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永陽寄璨律師》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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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紹

《宿永陽寄璨律師》賞析

《宿永陽寄璨律師》的作者是韋應物,被選入《全唐詩》的.第188卷。

原文

宿永陽寄璨律師

作者:唐·韋應物

遙知郡齋夜,凍雪封松竹。

時有山僧來,懸燈獨自宿。

註釋

①律師:佛教稱善解説戒律的人為律師。《涅槃經·金剛身品》:“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説,是名律師。”

②封:指覆蓋。

作者介紹

韋應物(737—792),中國唐代詩人。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15歲起以三衞郎為玄宗近侍,出入宮闈,扈從遊幸。安史之亂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職,始立志讀書。代宗廣德至德宗貞元間,先後為洛陽丞、京兆府功曹參軍、鄂縣令、比部員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蘇州刺史。公元791年(貞元七年)退職。世稱韋江州、韋左司或韋蘇州。

韋應物是山水田園詩派著名詩人,後人每以“王孟韋柳”並稱。其詩以寫田園風物著名,詩風恬淡高遠,以善於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涉及時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頗有佳篇。作其品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

繁體對照

卷188_40宿永陽寄璨律師韋應物

遙知郡齋夜,凍雪封松竹。

時有山僧來,懸燈獨自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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