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3W

一、堅持救死扶傷,以人為本,誠信服務,精益求精,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

醫學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執業醫師法》、《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和醫院廉潔行醫規定。

二、不接受患者及其親友饋贈的“紅包”及物品。

三、不接受任何醫療設備、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和代理人員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當利益。

四、不以患者名義為自己及親友開藥或檢查。

五、文明行醫,禮貌待人,不允許對患者出現“生、冷、硬、頂、推”等不良態度和行為。

六、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不向患者出具假證明、假診斷書,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七、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不售假、劣藥品,不準收取開藥、檢查、開單提成,根據患者病情規範用藥,合理檢查,不開大處方,不做不必要的檢查。

承諾人:

2015年 月 日

山東萬傑醫學院新生入學承諾書

本人在校期間,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學院的管理,若違反校紀、校規願意接受學院的處罰。

一、本人願意按照學院及委培單位的規定按期交納學費及其他各項費用。如中途退學或其他原因終止學業,按照學院有關規定辦理退學手續。

二、本人瞭解並認同山東萬傑醫學院入學須知的相關條款。即:在山東萬傑醫學院學習三至五年,並參加中小企業合作發展促進中心或其理事單位組織的就業培訓,按我校統招專、本科教學大綱授課,在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完專、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後,參加一年的社會實踐等環節,成績合格頒發結業證書。

在校期間符合山東省魯招委【2015】9號文件規定,自願參加山東萬傑醫學院國家成人高等教育考試或其他院校網絡教育,成績合格,畢業頒發國民教育系列的成人教育或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網絡教育專、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國家承認學歷,教育部電子註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可查詢。

新生入學後可按規定參加山東省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填報我院本科志願,如達到錄取條件,被我校錄取後取得普通本科學籍。入校後註冊中專醫學專業學籍,畢業生可按國家政策憑畢業證書參加全國醫師執業資格、護士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資格考試。畢業生畢業時統一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推薦函。

三、本人在領取山東萬傑醫學院入學通知書時,沒有交納任何與招生錄取相關聯的費用。

四、本人已認真閲讀了以上內容,完全同意以上條款,並簽訂本入學承諾書。

承諾人簽字(學員):家長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2012年執業醫師考試考生承諾書

我是報考參加2011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閲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衞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衞生部關於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衞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佈》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 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本人於 年 月 日畢業於 學校 專業。自 年 月起,在

單位試用,至 年 月試用期將滿一年。

本人承諾將於今年8月31日前,將後續試用累計滿一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及時交考點辦公室。

如違諾,本人願承擔由此引起的責任,並按規定接受取消當年醫師資格考試資格的處罰。

考生簽字:

有效身份證明號碼:

手機號碼:

年 月 日

牡丹江醫學院2015招生工作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不斷規範高校招生行為,促進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現就2015年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向社會及考生做出鄭重承諾:

1、全體招生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國家教育部關於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精細管理、精心安排、規範操作,公正實施。

2、在接受考生的招生諮詢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不作任何虛假形式的宣傳和違規承諾。

3、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六不準”、“十嚴禁”等招生紀律,堅持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審定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4、加強廉潔自律意識,把好錄取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不營私舞弊。以“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切實做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5、嚴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門“零點招”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招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杜絕追加計劃“點招”錄取考生。

6、招生錄取期間,我院在招生就業處設有考生和家長政策諮詢接待室,正常上班時間安排專人值守,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來電來訪諮詢。

7、我校錄取信息將及時在牡丹江醫學院網站招生信息欄中同步公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牡丹江醫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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