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會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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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列入會考科目中,這是時代的進步,因為它提高了青少年的身體素養,以下是本站小編給你帶來的最新會考體育報考信息,希望能幫到你哈。

南充會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公佈

  南充會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公佈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方案,現就做好我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參加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的所有學生。

二、考試內容

(一)體育考試:1個必考項目+2個多選項目。必考項目為立定跳遠,多選項目為台階試驗、50米跑(二選一),坐位體前屈、握力體重指數(二選一)。

(二)實驗操作考試:物理、化學。

三、考試時間與計分

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在5月10日之前進行,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自行確定。

體育考試按《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規則進行,總分40分,其中立定跳遠14分,另外兩項各13分。實驗操作考試總分20分,每科10分。

四、關於免考和緩考

(一)免考

1.國中階段體育課免修,並於2016年底前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免於執行《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或有嚴重疾病(應出具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的學生,可在考試前向縣(市、區)教育局申請免考體育。經批准同意免考體育的學生可以參加高中錄取,體育考試成績以20分計入升學總分。

2.由於身體發育異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須經疾控中心檢測)、明顯殘疾、畸形(如嚴重脊椎彎曲、雞胸、明顯為O型和X型腿)等原因,但平時能上體育課的考生,經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不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以20分計入升學總分,如要求參加考試的,按實際得分計入升學總分。平時不能參加體育課的殘疾考生,憑殘疾證書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不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以24分計入升學總分。

3.在考試前或考試期間,由於重病、重傷或剛做過手術等原因,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鑑定,確認不能參加激烈運動的考生,可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免考,體育考試成績以20分計入升學總分。

(二)緩考

考前有嚴重傷病或特殊生理情況的考生,出具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在考前辦理緩考手續。緩考學生應在原定考試日期後10天內補考。確有特殊情況未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申請一次補考。

實驗操作考試不予免、緩考。

五、考試收費

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規範全省教育系統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的標準收取,實驗操作考試費用12元、體育考試費用8元。上繳省市的經費標準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教育體育局成立南充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工作領導小組。黎明任組長,鄧曉皋任副組長,張為鋼、張海明、胡海洋等為成員,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相應的考試領導小組,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二)規範考試工作

1.體育考試必須選派業務熟悉、紀律性強的人員擔任考試相關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在考點內各考場設置攝像機,將整個考試過程錄製備案,並保存一年。

2.實驗操作考試使用省教育廳統一的試題,各科20題,考生抽籤確定考題。考試試卷、評分標準及相關記分表由市技裝所統一印製下發。各縣(市、區)教育裝備部門要按試題要求配齊實驗器材和設備,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必須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統一培訓、統一標準、統一考試辦法,參考學校儘量集中,各縣(市、區)考點不超過4個。

(三)嚴肅考風考紀

各地必須健全考試製度,嚴肅考場紀律,嚴格監督機制,堅決杜絕考試舞弊事件的發生。對違反紀律、考試舞弊者,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及時報送成績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在4月12日前將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安排表報基教科、體衞科備案,聯繫人:楊鋭,郵箱:。實驗操作考試安排表同時報市技裝所。

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務於5月20日前上傳至南充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網(),逾期不報或報送錯誤責任自負,產生嚴重後果將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17年鹽城會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公佈

2月3日,市教育局發佈了《2017年鹽城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今年會考體育考試總分值仍為40分,與文化分合並計入會考總分。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2017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完成。具體考試時間由各地自行安排。

考試內容方面,每名學生應參加4個項目的考試,分別為50米跑、立定跳遠、中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1個選測項目。選測項目為擲實心球(2㎏)和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學生可在選測項目中選擇1個項目參加考試。每個項目滿分為10分,合計40分。

今年會考體育考試,病、傷、殘考生均可申請免試。殘疾考生申請免試須提供殘疾證和有關鑑定機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經批准同意免考者體育會考成績按滿分(40分)計入會考總分。因傷、病等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申請免考(含免單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和相關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經批准同意免考者體育會考成績按體育會考總分的70%(28分)(申請單項免考,則按該項目的70%)計入會考總分。

申請免考的考生須本人填寫免考(含免單項)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報班主任初審,經任教的體育教師審核和學校主要負責人同意,學校統一公示後彙總,報教育主管部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結果須及時向考生所在學校反饋,由所在學校反饋給考生本人。凡申請免考的考生名單須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一週,接受監督。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零分處理,並記入學生誠信檔案,同時,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在規定考試時間內或考試期間,因傷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或未完成全部考試項目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簽署意見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經教育主管部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可予以緩考。緩考的考生應在會考文化考試前,參加統一補考,補考限一次。緩考考生如在規定時間仍然不能參加考試(含單項考試),可參照因傷、病等原因申請免考的程序和計分辦法執行。凡已考完全部項目並有成績記載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補考。

