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碩考研各學科複習要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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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法碩考研備考階段的小夥伴們,要了解各個學科的複習重點,才能更好進行學習。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法碩考研各學科複習指南,歡迎大家前來閲讀

法碩考研各學科複習要點整理

  法碩考研五大學科複習要點提煉

1.法理複習需先易後難

在法碩複習的五門專業課中,法理學應該是一門比較難懂的科目,沒學過法律的考生看書時往往會覺得很枯燥,但一旦學通,概念部門法也就都通了。因此建議考生,在看書時,最好的順序是,不按指南指定的每門課先後順序看,而是先看刑法,因為刑法條理非常清楚,容易理解;接着再看法理,理解起來就容易很多。因為法理其實就是把各個部門法內部共同的東西進行抽象化,然後在呈現出來。法理內部的基本脈絡其實比較簡單,歸結到底,法理就是在講法律是如何產生的?為什麼會存在?法律是以怎樣的形式存在的?法律建立以後對社會和每個人都產生了什麼樣的結果?法是如何才能滿足我們需要的?我們又是怎樣制定出對我們更加有利的法律等問題?如果我們能按照這個思路將以上問題一一弄懂,那法理學就學通了。

2.憲法理論複習注意知識點比較

相比其他四門,憲法理論在考試中的要求並不是很高,複習起來難度也不是很大。憲法學的研究對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憲法的理論2、憲法的產生和發展3、憲法的實施4、國家的性質和形式5、國家政權的組織及其根本制度6、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不過這也不能作為我們忽視的藉口,憲法理論雖然簡單,但裏面的細小知識點卻特別容易混淆,所以考生一定要把憲法法條常備身邊,複習的時候還可以專門做一些知識點的比較。此外《選舉法》也比較重要,同樣不能忽視。

3.刑法複習要有的放矢

刑法的脈絡比較清晰,複習起來比較容易。總則和分則同等重要,每年考試出分值各佔50%。刑法拿高分的最主要辦法就是在複習過程中要抓住重點,做到有的放矢。刑法重點很好判斷,它們都有一些特徵,可以幫助大家判斷哪些地方是可能的出題點。特徵如下:有明顯大寫的一、二、三……,大寫的標題下有小標題的數字,如123……,小寫的1、2、3下多涉及法律方面重要的概念。這些部分一定要想辦法理解並且背熟。分則當中各罪裏有很多詳細解釋的要點。如搶劫罪中,什麼是以非法目的佔有?什麼是暴力?什麼是以其他方法?都要學懂、學通,這點很重要。以往有考生,考完刑法之後覺得答的不錯,感覺四個要點都寫出來了,但最後得分卻不高。而失分的地方往往就是需要答出來、且沒有好好解釋的地方。

4.民法複習重在理解

民法的複習重在理解,只有真正理解了才能答好民法題。考生先要清楚,民法學是整個大陸法系理論體系的核心內容,搞好民法是弄通所有其他法律的前提與基礎。而民法的體系又是由民法的調整對象所決定的,所以考生一定要時刻注意,民法主要調整的無非是橫向的財產關係。換句話説,我國的民法是以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係為其主要調整對象的,簡單地説,民法就是調整市場經濟中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最一般的規則。總之,民法正是適應調整商品交換關係的內在需要,才形成了民事主體制度,所有權制度和債及合同制度,即傳統法民學中所説的“人、物、債”三大部分,從而構成了民法最基本的內容。所以,考生學好民法學的本質就是理解“人、物、債”之間的聯繫。

5.法制史複習莫要細扣文言文

對於初學者來説,法制史複習最大障礙可能是生僻的文言文,可是每年法碩入學考試考察的重點恰恰不在這。所以複習時,考生儘量不要細扣文言文,跳過去就行。法制史每年的重點變化不大,具體來説法制史的重點集中在秦朝、隋唐、明、清、民國還有建國初期等年代的法制思想、刑事法律制度、重要法典等內容,最好幫助記憶的辦法是做表格,按照朝代順序把重點內容列出來,做比較。每個朝代的民事經濟法律制度不是重點,只是其中一些比較重要的名詞要記住。

