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顧問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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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華大學 西華大學 發佈時間:2015-4-3 --------------------------------------------------------------------------------

常年法律顧問招標公告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我校關於招標工作的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對我校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比選,邀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前來投標。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西華大學。

二、項目名稱:西華大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三、招標方式:公開比選。

四、服務期限:一年(期滿後是否續約經雙方另行協商後約定)。

五、服務內容:

為校方提供法律諮詢、訴訟和培訓等法律事務服務。主要包括:為學校的重大決策及有關事務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意見;參與學校重大項目談判,草擬、修改和審查合同;辦理學校訴訟、仲裁或非訴訟糾紛等其他法律事務;開展法律培訓。

六、報名條件:

1.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執業許可證,年檢合格;

2.在業界享有較高的聲譽,無不良記錄;

3.擁有符合委託業務類型的一批素質優良、從業經驗豐富的律師隊伍。

七、招標文件的領取時間、資料提交及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

1.時間:投標人請於4月 8日——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到西華大學行政辦公樓405室領取招標文件。報名時需購買招標文件,每套150元(文件售出後不退,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2.資料提交: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持以下有效證件:(1)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審原件,留複印件);(2)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原件和複印件、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審原件留複印件,複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3.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

請投標人將投標文件密封(在密封處加蓋單位公章)後遞交到西華大學行政辦公樓405室,投標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3 日下午5:00(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招標單位:西華大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縣紅光鎮

郵 編:610039

聯 系 人:楊老師

電 話:028-87723088

傳 真:028-87720200

西華大學

常年法律顧問招標公告 [篇2]

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5號樓漢王科技大廈2層 100193

Add : 2/F, Hanvon Technology Mansion, 5# Building Zhongguancun Software Park , 8# West

Road Dongbeiwang,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193.

(T) : +86 10 56917000

(F) : +86 10 56917111 1

致: 律師事務所

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或“甲方”)意通過招標聘請2015—2015年度法律顧問(具體期限以雙方簽訂的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期限為準),該項目依法具備招標條件,特邀請貴所參加。

1.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

本招標項目名稱: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招標人: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5號樓漢王科技大廈2層。

項目實施地:北京市海淀區

招標基本要求:

作為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單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務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能夠指派1名法律顧問律師,每月不少於2次在招標人辦公場所集中提供審查修訂合同、招投標文件、公司規章制度,參與重大項目招標起草有關業務文件,接受法律業務諮詢,必要時出具法律意見書,協助招標人對員工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協助或代理招標人蔘與政府有關行政機構組織的聽證會等法律事務;並能隨時根據招標人要求到招標人指定地點現場指導或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協助處理有關法律事務。(具體工作內容以最終簽訂的法律顧問合同為準)

2.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人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師事務所(截至2015年1月1日),在北京有常設機構或常駐工作人員;

(2)投標人及其指定的法律顧問必須滿足律師執業5年以上且在近3年內無執業違法違規記錄;

(3)對公司合同管理、產品侵權、知識產權、勞動用工等方面相關法律事務有豐富的實戰經驗;

(4)投標人在近3年的業績要求:3年內有擔任事業單位、大、中型國有企業或非國有企業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5號樓漢王科技大廈2層 100193

Add : 2/F, Hanvon Technology Mansion, 5# Building Zhongguancun Software Park , 8# West

Road Dongbeiwang,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China, 100193.

(T) : +86 10 56917000

(F) : +86 10 56917111 2

年法律顧問的業績,該業績證明以投標人提供的合同原件為準,否則不予認可;

(5)保證有能力完成招標文件總則第1條所包括的全部法律事務;

(6)提供與招標人經營業務相關的法律信息,對招標人的經營風險提供預測並出具法律應對策略;

(7)提供法制宣傳、教育、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內容由甲方最終確認;

(8)協助甲方內部法務人員完成公司法律事務規劃,建立法務工作體系,完善合同管理;

(9)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面臨重大訴訟以及財產被接管、凍結甚至破產等狀態。

(10)投標人承諾的上述法律服務,除合同或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不再另行收費。

