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意見和建議怎麼寫(精選5篇)

來源:文萃谷 1.83W

對公司意見和建議現如今,我們都跟建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建議是個人或團體,對整體發展或某項工作,向組織提出具體建議時使用的一種提議。你知道什麼是建議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對公司的意見和建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對公司意見和建議怎麼寫(精選5篇)

對公司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篇1

為發揮基層工會組織在企業中的積極作用,加強職工建議(意見)管理,提高企業民主管理水平,打造民主、和諧、規範企業,推動全面工作順利開展。經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在企業內組織開展職工合理化建議意見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員工向企業獻計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緊緊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目標;提高經濟效益和煙葉質量;搞好安全生產;企業文化建設;民主管理;增收節支;改進服務等工作中,充分發掘員工聰明才智。

二、 合理化建議(意見)的申報

各部門(職工)需要向黨組、領導、部門、崗位人員提出建議(意見)時,一事一申報,統一使用意見(建議)申報表。

三、 合理化建議(意見)的受理

公司工會委員會統一受理局司部門(職工)意見,並建立統一的收文編號、受理意見、處置管理、處置結果跟蹤管理。

四、 考核獎勵

(一)工會委員會受理部門(職工)建議(意見)屬於部門(崗位人員)不盡職履職、失職的,工會委員會直接提交監察科意見處理。

(二)工會委員會指定處置部門(人員)不作出明確的處置辦法、處置辦法經過界定處置錯誤、處置回覆時間超過時間限定的一次扣發當月績效5分。

(三)受理部門(職工)建議(意見)申報人不滿意處置結果的由黨組指派分管領導處置。分管領導處置仍不滿意的,由工會委員會組織集體裁定。

(四)工會委員會每年組織進行一次年度合理化建議(意見)評選獎勵活動。

1、獎項設置及獎勵標準:一等獎元、二等獎元、三等獎元。

2、獎項評定標準:

有效性:建議(意見)結合行業、企業、部門實際,具有較強的有效性。

創新性:建議(意見)得到廣大職工認可,具有有效性的同時具有創新性。

採納實施:被公司及其所屬部門採納實施。

經濟性:建議(意見)的採納實施具有直接或者間接的效益。

對公司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篇2

作為第一批進入公司的員工,看着公司的成立到現在的不斷髮展壯大,並與公司的成長一起成長,實在是一件非常高興和自豪的事情。公司發展到現在的規模,凝聚了全公司每個人員的心血。作為公司的一員,本人非常希望公司以後能一步步的良好發展下去,也希望能為公司的每一步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同時也希望在這過程中不斷的提高自己。

在此,本人將在工作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和建議陳述如下,請領導參考。

1、 明確職責和責任,防止推諉

工作中,很多事情都是因為職責不明最後變成影響公司利益的大事。希望在以後的工作中,儘量明確部門或個人的職責和責任,使每個人負起責任來,保證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 鼓勵和肯定多一點,罵少一點

公司員工都比較年輕,都比較缺乏工作經驗,在工作中出錯也是非常正常。但年輕人的優點是有衝勁,肯幹肯學。希望公司能給每個員工更寬鬆一點的工作,使得員工更願意主動承擔責任。

3、 加強項目前期的成本控制

公司目前實施的項目中有不少項目均存在成本控制不當的情況。在設計、招標、施工過程中均存在成本控制不足的現象。建議公司建立施工圖設計審核制度,施工圖定稿前由各部門和相關有經驗的人員審核,重點審查可能增加成本和可以節省成本的地方,包括圖紙中的細節。建議在項目招標和投標過程中,建立招標文件審核制度,由2-3個有經驗的人員對招標文件進行細緻的審查,確保招標文件不給投標帶來不利。建議公司也要重視施工中的成本控制,減少施工過程中的成本增加。

4、 加強項目收款

我公司的項目收款對公司影響很大,經常存在資金週轉的問題。建議公司加強收款的管理,對具體項目,根據期項目實施計劃制定較完善的收款計劃,並加強督促。

5、 建立適當的獎勵政策

建議在完成項目的關鍵任務後對相關人員進行適當的獎勵,提高工作積極性。

6、 提高工資水平

員工在努力工作後,也希望能得到良好的待遇,希望公司能提高工資水平。也建議公司的待遇政策能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使員工更願意去幹活,把活幹好。

以上建議,僅為個人的一些想法和意見,請領導參考。

願每個人都能開心的工作。

願公司的明天會更好!

