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身邊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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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可是讀後感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在我身邊讀後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1

作為一個祖國的良好公民,我們要遵守我們國家制定的法律,每個人都不要去觸犯。

老師告訴我們,國家的法律越來越健全了。兒童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每個公民的法規,只有法制健全的國家,才是文明發達的國家。只有學好法律,我們才能用好法律。當我們遇到一些危險時,我們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和權利。甚至也可以維護和幫助他的利益。祖國未來的事業都由我們這一代青少年來繼承。將要承擔依法建設國家,依法發展國家的神聖使命,這都關於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們心中的重要性,我們大家都一定要好好的去遵守法律!我們每個人的人生就好像一張白紙,我們在成長的過成中,無非就是在這張白紙上塗上五顏六色的色彩…我們每個人所走的每一步都會在這張白紙上面留下來!而唯一不同的是,有的.人在白紙上面塗了五彩繽紛的顏色,上面是五彩絢麗的顏色和圖案!而有的人在那張白紙上留下來的則是那灰暗的一面,還有的就是那些還沒來的及在這張白紙上塗顏色。但是這張紙卻沒有了…

法制牢記心中,我們都會擁有愛。當我們心中有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不會衝動感情用事·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的事、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及社會。只要每個人都做好講法制,國家就會和平。我們都會生活在 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大家都一定會快樂和幸福的。

作為家長要以身作則。作為老師要耐心的教導。作為國小生的我們,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公交車上讓個座,不亂扔垃圾不闖紅燈…我們需要文明做個小公民,讓文明禮貌成為一種習慣!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2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名叫《法在我身邊》的書,書中有許多引人入勝的小故事,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十四課《誰的東西也不能偷》。課文開頭講了一個小故事,主人公是一個讀國小三年級的一位小男孩陽陽。

一天,陽陽看見同學有一塊帶香味的橡皮,趁同學上廁所的時候,悄悄地拿來放到自己的書包。沒有被老師和同學們發現的陽陽暗自高興。從此以後,陽陽養成了一個很不好的'習慣。經常是今天拿着個同學的一支鉛筆,明天拿着個同學的一把剪刀,特別是每次看到同學們去遊樂園玩,陽陽就羨慕不已。

直到他長到十一歲,還沒去過一次遊樂園。他想,什麼時候我能夠去遊樂場玩一次就好了。他突然想到,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家小超市,經常只有女老闆,錢就放在靠近門口的抽屜裏。這天放學,陽陽來到了那家超市,果然只有女老闆一人在,而買東西的顧客又很多。陽陽在超市裏轉了一圈後,趁女老闆不注意時,拉開了放錢的抽屜。正當他準備從抽屜拿錢的時候,一隻大手抓住了他,原來是男老闆回來了。

讀了這個故事之後,總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原來我們學校也發生過這種事情。六年級有一位男生,今年十四歲。他的爸爸媽媽都是生意人,那個男生從小都是奶奶的照顧下長大的。他的家裏經濟並不是很好,因此他的家長從來都不給他零花錢。看到同學們都有零花錢可以買這買那,他就十分羨慕。一天,他趁奶奶睡覺,就從匣子裏把錢偷出來了。今天偷偷,明天偷偷,變成了習慣。

這件事給我感觸極深。魚兒只看見魚食而沒有看到魚鈎,人只看見好事而沒有看見危險。即便是掉在嘴裏的一塊肉也吃不得,不屬於自己的就不該拿。國小生要從小就應制止,糾正一切偷摸行為,自己就更不應該這麼做。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3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叫《法在我身邊》,這裏面許多法律小故事,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故事是《媽媽,看日記之前跟我説一聲好嗎?》故事大概是這樣的:一天,思敏放下書包,正準備朝房間走去,忽見媽媽從她的房間匆匆出來。思敏急急忙忙衝進自己的房間,拉開抽屜,果真,媽媽竟然偷看了她的日記。思敏非常生氣,媽媽怎麼能這樣呢?