3.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以收到甲方的招標文件的時間為準。

招標文件工本費:不收取工本費。

投標人須攜帶資料:

1、税務登記證書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3、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書(正、副本); 4、指派的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資格證書; 5、負責人資格證明或授權代表的授權委託書; 6、上述人員身份證原件;

以上證件均須原件及蓋投標申請人公章複印件一份,缺一不可,原件複印件內容必須一致方有效;原件審驗過後退還,複印件留存。以上證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將不予辦理招標文件獲取

手續。獲取招標文件時的資料審核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

4.接受投標文件時間、地點以及投標截止時間:

接受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3月1日下午6:30前 (北京時間)

接受投標文件地點: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5號樓漢王科技大廈2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標文件不符合規定,恕不接受。

5.開標時間、地點

開標時間:2015年3月15日上午9:30 (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5號樓漢王科技大廈2層

6.聯繫方式

招標人: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5號樓漢王科技大廈2層

郵編:100193

聯繫人: 王宗敏 電話: 010-56917000 -8052

傳真:010-56917111 電子郵件: #url#

7.招標人在任何時候都依法保留和擁有對本招標文件的解釋權和修改權。

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投 標 書

致: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你公司“北京傲天動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招標項目”招標文件要求, 律

師經正式授權並以投標人 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投標。提交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標文件包括:

1、 2、 3、 4、 5、 6、

投標書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報價 單獨計價服務項目服務收費標準 承諾函

代理過的典型案例(至少2件)

其他自行補充文件或自願提供的法律服務內容簡介。

簽字代表及投標人在此聲明並同意:

1、 2、

對我方提供的所以文件的真實性及完整性負責;

我方已詳細閲讀全部招標文件及附件,你方工作人員已在我方領取招標文件後,詳細解釋了招標文件中的全部內容,我方完全理解並同意;

3、 4、

我方理解你方無義務必須與報價最低的投標人簽約; 所有與本次投標的函件請寄:

投標人(蓋章): 授權人簽字:

日期:

常年法律顧問招標公告 [篇3]

一、服務項目概況

(一)服務項目名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

(二)招標人:佛山市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三)服務地點:佛山市佛山新城或招標人指定的其它地點

(四)服務範圍及內容:

1、提供法律信息,防控招標人法律風險,協助招標人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控機制,包括但不限於:

(1)根據招標人的實際需要,主動向招標人提供和介紹與招標人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等法律信息,提高招標人員工法律意識;

(2)積極、主動為招標人事務作出政策、法律風險提示,提出解決方案或建議報告,有效防控招標人法律風險;

(3)協助招標人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控機制;

(4)對招標人法律事務管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等。

2、法律知識培訓。

協助招標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為招標人幹部職工提供法律培訓,不定期向招標人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運用法律手段加強管理;必要時應-招標人要求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講座或協助招標人開展對外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3、協助招標人處理日常經營及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

(1)就招標人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服務;

(2)為招標人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事務文書,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3)協助招標人草擬、審查、修改內部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

(4)協助招標人草擬、審查、修改各類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對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質、資信、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審查以及對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合規性、可行性、嚴密性、完整性、風險性等進行審查,作出風險提示,提出專業建議和修改意見,必要時出具分析報告,並協助招標人管理合同,監督跟進合同的履行;

(5)參與招標人的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準備或審核相關資料及準備有關的法律法規文件,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提供法律建議和意見;

(6)協助招標人開展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等競買類交易活動,參與相關制度、招標採購文件文本和合同文本等規範工作,協助起草、審查招標採購文件、合同等文書,協助招標人解決招投標、政府採購、產權交易等活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

(7)協助招標人建立健全招標採購、合同管理體系;

(8)積極協助招標人處理好工程建設管理、徵地拆遷、舊區改造、投融資等方面工作,為招標人工程建設管理、徵地拆遷、舊區改造、投融資等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和建議;

(9)為招標人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建議和意見,或進行法律評估、論證等;