對公司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篇3

時光荏苒,轉眼間我來到我們單位已8個月了,為了對過往一階段工作的回顧和分析評價,判明得失利弊,進步理性熟悉。並根據本單位工作安排,現將我512月在本單位的工作總結以下:

進進工作後的初始階段,主要是熟習我會的網絡組成和軟件結構,學習法律的流程和必經的手續,瞭解我會的工作流程和相干救災物質的整理分發,做好募捐款物的彙總。在本職工作方面,由於我所負責的是我會募捐款物的蒐集整理工作,資料的彙總上報,對紅十字的相干法律法規要熟習和把握,熟記救災款物的發放流程,做好相干資料的彙編整理存檔。後半年以來,我參加了兩次縣城拆遷調和工作,協助宣傳股展開以社區為本的健康與急救項目,協助白股長弄好災後重建項目和村鎮衞生所建設項目,在這幾次大型項目中,深感自己的年輕和不足,今後還需加大力度虛心學習。時間了就翻閲紅十字會的相干書籍,閲讀紅會相干的網站,及時瞭解上一級紅會的動態和精神,這樣不但豐富了紅十字會方面的知識,也對未來我會的建設方向有了一個大體的熟悉。在幹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我也沒有放鬆對學習方面的要求。由於我對文化知識的欠缺和辦公室工作熟悉的不夠,在工作期間,我虛心請教,凡是身體力行,天天提早上班,先把自己的辦公環境弄好,再坐下來開始新的一天的工作學習。在這段時間以來,學習到了先輩的很多寶貴經驗,知道了自己怎樣走好為人民服務這條路,怎樣往爭做一位人民滿意的公僕。在組織紀律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會黨組及股室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要求完成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為人處世堅持原則,工作堅持一絲不苟。另外,在參加工作後的這段時間裏,我也發現了自己處理工作方面題目的一些不足。單位不同於學校,工作更不能同等於學習,我需要更嚴格的要求自己,並且要實現思想觀念的轉變,要留意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另外還需要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學會更好的與同事相處,和諧同事關係。在過往的這近半年中,我在領導的鼓勵和同事們的幫助下,在工作和思想上都獲得了一些進步,這和領導、同事們的關心和愛惜是分不開的。

今後,在領導的帶領下,我將進一步進步自己,不但要留意進步自己的業務水平,在業務上有所創新,還要進一步學習基礎知識,更好的把把握的知識和本會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為我會更好的服務。另外還要深進學習黨的指導思想理論,用先進的思想來指導當前和今後的工作,做到高標準,嚴要求,努力進步本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和諧同事關係。

對公司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篇4

在華陽地區網格化管理試點中,我局華陽房地辦事處參與了網格化物業管理方面的工作,通過實踐,最突出的問題是擅自“居改非”、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對此市民意見大,而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久久困擾着物業管理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阻礙了本市物業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為促進這些問題的有效解決,在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議,供立法部門參考。

一、主要問題簡述

1、違章搭建的處理

小區業主私自在天井和其他公用部位違章搭建一時難以處理,根據現行法規的處罰程序太長,強制執行手續繁雜,效果不佳。物業管理單位往往不能第一時間內不能掌握第一手資料。

2、高層住宅居改非問題

一些公司未經任何部門批准,在高層住宅內開辦公司營業的居改非行為,給廣大業主利益帶來侵害。例如進行“居改非”的`業主和其他業主一樣的標準支付維修基金和電梯費、水泵費,引起了業主之間的矛盾;公司客户過於頻繁進出住宅樓給其他業主帶來不安全隱患等。同時由於工商部門已對部分住宅內的公司頒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物業管理單位只能勸阻而無權採取強制措施,給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工作帶來了難度。

二、關於改變住宅用途立法建議

這幾年,本市“居改非”的問題比較嚴重。許多市民對“居改非”辦企業(餐飲、倉庫)、辦公司(貿易、中介)等引起的人員進出增多、貨物上下搬運、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頻繁和人聲嘈雜、環境惡化等情形有很大意見,要求政府主管部門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但也有不少市民包括一些政府部門對“居改非”從事新型的經營業態(例如軟件、翻譯)和家庭小作坊類型持容許態度,認為此類“居改非”並不影響或者很少影響相鄰業主、使用人,而且這是擴大就業的一條途徑。

針對現狀,我們認為解決“居改非”問題,不宜一刀切,而是既要嚴格禁止,又要正確引導。在現階段,既要運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發揮業主大會的自主管理作用。並逐步淡化政府對“居改非”的管理職能,逐步增強併發揮民事主體解決物業使用糾紛的作用。為此,可以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嚴格限定不得改變住宅用途的範圍:

一是封閉住宅區內的住宅;

二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的住宅。

(二)規定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條件:符合城市規劃、文物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規定以及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三)規劃確定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由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經組織聽證後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查,經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後,將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範圍、經營業態、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要求向社會公佈。

(四)在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範圍內,具體房屋單元的業主需要“居改非”的,持“居改非”申請書、業主委員會開具的證明,向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備案證明,當事人憑備案證明向工商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五)依法“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的業主、使用人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該項費用扣除物業服務成本後,主要用於補充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

(六)在禁止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範圍內,工商管理部門不得將住宅視為經營場所頒發營業執照。

(七)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使用情況,發現擅自“居改非”的,應當採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八)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九)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係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十)本《規定》實施前的擅自“居改非”,應本着事實求是、適當從寬的原則處理。一是經業主大會討論允許“居改非”的,當事人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二是經業主大會討論不允許“居改非”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在“居改非”行為人未改正之前,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三是“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係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三、關於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立法建議

