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遷會考體育考試方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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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會考體育如何考試?有什麼考試具體方案,下面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吧!

2016年宿遷會考體育考試方案公佈

  宿遷市2016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方案

為了進一步貫徹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於全面實施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製度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江蘇省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實施方案》相關規定,特制訂我市2016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方案。

一、考試參加對象

2016年升入高中階段學校(普高、職高和中等職業類學校)的應屆和往屆國中畢業生,均需參加考試,不參加者不得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宿遷市跨縣(區)借讀的畢業生,可在借讀所在地參加考試;宿遷籍學生在外地借讀者,必須回宿遷市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與考點設置

1.考試時間:在2016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期間進行。

2.考點設置:以“方便考生,有利組織,保障安全”為原則,以有400米塑膠跑道的學校為主分別設立考點,適當兼顧地域分佈情況增設其他考點。城區考場可集中或分片設置,農村考場可採取送考到校等形式,進行封閉式考試。未按此要求操作的考區,一經查實,此考區考生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不計入會考總分,責任由考區負責。

3.具體操作:各縣(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選定具體的考試日期(5月10日前必須全部結束)。市直學校和宿遷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城、市洋河新城學校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定於4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方案上報:各縣(區)關於考點設置、日程安排、考試組織等考試方案請於2016年3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體衞藝處,經批准後方可公佈實施。屆時市教育局將派員巡視。

  三、考試的實施

1.考試分值:宿遷市2016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總分值為30分,計入會考總分。

2.考試項目及分值:分為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必考項目為耐久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立定跳遠、一分鐘仰卧起坐三項,選考項目可從一分鐘跳繩、籃球運球、排球墊球、足球運球四項中任選一項。其中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立定跳遠、一分鐘仰卧起坐滿分均為8分,選考項目滿分為6分。

3.評分標準:見附件1。

4.考試要求:仰卧起坐動作標準為,腳部平放在地上,膝部屈膝成90度,雙手放於耳朵兩側,身體仰卧於地墊成開始姿勢。卷腹起,身體離開地墊夾角大於45度。肘關節觸碰膝關節以上大腿部位,算完成仰卧起坐一次動作。測試時,有裁判或學生按壓腳面進行測試。其它項目考試要求參照《2011年宿遷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指南》執行。

5.測試要求:所有測試項目的分值和評分標準由市教育局統一公佈,所有項目的考試均由市或縣(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各縣(區)不得改變項目、分值以及評分標準,也不得把某類考試項目分期分時段進行,更不得把考試項目安排由學校操作。一經舉報並查實,該項目所有考生成績作零分處理。

6.成績上報:考試結束後,各考區要及時將考試成績單交考生現場簽字確認。考生分數由各縣(區)教育局體衞藝科負責彙總,於考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報市教育局體衞藝處,宿遷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和市直國中學校成績由市教育局體衞藝處統一彙總。

  四、考試的收費標準

宿遷市2016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費用按照宿價費〔2005〕40號文件執行,每生收取報名考試費10元。

  五、對傷、病、殘及其它特殊情況考生的處理辦法

  1.類別:

(1)不能正常參加學校體育課、體育活動,確實喪失全部考試項目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可申請全部免試,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的70%計入會考總分;確實喪失某些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某一項目考試的學生,可申請免試某一項目,其成績按該類項目滿分的70%計入總分。

(2)考生身體發育異常(如侏儒症、巨人症、肥胖症等),明顯殘疾或畸形(如嚴重脊柱彎曲、雞胸等),但平時仍上體育實踐課,可按考試項目申請減試1-2項,該項得分按所減項目分值的70%計算,即:考試項目得分+減試項目滿分值×70%=總得分。

(3)因暫時傷病及其它特殊因素暫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可申請緩試。

2.程序:

(1)申請免試、減試的學生須在3月20日前,由本人填寫《宿遷市體育會考免試(緩考)申請表》,經申請學生本人、經監護人、班主任、分管校長簽字,學校加蓋公章後,並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病歷(均為原件),其中殘疾學生須提供宿遷市殘聯印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由學校統一於2016年3月底前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後,方可免試。

(2)申請緩試的學生須提前一個星期(特殊情況外),由本人填寫《宿遷市體育會考免試(緩考)申請表》,經申請學生本人、監護人、班主任、分管校長簽字,學校加蓋公章後,並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病歷(均為原件),由學校統一及時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後,方可緩試。

  六、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體育考試是會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教育考試。各縣(區)教育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要統一和嚴格器材規格、場地標準,統一評分標準,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絕不允許弄虛作假、考場舞弊,一經發現,有關考生成績一律作零分處理。

2.保證考試安全。各地各校要認真落實安全保衞措施,制定好緊急事故處理預案;要加強對考試場地、器材的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要認真做好學生考前體檢工作,特別要重視學生心肺功能的檢查,杜絕意外事故發生;各考點要配備醫護人員,設立醫療救護點,並與當地醫療救護機構保持密切聯繫;要注意交通和飲食安全,防患於未然。

  附件:

1.宿遷市2016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評分標準

2.宿遷市體育會考免試(緩考)申請表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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