(10)應-招標人要求出席有關會議或參加聽證,並根據會議內容發表律師意見,出具律師工作備忘或法律意見書,提出分析意見和建議;

(11)應-招標人要求對有關企業或項目進行資信或可行性審查,並出具審查分析報告;

(12)代招標人草擬和發佈有關的聲明、公告、致函等文書;根據招標人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13)應邀為招標人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14)應邀為招標人的有關法律事務進行見證;

(15)應-招標人要求,就工程建設管理、徵地拆遷、舊區改造等重要工作提供階段性駐場服務,密切配合招標人工作開展,提供到位的跟蹤服務;

(16)根據招標人項目的投資建設需求,向招標人提供產業園區及城區建設中涉及投融資、企業進駐、投資項目合作、涉外事務、項目主體內部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務;

(17)參與處理招標人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行政爭議或其他糾紛以及行政複議案件,參加案件討論會、聽證等,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提出分析意見和建議,協助招標人進行必要的調解、和解工作;

(18)提供其他日常法律顧問服務,辦理招標人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

4、優先接受招標人委託,代理招標人蔘加民事、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仲裁或訴訟(委託代理費按本第一條第(八)款另外協商,不包括在包乾法律顧問服務費內),依法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

(五)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年。為保證本次法律服務的延續及連貫性,本項目的服務期限在到期前一個月內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一次延續一年,但最多不超過三年,延續服務所發生的費用以本合同價格為基礎由雙方另行協商,服務要求以本次招標文件及簽訂的合同為準。若存在發生在服務期限內但尚未完成的服務項目,受聘人仍須盡職服務至該服務項目完成為止而不另外增加收費或按招標人要求負責、妥善地處理和安排好法律事務交接等相關事項。

(六)項目投標最高限價:人民幣7萬元/年/家。

(七)資金來源:自籌

(八)本項目承包方式:法律顧問服務費由中標人以中標價(含税)總價包乾,除中標價,中標人提供和辦理本條上述第(四)款“服務範圍及內容”第1至3項的所有服務(不論難易、數量、損耗時間、人力物力、風險及金額等大小、多少)均不再另外收取律師服務費及其他任何費用、報酬(但中標人為招標人提供上述法律服務,發生的必要的異地辦案差旅費、鑑定費、公證費、查檔案費等辦案費用經招標人事前書面認可的由招標人另行實報實銷,中標人需提供有效的招標人認可的費用憑證證明;如涉及具體民事、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仲裁或訴訟,或者重大項目決策諮詢,招標人根據自身需要另行辦理委託手續,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費用另外支付,中標人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15〕611號)和《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15〕298號)規定的收費標準給予八折或以上優惠,具體以雙方商定為準)。

二、投標人資質

(一)律師事務所條件: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國大陸境內合法登記(註冊),具有廣東省司法廳正式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並經年檢合格,成立5週年以上,設立資產10萬元以上,配備的註冊專職執業律師至少10名(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6週年以上執業經驗);

2、在廣東省廣州市或佛山市有固定經營場所;

3、律師事務所及所內律師在最近三年內未因自身的任何違約、違法及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敗訴,沒有被投訴記錄,自身及所內律師均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項目負責人(指派律師)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奉獻精神和職業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獲得法學學位,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依法取得司法行政 管理部門正式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和專職律師《律師執業證書》並經年檢合格;

4、年齡在55週歲(含)以下;

5、律師執業8週年以上,目前在投標人律師事務所執業並常駐廣東省廣州市或佛山市,執業範圍不受國內地域限制;

6、熟悉相關領域特別是工程建設管理、徵地拆遷、舊區改造、投融資等方面法律法規,具有較高政策法規水平和豐富辦案經驗,具有處理複雜或疑難法律事務的能力;

7、具有從事本項目工作領域的業績和成功案例,其敬業精神和專業素養深受顧問單位的好評,並在所從事的律師領域享有一定的良好社會知名度;

8、在最近三年內未因自身的任何違約、違法及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敗訴,沒有被投訴記錄,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9、身體健康,能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10、履行本項目義務、責任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投標時間

