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數學集合間的基本關係的知識點

來源:文萃谷 1.2W

1.子集:一般地,對於兩個集合A與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個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我們就説集合A包含於集合B,或集合B包含集合A,記作:AB(或BA),讀作A包含於B(或B包含A),這時我們説集合是集合的子集.

高三數學集合間的基本關係的知識點

當集合A不包含於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時,記作A B(或B A),讀作:A不包含於B(或B不包含A).

2.由子集的定義可知子集有這樣三條主要的性質

a.規定: 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記為f)是任何集合的子集,即f集合間的基本關係A

b. 任何一個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即A

集合間的'基本關係A;

c. 子集具有傳遞性,對於集合A、B、C,A

集合間的基本關係B,B

集合間的基本關係C,那麼A

集合間的基本關係C.

3.集合相等 :一般地,對於兩個集合A與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個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同時集合B的任何一個元素都是集合A的元素,我們就説集合A等於集合B,記作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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