該吃飯了,媽媽照例來叫她。思民的感情忽然像火山爆發似的噴了出來,衝着媽媽大喊:“媽媽看日記之前跟我説一聲好嗎?這是我的隱私,你是媽媽也沒權看!”嘭的一聲,思敏關上了門。隱隱約約之中,媽媽似乎聽見了裏面傳來的抽泣聲。

現在,有許多同學都有寫日記的習慣。日記往往是寫給自己看的,內容比較真實和私密。很多人不喜歡公開日記。然而現實生活中,有一些父母,常常利用孩子上學的機會偷看他們的'日記,還美其名曰“掌握子女的思想動向,以便更好的教育子女成人成才,可是結果往往事與願違。

而且,很多人以為,小朋友年齡小,幼稚無知、生活簡單,沒有隱私可言。在這種錯誤認識的支配下,父母未經我們的允許隨意翻閲我們的日記和信件,偷聽我們的電話似乎成了天經地義的事。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更好地瞭解我們的情況,更好地教育我們,防止我們因涉世不深學壞或走上不歸路。這個初衷是好的,但一些做法值得商榷。

從中,我知道了:父母看我們的日記主要是想了解子女的思想狀況、行為等。我們應該充分信任父母,及時將成長中的困惑講給父母聽,以獲得父母的理解和幫助。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4

在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叫《法在我身邊》的書,這本書一共有五個篇章。分別是:一、我的人身我做主;二、我是家庭的小主人;三、我有受教育的權利;四、我的行為我規範和五、我會保護自己。

其中,我對第四章“我的行為我規範”的感受最深,到現在都讓我記憶猶新,它告訴我們:保護文物和名勝古蹟,人人有責,除此之外還要懂得交通規則並自覺遵守。

記得有一次,我在報紙上看到這樣一條新聞,上面説一位記者在埃及盧克索神廟浮雕上發現了中國的漢字“xxx到此一遊”,就這樣,中國字出現在了古蹟上。使這使具有3000多年的.埃及古蹟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看到這,作為中國人我感到很羞愧,也為埃及的寶貴文物感到惋惜。通過這件事讓我明白了名勝古蹟是供我們觀賞的,外出旅遊時不能做出塗抹、刻畫損害文物古蹟的行為。

法律是要我們大家自覺遵守的。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我們要會“學法”“用法”和“守法”。

還有一次,我和媽媽去常州購物,身旁一對父子正準備跑到馬路對面與小男孩的媽媽會合。再看看紅燈還有35秒,也許是等的太久,那小男孩的爸爸東張西望,遲遲沒有踏出一步,因為馬路上車來車往,非常危險!可就在我認為那男子會等到綠燈再走時,他變得急促不安,終於走了出去,我急忙上前拉住他説:“叔叔,你看還是紅燈,千萬不能闖過去,這車水馬龍的,現在走出去是很危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規》中是不允許行人亂穿馬路和亂闖紅燈,由於許多人違反交通安全而失去了寶貴的生命,所以你還是等到綠燈再走吧!”聽了我的話,那男子慚愧地點了點頭。我自己也十分開心,因為在我的努力下,避免了一場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

法律時時刻刻保護着我們,使我們幸福地生活着,讓我們的生活多一層保障。法律處處伴我行,讓我們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好少年和好公民!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5

最近,學校發下來一本《法在我身邊》的書,裏邊講的是一些關於法律的事。

這本書主要教育我們在自己的權利被侵犯時應告訴侵權人他違法了,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報警;不要隨便違反法律;見到有人違法應予以勸告,若不聽可告訴違法人的父母或報警;見到有人的權利被侵犯時情節嚴重也可以幫着報警;見到有人被搶劫應立即報警這五個法律上的'概念。

通過讀這本書,我還了解到未成人享有姓名權、隱私權、肖像權、人格權、繼承權等諸多權利,原來我們有這麼多權利啊!同時,我也瞭解到,其實上學、上課、考試都是我們學生的權利,任何侵犯我們權利的人,哪怕是父母、老師,他們的行為也是違法的,甚至連同學給別人起外號都是違法的!看來,以後我可不能隨便給別人亂起外號了。