投標申請人於2015年7月25日9:00到10:00到佛山市佛山新城吉慶道1號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419室遞交投標資料,聯繫電話:0757-29878058。

四、投標文件的製作

(一)原則

1、投標文件應突出重點,精簡扼要。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符合誠實信用、客觀真實的`原則,對故意隱瞞或誇大事實之處,投標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後果及法律責任。

2、無論招標結果如何,投標人自行承擔因參加本次投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投標文件的組成與製作要求

1、投標文件由報價部分、技術與商務部分等組成。其中技術與商務部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封面;

(2)投標承諾函(原件);

(3)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及負責人授權投標委託書(原件);

(4)投標人情況自評表(原件);

(5)投標人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複印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6)聯繫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號碼、聯繫地址;

(7)投標人近三年的商業信譽和財務會計報告(複印件加蓋公章);

(8)承接業務能力優勢;

(9)投標人近三年依法繳納税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證明;

(10)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證明;

(11)在職(全職)律師情況彙總表(需反映姓名、執業證類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執業工齡、聯繫方式等基礎信息);

(12)廣東省廣州市或佛山市有固定經營場所照片、租賃或購買合同(複印件加蓋公章);

(13)投標人近三年從事本項目工作領域的業績證明;

(14)投標人近三年在工程建設管理、徵地拆遷、舊區改造、投融資領域法律服務的業績證明;

(15)擬投入本項目實施小組(包括指派律師及其他服務團隊成員)人員情況表,應附相關人員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執業證、現在投標人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明(如聘用合同、社保證明等)、職稱證(如有)、簡歷、符合招標要求的近三年業績證明(請註明為指派律師、其他服務律師)等資料複印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16)投標人及所內律師在最近三年內未因自身的任何違約、違法及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敗訴證明、沒有被投訴證明、自身及所內律師均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證明;

(17)投標人及指派律師、其他服務律師購買執業保險合同或相關證明;

(18)其它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內容[如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企業概況、獲獎情況、管理制度及規章制度情況、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方案、服務(響應)承諾等]。

以上文件必須加蓋公章,如為複印件的,需提供原件備查,投標文件一式兩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時必須提供投標文件電子版。投標文件電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證件證書等掃描圖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標文件電子版電子光盤(帶外光盤封套,須在光盤外註明投標單位及項目名稱)放在投標文件密封袋內密封后按時送交招標人。無論中標與否,上述文件不予退還,逾期送達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標人有權拒收。

2、投標文件的製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釋義均以簡體中文文本為準,重要的外文資料須附有中文譯註。

3、投標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須為投標人公章,且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不能以其它業務章或附屬機構章代替。需簽名之處必須由當事人親筆簽署。

4、投標文件自制部分必須打印,每份內頁須按序加註頁碼,整冊裝訂牢固可靠且不能輕易脱落。如因裝訂問題而出現漏頁或缺頁,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投標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在旁邊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為有效。

6、投標文件必須密封,封口處蓋公章。

7、招標人拒絕接受電報、電話傳真形式、密封不嚴、冊裝不整的投標文件。

五、投標報價

(一)本項目投標報價不得超過人民幣7萬元/年/家,超過者則視為無效投標報價

(二)本項目採用總價包乾形式。投標人報價以人民幣為報價貨幣,執行《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15〕611號)和《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15〕298號)收費標準。報價中必須包含完成服務項目應預見和不可預見的費用,相關税費、規費以及企業利潤等。任何報價是以投標人可獨立履行項目合同義務,通過合理預測與準確核算後,可達致 預期效果,滿足約定的服務標準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綜合性合理報價,對在招標公告和合同書中未有明確列述、投標文件(投標方案設計)遺漏失誤、市場劇變因素、應預見和不可預見的費用等均視為已完全考慮到幷包括在投標總價之內,合同履行期間不作調整。

六、評標辦法

(一)評標採用綜合評分法;

