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責任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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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防患於未然,提高學生的自防、自衞、自治、自救能力,確保學生的人身和物品安全,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特制定以下承諾:

學生責任承諾書

一、社會治安

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有關規定,不做任何違法行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外出時要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設施,樹文明新風,做文明公民。

遵守法律法規,嚴禁參與不法活動,嚴禁違法犯罪事情發生。增強自我防範和保護意識,外出旅遊時一定要審查旅行社的合法資質,不要輕信陌生人,防止上當受騙,外出一定要結伴而行,若遇險情及時撥打110。

二、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法規,橫穿馬路有人行橫道處一定要走人行橫道,注意來往車輛。

外出乘車,注意防竊,不乘坐不合法的車輛。

三、飲食衞生

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不到無證小商販處買食品,防止食物中毒。預防各種傳染病,若患傳染性疾病或者其它疾病,要及時到醫院就醫,做好防治工作。

四、其它安全

不在危險地段逗留和玩耍,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注意用電安全,不違章使用電器。

遇雷雨天氣,不得在大樹、高大建築物下避雨,並注意無蓋下水道,不在危險房屋、牆壁下逗留。

遠離毒品、不玩火或易爆、易燃物品,遇有危險情況要及時呼救並報警。強化自我保護意識,防火、防煤氣中毒、防煙花爆竹傷害。

不擅自到水庫、河邊、引渭渠、池塘等地玩耍、嬉水、游泳和滑冰。

以上內容由班主任已經於 2015年月日在教室進行宣講。

本人鄭重承諾,以上規定已知曉,並保證在假期中嚴格遵守,凡因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

承諾人年級班(學生)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

為積極推進和諧校園的建設,全面落實安全、健康、文明、和諧的要求,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提出以下規定,請學生及家長嚴格執行,家、校齊心協力共建平安校園。

1、學校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敲詐勒索、小偷小摸、賭博,違者將從嚴從重處理。課間做有意義的活動,嚴禁奔跑、打鬧;與他人發生爭執、摩擦時,應及時報告班幹部或老師,嚴禁罵人、打架。

2、嚴禁學生擅自離校,離開校園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出示出門卡(班主任親筆寫的出門條),不得進入舞廳、錄像室、網吧、遊戲室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3、上微機課、音樂課、實驗課、體育課,應提前兩分鐘在課代表的組織下,整隊靜靜前往各專業教室或操場。

4、嚴禁在校園、樓道、教室等場所進行危險性遊戲、操作或攀爬;嚴禁攀爬建築物或其他設施等。嚴禁在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嚴禁在公路、鐵路上及其周邊玩耍。

5、嚴禁玩火玩電,嚴禁接觸、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嚴禁攜帶刀具、手機等非學習用品入校。

6、學生有事有病不能堅持到校上課,家長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繫,嚴禁無故曠課,對曠課、逃學者將從嚴處理。

7、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班主任、科任老師及值日老師的管理,因非學校責任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8、本着誰的班級誰負責、誰的課堂誰負責、誰的值班誰負責的原則,學生髮生意外傷害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天值班老師,由班主任、科任老師、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到醫院救治,同時聯繫家長並負責管理其他學生。

9、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如癲癇病、精神病、癔病、憂鬱症、心臟病、性格異常等,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後果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10、學生應到正規醫院的醫務室看病、購藥,到正規商場購買食物,不到路邊店、地攤消費,不購買“三無”產品。

11、家長應對子女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避險方法教育,告知待人處事過程中的一些潛在危險。如制止、糾正孩子可能會引發人身傷害的'或有悖於社會公德的想法和做法;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和公共秩序;教育孩子不得夜不歸宿;結合日常生活教給孩子避免危險和逃生的方法,如遇到火災時如何逃生,遇雷雨天如何避雷擊等。

以上條款學校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會反覆進行教育,要求學生及家長做出保證遵守承諾,學生如果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切後果將自負。

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承諾:遵守以上規定,若有違反,一切後果自負。

承諾人: 班學生 __________(簽名)

家長 _____ ___ (簽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由學生和家長簽名後一份交-班主任,另一份留給家長。有效期自孩子入學至畢業離校為止。

陽城縣實驗國小班主任安全責任承諾書

陽城縣實驗國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縣教育局關於教師實行“一崗雙責”的規定,我作為實驗國小的一名班主任,對我校安全工作負有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要求,積極落實校園安全主體責任制,對崗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深入做好崗位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並鄭重承諾:

一、積極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納入班級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級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監督學生執行,自覺接受學校的檢查,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廣泛深入開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通過班會、安全法制教育課、板報宣傳、演講等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飲食安全教育、安全防範教育、預防傳染病教育和社會治安教育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知識。

三、加強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按照責任分工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各時段的安全監管工作。認真做好晨午檢工作、課堂課間及課外活動的安全監督,加強上學、放學時段對學生的指揮疏導,保證學生安全上學放學,嚴格執行放學路隊護送制。

四、認真執行班級安全隱患自查制度。加強班級的所有設備管理,隨時做好對班級所有部位及學生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每天與兩名學生談話,並做好談話記錄,及時發現並化解同學之間的矛盾糾紛。