我讀這本書時,發現書上講到了老師不能體罰學生,更不能把上課遲到或者不遵守紀律的學生趕出教室。對於這一點我深有體會,曾經有一回,我就因為不守紀律,被老師趕出過教室。後來,我還看見更多同學被老師這樣體罰過,原來老師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我最喜歡這本書中的一章內容是——《我會保護自己》,裏邊講的是如果自己被打劫後應該怎樣做。我知道了只是被壞人盯上了,要立即跑到人多的地方;如果遇到打劫,應大聲喊叫,或拿起木棍、石頭或磚頭等物震懾對方,同時最好運用智慧與對方周旋。如果實在不行,可以捨棄財物,同時報警讓警察來解決他。

法律,是系在我們身上的繩子,不僅使我們不違反法律,不輕易走上犯罪道路,更是我們的救命之繩,時刻在保護着我們。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6

法在我身邊》是一本詮釋法的書,在這一本中的每件事都值得我們深思。

這一本書一共被分為五大章,很好地反應了現在社會上一部分學生曾經或現在所遇到的困難和一些需要規範自身行為的知識。這其中令我印象最為深刻的莫過於《媽媽,看日記之前跟我説一聲好嗎?》它講述的是一位小女孩的媽媽偷看小女孩的日記被發現之後,引起了小女孩的強烈不滿及哭泣。我認為家長無權在為得到我們允許的前提下私自翻看我們的日記,就算是為了我們好、更全面的瞭解我們的近況。但有沒有想到如果被我們知道,有可能會給我們造成巨大的心理創傷,對我們的未來有可能會造成不可避免的.隱患。

在我看來,法是一匕利劍,它是公安機關為保護社會安寧的執法依據,為社會剷除毒瘤還社會以安全;法是一面盾牌,它是人民切身利益的保障,護人民底線還人民利益;法是一隻天秤,它不會向任何一方傾斜。在生活中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有可能觸及法律的底線,當我們從被安上中華民族户口的直到生命終結的那刻都必須遵紀守法。古人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人人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才是大家所期望的社會。或許,每個國家的法律各不相同,但歸根結底都是為保護公民的自身利益,只因為法律這兩個字有堪比千金的重量,它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另一個象徵,它的背後是一個個血淋淋的證物澆築而成的,是人們為了杜絕此類事件不會再發生從而引發悲劇的行動。

《法在我身邊》雖遠不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但它卻用一件案例來讓我們知曉法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如何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7

赫爾芩説:“過書這是一代對另一代精神上的一功,這是將死的老人對剛剛開始生活的,青年人的忠告,這是準備去休息的哨兵和錢來替代他的崗位的哨兵的命令。”《法在我身邊》是一本好書,他讓我知道了許多關於法律的知識。

“青春是美妙的,揮霍青春就是犯罪。”我們都擁着大好時光,有的人在充分利用,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收穫。而有的人只會浪費寶貴的時間,難道他們不知道時間似流水,一去不復返嗎?他們只會用這些時間去做一些令人討厭,讓人感到傷心的事情。所以他們必須知道法律,懂得法律。在這本書中我最有感觸的是,第一章中《你不能拿我的人格開玩笑》。

《你不能拿我的人格開玩笑》中,張同學被萬小厚在眾目睽睽之下喊為“胖姐”,這讓他霎時間覺得無地自容。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班的許多同學,都像故事中的萬小厚一樣隨便給人取外號,這樣的舉動觸犯了《憲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有的同學給別人取外號時,是否想過別人也會給你取外號,也會喊你的外號呢?雖然有的.同學早已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但是有的同學也會很生氣,甚至傷心地哭起來。

我們應該尊重每一個同學,不給別人起外號,否則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當事人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人格的。

往往衝動和憤怒也會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我們應該記住蘇格拉底説過的一句話:”有理智的教育和培養能帶來益處,而失去理智將帶來危害。“我們也應該記住賀拉斯説過的這句話:”憤怒是一時的瘋癲,你不能征服憤怒,憤怒就征服你。”法律在我們身邊,我們應該懂得遵守,讓它永駐我們的心靈,伴隨着我們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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