  2017年江蘇鹽城會考報名細則公佈

各縣(市、區)招辦:

為切實做好我市2017年會考報名工作,現就有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報名方式

(一)下列人員可以報名:全市應屆國中畢業學生;往屆國中畢業生及社會同等學歷人員。具有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國中七年級、八年級學生;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人員不得報名。

(二)資格審核:應屆國中畢業生會考學籍由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報名工作由市、縣(市、區)招辦組織實施。市、縣(市、區)招辦要與學籍管理部門做好對接工作,考生信息務必與學籍管理系統中信息一致。各縣(市、區)招辦要及時通知各有關學校上報以下材料:1、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學籍名冊(加蓋審核印章)和相應的電子文檔。2、考生户籍證明材料(户口簿首頁、學生本人户口簿內頁複印於一張A4紙上,加蓋派出所公章,下同)。3、有關加分證明材料,具體加分政策按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鹽城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性加分辦法〉的通知》(鹽教發[2017]8號)執行。

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各省轄市會考實行考籍與學籍對應,凡未在當地取得應屆國中學籍的學生,均確定為非應屆國中畢業生;應屆國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報名參加畢業升學考試,領取文憑。本市內所有應屆國中畢業生原則上應在學籍所在校報名、參加會考,並在學籍所在縣(市、區)填報志願、參加該區域高中學校錄取;學籍所在縣(市、區)和户籍所在縣(市、區)不一致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回户籍所在縣(市、區)就讀高中的,考生和家長必須在會考報名前提出申請,如實填寫《2017年鹽城市會考報名回户籍所在地報考、錄取申請表》(考生户籍證明材料粘貼在申請表後,此表一式四份),經學籍所在學校同意並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可回户籍所在地招辦報名、填報志願、考試、參加錄取,回户籍所在地報名的考生不可以再回學籍所在地報名考試、填報志願和參加錄取。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讀的應屆國中畢業生要回本市就讀高中的',必須在會考報名前辦結轉學手續,方可在我市報名、參加畢業升學考試、填報志願和參加錄取。

市區(含城南新區、開發區)、亭湖區鄉鎮的考生經學籍審核後一律到亭湖區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往屆國中畢業生報名,須持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的户籍證明、國中畢業證書、身份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時間與收費標準

報名時間為4月23日-28日。報名時,考生須按物價部門規定標準,繳納報名考試費(報名費每生12元,考試費每門9元)。會考網上閲卷工作集中到市進行,縣(市、區)上解到市的報名考試費為每生36元。

三、考生自然信息的採集與准考證的編排

會考報名考生自然信息應嚴格按下發的會考報名程序信息標準進行採集,各字段信息採集必須做到真實、全面、準確、規範。考生的建檔號具有唯一性,必須按規定編制,建檔號的前四位是考生所在縣(市、區)學校的代碼,後四位是考生流水號。往屆生建檔號的編排標準是前四位的第一位是縣(市、區)代碼,第二位到第四位是999,後四位是報名流水號。非本地應屆國中畢業生報名建檔號的編排標準是前四位的第一位是縣(市、區)代碼,第二位到第四位是888,後四位是報名流水號。報名不分普教類和職教類,報名結束後,由縣(市、區)招辦按考生建檔號隨機編排考場、生成准考證號,打印、發放准考證。考生准考證號碼按八位數編排。第一位數為縣(市、區)代碼(同建檔號第一位);第二、三位數為考點代碼(考點代碼由縣(市、區)自行編排,原則上從01起連號起排);第四、五、六三位數表示考場代號;第七、八兩位數為考生座位號。

四、報名信息彙總上報

各縣(市、區)招辦在接收報名數據後要及時彙總並編排考場,設置考點,將《2017年會考統考報名情況統計表》、《2017年會考考場數及試卷答題卡袋數申報表》和《2017年會考考點申報及考區、考點組織領導情況表》於5月8日前報市招考中心。

會考報名工作是整個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考生的資格審查、學籍和户籍審核直接決定其志願填報和錄取資格。會考報名工作時間緊、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縣(市、區)務必要做到規範、有序、準確、及時,認真組織好、宣傳好、安排好、落實好各項具體工作,特別要及時準確地做好户籍與學籍不一致考生報名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讓廣大考生和家長知曉、明瞭,審慎選擇。各地要把握好報名材料審核、信息彙總、考點設置、考場編排及報名信息上報等工作節點,以免因延誤而影響我市會考整體工作進程,確保我市會考工作順利進行。

以上通知,希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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