五、課堂教學有機滲透安全教育,認真組織學生進行課堂教學活動。

六、學校、班級組織學生集體活動,要親自參加,認真組織,並做到事先進行有關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組織學生認真參加應急疏散、緊急救護等演練活動,能夠果斷正確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八、班級發生嚴重或重大安全事故及時向學校報告,不遲報謊報漏報。

九、嚴格遵照執行《實驗國小教育教學工作分工及崗位職責》、《實驗國小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實驗國小放學路隊護送制》、《實驗國小安全責任分解表》《實驗國小創建“平安校園”安全工作制度》、《實驗國小交通安全規章制度等安全制度和規定。

如違反上述承諾,我自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

陽城縣實驗國小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國小家長安全責任承諾書

為促使學生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切實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特制定xx鎮國小學生家長承諾書,希望家長能通力合作,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擔負起教育與監護職責及相關法律責任。

一、安全教育

1、家長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按時接送孩子,

上午:開校門時間7點30分,不要太早到校;放學時間10點55分。

(夏時制)下午:開校門時間14點00分,放學時間週一到週四一、二年級4點05分;三到六年級4點50分;週五全校統一4點50分放學。

(冬時制)下午:開校門時間13點30分,放學時間週一到週四一、二年級3點35分;三到六年級4點20分;週五全校統一4點20分放學。

如不需要接送,家長應向班主任老師説明,學生自行上下學,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負責。學生不能騎自行車到校,同時也不能搭乘黑車到校。在學生未進校或離校時間,學生的安全責任學校不予以承擔。

2、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氣、防火、防騙、防盜、防搶、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嚴禁玩火玩電,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危害等危險物品,嚴禁攜帶刀具、手機等非學習用具入校。不做任何妨害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情。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教育孩子不從事各種冒險行動,不離家出走,不擅自外出郊遊、野餐、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等。

4、不在校園、樓道、教室等場所進行危險性遊戲、操作或攀爬建築物或其它設施。不在公路、鐵路上及其周邊玩耍。

5、學生有特殊體質或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後果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6、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家長應通過班主任有秩序地協調解決,禁止家長採取過激行為。

7、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離校的,家長或學生應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簽名批准後,學生方可離校。子女不聽教育,未經請假離校或私自曠課、逃課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8、為了孩子下雨天的安全,請家長為孩子在書包裏準備一頂雨衣,一律不帶雨傘到校。家長不要以送雨傘為由進入校園。

二、思想教育

1、教育孩子心懷感恩,尊敬師長,主動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教導:學會珍惜,不比吃穿,不亂花錢;語言文明,行為規範;誠實守信,不説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考試不作弊等。

2、堅決做到:拒絕毒品,反對邪教,崇尚科學,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不進入不安全場所,如:營業性歌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室、網吧等。

三、學習教育

1、努力配合學校督促孩子有質量地完成老師每天佈置的作業和任務,不拖拉,共同促進孩子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

2、指導孩子閲讀、觀看健康有益的圖書、報刊、音像和網上信息,收聽、收看內容健康的廣播電視節目,讓孩子形成良好的閲讀習慣。低年級最好能實現親子閲讀。

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保持聯繫,共同做好對子女的教育工作。按時參加家長會,積極參加家長學校的有關培訓,不斷更新育子觀念;正確對待班主任和科任老師反映孩子的問題。子女對老師及學校工作有意見的,家長要調查核實,不偏聽偏信,不採取過激的做法。

注:1、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後保留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2、本承諾書自家長簽字當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止期間有效。

班級:

學生名字:

家長(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校:

201x年x月xx日

XX大學研究生安全責任承諾書

為積極推進和諧校園的建設,全面落實安全、健康、文明、和諧的要求,加強對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確保研究生的人身安全,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2號令)、《三峽大學學生宿舍安全用電及禁用物品教育與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提出以下規定,請研究生及家長嚴格執行,齊心協力共建平安校園。

1、因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研究生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未經學校批准,私自組織活動離校外出,發生意外傷害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自覺遵守學校規定,不私接電源,不使用各類禁用電器和爐具,不在寢室內使用蠟燭等明火,不亂丟煙頭,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4、學校組織研究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集體活動,不聽從組織安排,經勸阻無效而發生意外傷害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5、自願在校外住宿的,發生意外傷害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6、研究生參與非法宗教集會活動、非法傳銷活動,發生意外傷害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7、研究生產生自傷、自殺行為的,由本人及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8、研究生如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或者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如癲癇病、精神病、癔病、憂鬱症、心臟病、性格異常等),應及時告知本人指導老師、所屬學院和研究生處,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後果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以上條款學校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會反覆進行教育,要求研究生及家長做出保證遵守承諾,研究生如果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切後果將自負。本承諾書請告知本人導師和家長。本人向學校承諾:遵守以上規定,若有違反,一切後果自負。

承諾人:研究生____________(簽名)

年月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由研究生本人簽名後交所在學院,學院和研究生處各存一份。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學至畢業離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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