(二)投標人報價範圍為招標控制價的[100%-85%(含)],如投標人報價低於85%,投標人須提交成本分析,並得到評委認可;

(三)評標委員會將首先對各投標人進行資格性審查和符合性審查,只有符合本招標公告第二條“投標人資質”各項要求條件的投標人才能進入評分階段,評委將在符合有效報價範圍且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公告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根據投標人遞交的資料,從律師事務所整體實力、擬推薦的律師素質能力、工程建設管理、徵地拆遷、舊區改造、投融資方面法律經驗、對本招標公告的響應程度等對投標人進行綜合評價和比選,以對比評分形式選出兩家專業水平高、服務意識強、切實符合招標人需求的投標人(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件二),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定次序,並最終以綜合評審得分最高的前2名為第一中標候選人,若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資格或無法履行合同,則取得分次高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如此類推。招標人不承諾投標報價最低者為中標人。

(四)在總得分相同的情況下,招標人將根據以下評分項分值高的順序依次確定最終中標候選人:

1、項目負責人(指派律師)綜合素質能力;

2、本項目實施小組項目負責人以外其他人員情況;

3、投標人響應-招標公告程度;

4、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方案、服務(響應)承諾;

5、投標報價;

6、投標人近三年(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在工程建設管理、徵地拆遷、舊區改造、投融資領域法律服務的業績證明;

7、投標人近三年(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的商業信譽和財務會計報告;

8、承接業務能力優勢;

9、投標人在職(全職)律師綜合情況;

10、其它(如法律、行政法規、招標公告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獲獎情況、管理制度及規章制度情況等)。

七、其他

(一)服務要求

1、服務方式:招標人原則上採取隨機約請的方式安排中標人為招標人提供法律服務,項目服務律師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參加會議、現場辦公等方式開展工作,具體按招標人需要執行。

除應邀提供法律服務,中標人應積極變傳統的被動式提供法律服務為主動式提供法律服務,遵從“事前預防為主”、“提前介入”的原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主動溝通,深入瞭解招標人事務,前瞻性提供法律服務;根據招標人業務開展情況主動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主動為招標人事務作出政策、法律風險提示,提出解決方案或建議;對招標人法律事務管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適時向招標人作出法律風險防範建議報告;通過完善各類制度、規範各類文本,協助招標人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風險防控機制等方式,積極主動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避免或減少招標人在日常經營及管理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法律疏忽及偏差,更有效地防控招標人法律風險,為招標人提供優質、高效、全程、全方位的專業服務。

2、服務響應時間要求:

①中標人須提供常設每週7天×24小時服務專線,招標人可隨時與本項目服務律師聯繫,諮詢法律方面的問題;

②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供法律信息應主動、及時、完整、準確;

③對招標人的服務通知,項目服務律師需在接報後立即響應:

a、可以即時解答的即時解答,不能即時解答且時間緊急的必須按招標人要求時間及時解答,其他情況下原則上應在接報後一個工作日內解答;

b、需要服務律師提供上門現場服務的,應按招標人的服務時間要求提前10分鐘到達現場;

c、需要提供書面諮詢意見、諮詢成果資料或出具書面法律意見、報告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在接報或資料齊全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提交招標人;

④情況緊急的,服務律師應積極配合招標人的需求根據工作實際及時完成招標人交辦的事務。

⑤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通報工作進程。

3、職業操守: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中標人及服務律師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律師協會制定的相關規定,認真、誠信、勤勉、盡責、專業、積極、及時地開展和完成招標人交辦的各項法律事務工作,盡最大努力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作出任何損害招標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不作為,並對獲知的招標人商業祕密和其他一切信息負有嚴格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招標人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招標人提出要求,中標人須無條件按招標人提供版本與招標人簽訂保密協議)。中標人保密責任不因任何情形而終止或解除。

4、其他:

