退股費甲方不予退還。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待時協商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鑑證人各執一份。

九、此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一切法律效力並與公證處公證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及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證人簽字蓋章:

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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