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2.49W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呼叫中心合作協議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1)甲方前期需提供組建呼叫中心所需的基本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硬電話、網絡服務、網線、客户資料、交換機、路由器、呼出及呼入操作系統(整合平台)、業務管理及培訓人員3-5名、培訓教材、業務流程以及中心城區的門店可受理被乙方成功營銷的客户辦理業務。(並負責相應設施維修)

(2)乙方須提供組建呼叫中心所需的辦公場地、合格的坐席、配套的電腦設施、桌椅、紙筆等辦公用品以及坐席管理。(並負責相應設施維修)

2.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發包年度具體用工需求計劃,根據需要有步驟的進行業務任務下達,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為甲方提供合格的坐

席。

3.乙方利用強大的人力資源優勢,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配合甲方的營銷策略做好相應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呼入及呼出)。

二、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分成比例為:xx-xxx)

2.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以便互相促進。

3.在必要時,甲方需提供辦公場地供乙方派駐甲方的專員使用。

4.甲方除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款項外,需提供乙方相應軟件設施及技術支持。

三、合作宗旨:

促進呼叫中心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人力資源優勢,實現後台呼叫中心由“成本中心”向“利益中心”的轉變。

四、合作範圍:

1.

2.

3.

4.

五.利益分配:

1.屬於乙方成功銷售的產品,按税後利益的 20%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X月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甲方根據乙方發包業務完成量兑現乙方的費用,此費用逐月結清。

3.費用付款方式:每x日,甲方根據月度業務完成情況、指標等,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提供相關票據給甲方,甲方於

每月底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上,乙方賬户為:

公司名稱: 開 户 行: 賬 户:

六、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企業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項目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七、其它:

1.如因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協議,或履行簽訂的合同、協議,或發生的其他業務出現的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定地: 簽定地: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呼叫中心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範圍:甲乙雙方共同開發大中華區可接的所有呼叫業務。 第二條 合作內容:合作範圍內包

括但不限於乙方執行方式、甲方項目來源、項目概算及預 算等。

第三條 合作方式: 雙方同意採用全方位深度合作方式, 即就合作範圍內所涉合作內容由甲 方把項目交由乙方進行實施,並按雙方權責承擔義務,享有權利。

第四條 合作期限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 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 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根據項目需要相互維護對方的聲譽、品牌及形象,根據合同 約定享有權利並履行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提供技術、設備、項目、呼叫平台和培訓人員。

2、

甲方對合作項目全過程擁有監督權;

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要組織優質高效專業的呼叫人員團隊

2.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

3.甲方只負責提供呼叫平台,話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權益分配:(共兩種方法)

1)甲乙雙方按照項目總資金進行分配,甲方佔資金總數的_____%,剩下的歸乙方所 有。

2)甲方按項目需要承包乙方坐席,每座席每人每月 1500 元—1700 元。(按照項目 可靈活調變)

1、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 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 因此, 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 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 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 不是甲方的僱員。 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 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 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六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 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 可抗力事件, 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 15 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 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 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七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 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 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協議簽署地為瀋陽市。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雙方各備案一份, 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 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 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 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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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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