  考研法碩五門專業課的複習特點

法理是比較難懂的一門。往往沒學過法律的考生看書的時候覺得很枯燥。所以最好看書的順序不要按指南每門課的先後順序看,而是要先看刑法,因為刑法條理非常清楚,容易理解。

民法的複習重在理解,只有真正地瞭解了才能答好民法題。

刑法的脈絡比較清晰,複習起來比較容易。總則和分則是同等重要的,每年出題分值各佔50%。刑法拿高分的最主要辦法就是抓重點,有的放矢地複習。刑法的重點內容很好判斷,重點都有一些特徵的,可以幫助大家判斷哪些是可以出題的地方。

特徵如下:有明顯的大寫的一、二、三,大寫的標題下標有小標題的數字如①、②、③,小寫的1、2、3下多涉及法律方面重要的概念。這些方面一定要想辦法理解並且背會。先並後減,先減後並不是重點,搞不懂就放棄。分則當中各罪裏會有很細的需要解釋的地方。比如搶劫罪中,什麼是以非法目的佔有,什麼是暴力,這些都要搞清楚,細細地扣。往往很多同學考完刑法覺得很不錯,覺得四個要件都寫出來了,但結果出來分並不高。問題就出在需要好好解釋的地方沒有去好好解釋。每章最重要的幾個罪都是前幾個罪名。另外,刑法除要看刑法法條外,還要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其他幾個司法解釋。

憲法理論要求並不是很高,複習起來難度不大。不過裏面的細小知識點特別容易混,所以一定要把憲法法條常備身邊,複習的時候還可以專門做一些知識點的比較。

法制史複習起來最大障礙可能就是生僻的文言文,可是每年的考察重點恰恰不在這個地方。所以複習的時候儘量不要細摳文言文,跳過去就行了。法制史每年的重點變化不大,具體來説法制史的重點集中在秦朝、隋唐、明、清、民國還有建國初期等年代的法制思想。刑法法律制度、重要的法典等等內容,最好的幫助記憶的辦法就是做表格。按照年代順序把重點內容列出來,做個比較。每個朝代的民事經濟法律制度不是重點,只是其中一些比較重要的名詞要記住。

考場當中的心態也同等的重要,五門專業課內容繁多,在考試當中需要放平心態,有取捨的精神,這樣才能從容的應對考試。

  考研法碩中國法制史的複習規律

一、從縱向看

古代部分所佔比重一般在試題總量的70%-80%,甚至高於80%.所以,古代法律制度無疑是中國法制史這門課程的考試重點。

而在古代部分中,不同的朝代又有各自的重點問題:

1.夏商周時期。夏商周時期又被稱為"奴隸制時期"或"習慣法時代".主要是因為在這一時期中,中國古代法尚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以不成文的習慣法為主要形態。這一時間主要涉及中國法的起源、夏朝法制概況、商朝法制概況及西周法律制度等問題。其中,西周法律制度是這一部分的重點。

2.春秋戰國時期。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動盪、大變革的時期。在此期間,中國古代法律實現了由不成文習慣法向成文制定法的偉大轉變。同時,在社會變革中興起的"諸子百家",特別是儒、法、道、墨等學派提出的法律主張與法律思想,也成為中國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論。在這一時期內,春秋時期的公佈成文法運動、戰國時期的《法經》、秦國的"商鞅變法"以及儒家、法家的主要法律主張,都是應該掌握的重點內容。

3.秦漢時期。秦漢時期是中國古代封建法制全面確立的時期。在此期間,秦朝及兩漢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也各有其獨特的歷史地位。秦朝的法制特色,在於全面推行法家的"以法治國"、"輕罪重刑"等法律主張,因而秦朝的刑事法律、經濟法規、司法訴訟制度都是頗有特色的內容。漢朝法律制度的重點,則在漢初主要立法、西漢中期的刑罰改革、法律指導思想的轉變、法律原則的變化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決獄",等等。

4.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古代成文法飛速發展的時期。在此期間,封建立法技術、法典結構、法律內容等方面都有巨大的進步。其中,魏律、晉律、北魏律、北齊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名例律的形成與封建法典結構的完善,"八議"、"官當"、"重罪十條"等重要制度的確立,都是這一時期法律制度的重點內容。

5.隋唐時期。隋唐是中國封建社會發展的頂峯時期,也是中國古代封建法律制度的成熟、定型時期。唐朝的主要立法《唐律疏議》總則和分則各篇的基本內容、唐律的基本精神、唐律的特點及歷史地位、唐朝的司法機關及訴訟制度等,都是不能忽視的重要內容。