(1)人員要求:為使項目有序實施,本項目必須有一個完善且固定的項目實施小組及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其他投入人員均必須為隸屬於(或受僱於)投標人單位且常駐廣州或佛山的從業人員,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詳細列清參與本項目的人員名單並附上其詳細資料。投標人應整合律師事務所全部優勢資源,向招標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2)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中標人不得任意調整本項目實施小組成員,且項目負責人(即指派律師)不允許變更[若擬派往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與投標文件中所列出的人員不符(經招標人同意更換的人員除外),招標人有權按照中標價的20%/人次向中標人收取違約金或扣減中標人法律顧問服務費,並可即時取消中標人的法律顧問資格,單方解除或終止合同,且對中標人不作任何補償];如服務律師不盡或未盡履行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義務,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更換服務律師,中標人應無條件響應;當服務律師由於工作變動、調動、疾病等客觀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中標人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後任服務律師學歷、資質、能力、經驗等不得低於原服務律師的資質條件並須經招標人事先書面認可;

(3)出具的建議和意見等是否需要採用書面形式應按招標人要求執行,並且出具的方案、報告、法律意見等所有書面文書應按招標人要求加蓋中標人公章,並有本項目服務律師本人簽名;如招標人提出要求,中標人及服務律師應在招標人相關內部呈批會籤文件上籤注意見或建議並簽名蓋章;中標人及服務律師對自身出具的所有文件、資料、文書、意見和建議等的合法合規性、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嚴密性等負責;如出具不恰當的意見或建議給招標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中標人應向招標人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4)中標人及服務律師不得超越招標人的委託權限範圍從事法律服務活動;未經招標人書面授權,中標人及服務律師不得代表招標人對外簽署有關法律文件或作出有關主張(或放棄有關權利);中標人及服務律師未經招標人書面授權對外簽署的有關法律文件或作出有關主張(或放棄有關權利),招標人有權拒絕執行;中標人及服務律師的上述行為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賠償;

(5)中標人及服務律師不得利用擔任招標人法律顧問的便利,從事與法律顧問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利用擔任招標人法律顧問的便利牟取私利;

(6)中標人及服務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招標人提供任何不利於招標人的諮詢意見和建議;

(7)中標人及服務律師與招標人交辦的法律事務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應自覺、主動申請回避;

(8)中標人及服務律師在涉及招標人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招標人具有法律和經濟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9)中標人及服務律師在辦理招標人委託以外業務時,不得以招標人法律顧問身份對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施加影響,不得在個人名片上印有招標人法律顧問的字樣;

(10)中標人應建立嚴格的與招標人的資料交接制度,完善資料交接手續,對每一受理的法律事項(口頭諮詢除外)均應有書面交接記錄並妥善保管,其中一份交招標人計劃預算部備案審查;

(11)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如招標人提供的有關文件和資料不齊全或明顯有誤,服務律師應盡職、主動、及時告知招標人,要求並引導招標人及其相關工作人員補充完整準確;如中標人服務律師未盡上述義務導致招標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欠缺及有關情況有誤引致中標人出具不恰當的法律意見或建議,中標人應承擔由此而產生一切法律後果和責任,並對因此造成的招標人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12)中標人應對招標人業務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招標人的法律文件妥善保管;

(13)中標人及服務律師不得將其應當經辦的本項目項下的法律事務轉委託或分包給其他律師事務所或未指定的其他律師(或其他人)辦理;

(14)中標人及服務律師需要購買執業保險;

(15)如中標人及服務律師等未按要求履行項目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盡或未盡履行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義務)或違反相關約定,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作出不低於¥2000元/次的扣罰處理;情節嚴重的,招標人有權即時取消中標人的法律顧問資格,單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同時追究中標人違約責任並有權要求中標人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服務費,情節嚴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a. 違反誠實信用和服務承諾,沒有嚴格執行相關質量、服務和收費標準,損害招標人利益的;

b. 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指派律師)或主要服務律師的;

c. 在法律服務過程中,利用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或欺騙招標人等方式,非法獲取與委託項目有關的任何非法利益的;

d. 未能按實際及時完成相關工作給項目造成嚴重影響或不良後果的;

e. 未能按招標人工作時間要求完成任務累計達5次的;

f. 服務期內拒絕接受任務達3次的;

g. 服務期內任務完成達不到招標人要求、給招標人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不良後果的;

h.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等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

i. 轉包或分包本項目法律服務事項的;

j. 拒絕接受招標人及相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

k. 因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行業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查處等;

l. 非法泄露招標人信息,違反保密規定的;

m. 遺失招標人重要資料文件的;

n. 在招標人組織的法律顧問年度履職評價中被評定為不合格的;

o.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合同規定、失職失誤導致招標人蒙受損失或招標人認為嚴重的其他情形。