經本市多年來對住宅違法搭建的整治,違法搭建情況有了較大的改觀。但是,部分高檔別墅區的違法搭建出現蔓延且難以遏止的現象;隨着住宅商品化、產權多元化進程的加快,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現象比較嚴重。為了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除了在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前,事先告知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外,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活動。發現違法裝飾裝修、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二)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發現或者接到舉報違法行為的,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對正在實施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強制拆除。二是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已存在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可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責令限期恢復原狀,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強制拆除。三是附有違法建築並結構相連的房屋,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轉移、抵押登記。

(三)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相鄰關係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其中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該幢房屋的所有業主可以訴請賠償。

四、關於執法隊伍的配置

本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在物業管理中,對擅自“居改非”、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查處執法任務十分繁重,但是,由於市和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缺乏相應的執法隊伍,難以實施上述各項管理措施。因此,可以提請市人民政府委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實施對擅自“居改非”、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查處執法工作。在具體實施中,物業管理公司或者舉報人可以直接向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報告擅自“居改非”、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情況,也可以向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後,應當通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組織查處。

對公司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篇5

第一、管理理念上的誤區。 表現在以勞動人事管理代替人力資源管理,難以有效發揮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現代化企業的人事管理要充分認識到人力資源具有能動性和可激勵性。人力資源開發及管理就是要以“人”為中心,尋求“人”與“工作”相互適應的契合點,將“人”的發展與企業的發展有機地聯繫起來。管理領域這種人性迴歸思想,是現代化人事管理最突出標誌之一。而長期以來,我國企業沒有人力資源管理,只有人事管理,這種管理方式強調以“工作”為核心,它要求人對工作要具有適應性,對員工工作績效的考核取決於工作要求,工資分配的標準則取決於工作特徵,如職務的大小,級別的高低等。它以“工作”為核心,抑制了人的能動性和創造性,因而不利於工作質量的改進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國有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沒有擺脱事務性管理的模式,沒有將人力資源管理納入企業的戰略管理範疇。這種人事管理往往注重事務性操作,而不善於開發人員的潛在能力。

第二、吸引人才方面的誤區。 一是重學歷輕能力。許多企業在用人時,往往只注重學歷,而忽視人才素質和實際能力,許多人在實際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工作能力強,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學歷或文憑,因而無法獲得提拔和重用。有的企業選拔人才時以學歷為條件,要求必須是碩士或博士,結果是博士碩士招了不少,但是實際效果卻不一定好,有的學非所用,有的大材小用,造成人才的浪費。 二是重能力,輕修養。也有的企業只重視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而忽視人才的道德修養,致使一些心術不正的所謂“人才”走上重要崗位甚至領導崗位,造成企業經營管理的混亂以致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三是不能將引進或開發有機結合,而是偏重某一面。眾所周知,企業獲取人才有兩種途徑:外部引進和內部開發。這兩種途徑各有其優缺點:注重引進外部人才,可在短期內擁有大量人才並可降低培訓費;注重內部人才的開發,可減低人才投資,並能提高使用效率。但只注重外部引進,會挫傷內部職工積極性,只重內部開發,企業會失去活力。因而兩者必須有機結合,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第三、人才使用方面的誤區。 一是企業重視對人才引進和投資,但是忽略施展環境。引進或培養人才也是一種投資,必然會給企業帶來收益,但需要一定的條件。條件不僅包括生活方面的工資、福利、住房,更重要還在於工作中的權責範圍、人際關係等方面,而工作環境和條件是人才發揮效能並帶來效益的關鍵所在。不少企業以高工資房福利來吸引並安置人才,但並沒有為人才創造發揮才能的寬鬆環境,使得不少人才發出“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感慨,“身在曹營心在漢”、“跳槽熱”等現象即反映出企業在用人方面的問題。人才無法順利地開展工作,自然也就談不上為企業帶來效益。 二是重使用而輕價值。人才的價值不僅表現在對社會和企業承擔的責任以及做出的貢獻,也反映出社會和企業對人才的尊重以及需要的滿足。實際工作中,有的企業不能正確看待人才價值,非常重視人才的貢獻,卻忽視人才個人發展的需要,從而挫傷了人才的積極性。 第四、激勵機制方面的誤區。 物質激勵和精神鼓勵是企業常用的兩種不同的激勵手段。而我國跨國經營企業在激勵機制上,往往重物質激勵輕精神激勵。企業常採用提高工資、改善福利等手段進行物質獎勵,可以説短期內能夠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再高的待遇也不可能使人得到滿足。大家知道,著名經濟學家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將人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即生存、安全、社會或感情、尊重和自我實現的需要。物質需求是較低層次上的需求,精神需求才是人們追求的最高目標。所謂留人留心,就是滿足員工精神上的需求,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滿足其自我發展需要,在這方面,精神鼓勵更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