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重山》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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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九年,高宗任用秦檜為相,議和的浪潮一日高過一日。高宗不顧岳飛等主戰派大臣的反對,毅然和金國簽訂和約,願意稱臣納貢,並派秦檜代表自己跪受金詔。對於如此的喪權辱國的行徑,岳飛有苦難訴,遂寫下一詞《小重山》,下面是由語文迷的小編為大家整理提供的《小重山》賞析,歡迎閲讀與借鑑。

《小重山》賞析
  小重山

昨夜寒蛩不住鳴。驚回千里夢,已三更。起來獨自繞階行。人悄悄,簾外月朧明。

白首為功名。舊山松竹老,阻歸程。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絃斷有誰聽。

  賞析:

這首詞一反上兩首的'躊躇滿志、慷慨激昂,全詞低迴徘徊,痛苦失落。1138年,宋高宗任秦檜為相,奉行宋金議和的政策,不採納岳飛的抗金到底的主張,並對岳飛、韓世忠為首的抗金派進行排擠,所以,岳飛的內心非常苦悶。從詞的情感基調來看,這首詞應該是創作於秦檜當權以後。

詞中説:昨夜蟋蟀不停地叫,我從夢中醒來已經是三更。夢裏正率軍轉戰千里,醒來後獨自繞着台階踱步,周圍一片靜悄悄的,只有朦朧的月色正照在窗簾上。想我從軍這些年來,一心只想要為國雪恥,到如今,頭髮都要白了,抱負仍未實現。“舊山松竹”暗喻朝中的投降派,他們一直阻撓北伐,使作者不能實現自己的理想。“知音少,絃斷有誰聽”,正反映了岳飛當時被投降派打壓、壯志難酬的艱難處境。

事實上,自此以後,岳飛不僅沒有機會出徵,甚至在沒有兵權之後,宋高宗還必欲置之死地。一方面,宋高宗擔心父兄被接回來後可能會威脅到自己的皇權,所以願意和金人議和,另一方面,金人提出的議和條件就是必須殺岳飛,於是,在昏君授意、奸臣操作下,一代英雄沒有死在戰場,而是死於自己一心效忠的皇權下。1142年11月初七,宋金達成“紹興和議”,大年三十前一天的農曆12月29日,岳飛被殺害,終年三十九歲。

岳飛一生,俠肝義膽,忠貞坦蕩,面對奸臣的捏造和打壓,他拒絕承認自己的“罪行”,臨終時,供狀上只留下他的絕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飛死訊傳來,百姓無不失聲痛哭,而金人則舉杯相慶!岳飛被害後,獄卒隗順冒險將岳飛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直到隗順臨終前,始將此事告知其子。1162年(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岳飛冤獄終於x反。隗順之子告以前情,朝廷才將岳飛以禮改葬在西湖棲的霞嶺。

我們讀岳飛的詞,無時無刻不感受着他的愛國激情和對皇帝的忠貞,就是這樣一個屢立奇功的忠臣,最後竟被誣以種種罪名,在找不到理由時以“莫須有”之辭將其殺害。《宋史》評論説:“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仇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冤哉!嗚呼冤哉!”為岳飛之死鳴怨吶喊,振聾發聵!在寫這些文字的時候,作者忍不住熱淚奔流,腦海裏一直迴響着杜甫的詩句

出師未捷身先死,

常使英雄淚滿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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