6.宋元明清時期。宋元明清時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後期。在此期間,中國古代封建在唐律所確立的基本精神、基本框架基礎上,在法律形式、法律內容上都有所發展,特別是隨着中央集權、皇權專制的進一步強化,這一時期的法律制度也體現出為強化專制獨裁製度服務、法律鎮壓職能進一步加強的特點。這一時期的複習重點包括宋朝的立法和編敕活動、北宋的"重法地法"與"盜賊重法"、宋朝刑罰制度的變化、宋朝司法機關的變化、明朝的主要立法、明律的結構體例、明代法律"輕其輕、重其重"的特點、明朝刑罰制度的發展、明朝司法機構的變化及特務統治、清朝主要立法、清朝法律的民族統治特色、清朝對明律的繼承與發展、清朝的會審制度等諸多內容。

7.清末時期。清末時期是指公元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至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清朝滅亡這一特殊歷史時期。這一時期的學習重點包括清末預備立憲及憲法文件、清末對部門法的修訂及其主要成果、清末修律的特點及其歷史意義、清末司法制度的變革、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制度的確立及其後果,等等。

8.民國時期。自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先生在南京宣佈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成立至1949年國民黨統治集團退出大陸,是中國近代史上的民國時期。南京臨時政府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北洋政府的憲政活動與憲法文件、南京國民政府的六法體系、南京國民政府的憲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等主要法典的制定、國民黨政權的司法制度等,是這一時期的複習重點。

9.革命根據地時期。革命根據地時期的憲政活動與憲法文件、土地立法、勞動立法、婚姻立法、刑事法律、司法訴訟制度及"馬錫五審判方式"等,都是複習的重點。

二、從橫向看

中國法制史複習的重點從橫向上看,中國歷史上每一時期的法律制度,一般都可以分為法律思想、立法活動及成果、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規範、經濟法律規範、行政法律規範、司法體制及主要訴訟制度等幾個方面。

1.關於各朝的法律思想。中國歷史上的法律思想,也有其明顯的發展軌跡和淵源關係。夏商時期,"天討"、"天罰"的神權法理論占主導地位。西周初年,周統治者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罰"的主張,進一步豐富了早期的政治法律理論。春秋戰國之際,儒法兩家提出了明確而系統的法律理論。而在戰國大部分時期及秦朝,法學家派的理論在政治實踐中一直佔據着支配地位。西漢中期以後,隨着儒着學派成功地獨霸中國的政治思想舞台,以"德主刑輔"為中心的儒家思想即成為中國封建社會正統的法律理論,唐明清各朝均未脱離儒家學説的框架。因此,只要把握好上述幾條基本線索,並結合唐朝、明朝、清朝的特點,就可以基本掌握這一部分的主要內容。

2.關於各朝的立法活動及成果。應該説,各個時期的主要立法活動及立法成果,是中國法制史課程的一個主要線索,也是複習和考試的主要內容。夏朝的"禹刑",商朝的"湯刑",春秋時期的"鑄刑書"、"鑄刑鼎"及"竹刑",戰國時期的《法經》、秦律,漢朝的"約法三章"與《九章律》,《魏律》、《晉律》、《北齊律》,唐朝諸律及《唐六典》,《宋刑統》及宋朝編敕,《大明律》及《明大誥》,《大清律集解附例》與《大清律例》,清末修律諸項成果,《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北洋政府的憲法文件,國民黨政權的憲法、民法、刑法、訴訟法,革命根據地的各項憲政、刑事、土地、勞動、婚姻及訴訟立法等,都是必須掌握的基本內容。

3.關於各個時期的刑事法律。刑事法律是中國古代的主體部分,所以理所當然地成為複習、考試的重點。一般而言,各個時期的刑事法律主要包括刑事立法、主要罪名、法律適用原則、刑罰制度等幾個方面。

4.關於各個時期的民事、經濟、行政法律規範。在各類法制史教材中,有關民事、經濟、行政法律規範的內容也佔有相當的篇幅。民事制度中,除所有權、契約、債等基本內容外,婚姻制度較為重要。經濟法律規範,秦朝、宋朝及明朝的內容較有代表性。行政法律制度則以西周、秦、唐、清朝的內容為重點。

5.關於各個時期的司法訴訟制度。司法訴訟制度也是中國法制史課程中的重要內容。一般説來,各個時期的司法訴訟制度主要涉及司法機關、訴訟審判制度等問題。各個時期的司法機關、特別是中央司法機關的設置、職能、相互關係以及發展演變,有代表性的控訴、審判、拷訊、判決、執行、複核、會審制度等,都應重點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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