(16)由於中標人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中標人應按中標價20%的比例向招標人支付違約金;

(17)中標人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對自身或指派律師、其他服務律師等由於不盡或未盡履行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故意、過失等)或違反相關約定給招標人造成的經濟、聲譽和其他損失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18)服務期限內,中標人須根據法律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個案解決過程中發現的特殊或共性問題、存在風險等按季向招標人報送季度服務總結,適時提醒招標人在以後的工作中及時改進工作,防範風險,並根據招標人《佛山新城法律顧問履職評議辦法》要求提交如實的年度書面述職報告及配合招標人法律顧問履職評議工作的開展;服務期限屆滿,中標人須另外向招標人提交完整一年服務的書面總結報告並向招標人移交完整的相關資料檔案,協助招標人做好歸檔、總結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一年期內承擔招標人法律服務事項情況説明(應附表分項列明受理時間、事項概況、處理結果等並附相關證明資料),並應有經驗總結及提出工作建議,上述工作將作為合同價餘款支付的重要依據之一。

(19)合同有效期內,若招標人非因中標人違約等中標人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招標人按中標人已服務期限按比例支付法律顧問服務費,除此以外不作其它任何補償或賠償;若由於中標人單方面原因解除合同,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退還已收取的招標人全部款項。

(20)中標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使用了他人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所需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中標人必須保證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及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被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權利追索,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中標人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招標人損失,應賠償由此導致的招標人全部損失。

(21)中標人同意,招標人按照中標人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提出的建議和意見作出決策並予以實施所造成的損失,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承擔賠償責任。

(22)中標人利用專業優勢和信息不對稱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隱瞞和掩蓋自身締約過失,違背服務承諾、誠實守信原則和未盡義務,損害了招標人的合法權益,招標人在任何時候均可追究中標人的違約責任並索取賠償,且不受合同時效的限制。

(23)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協會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法律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請款手續完善後,按合同價的50%支付第一期法律顧問服務費;

(2)服務期限屆滿、中標人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並且結算及請款手續完善後支付合同價餘款。

每一次收款前,中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請款申請並提供正式的符合國家財務制度的税務發票,並且收款人、出具發票人均必須與中標人名稱一致。付款時招標人將扣除應扣的各種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扣罰款項等。

八、合同簽訂

中標人按照《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三十天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應按照本招標公告、投標文件及相關澄清材料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項目合同,對投標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現歧義、不確定的內容等解釋均以招標人的理解為準。所有經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本招標公告、中標人投標文件及相關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標通知書》均為本項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項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約義務,其生效日期為簽字蓋章確認之日期,它們的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共同達成的書面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項目合同;

(3)中標通知書;

(4)本招標公告;

(5)中標人投標文件及相關澄清材料;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注:如中標人在投標文件及相關澄清材料中作出有比本招標公告和本項目合同更有利於招標人的響應(該是否有利於招標人的解釋權雙方同意最終歸招標人所有),則投標文件及相關澄清材料中更有利於招標人的相關條款內容的解釋順序優於本招標公告和本項目合同,中標人須按這些響應承諾履行。

若雙方對合同條款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導致合同無法簽訂,招標人有權取消中標人中標資格而不對中標人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若合同無法簽訂是由於中標人違反投標承諾造成,招標人同時有權要求中標人支付中標價20%的違約金。

附件:一、投標承諾函(格式)

二、內部招標採購評分項目表

三、投標人情況自評表

佛山市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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