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師評優方案

來源:文萃谷 2.42W

一、評估領導小組:張任生、餘勇、劉發鑑、劉佔世、湯同義。

國中教師評優方案

二、評選對象:全體教師

三、評選時間:每學期評選一次。

四、名額分配:國中部總共18名。

①其中:在任綜合學科(音、體、美、微機、人文、書法)的教師中評選一名。

②在七年級、八年級任教政、史、地、生的教師中評選一名。

③除以上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的優秀教師分配比例原則上為4:5:7。 ④考擦科目:

七年級:語文、數學、英語

八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

五、評選方法

由各年級按學校名額分配,根據平時考評的結果(按分數高低)評出名次,上報給學校。

六、評選標準(總分100分)

<一>教研活動(30)

1.開學按教務處要求,定製每一個學期切實可行的教學工作計劃,進度計劃.

2.積極並認真地參加由組長組織的教研活動(不得無故請假或不參加,否則做相應的扣分處理),並做好每一次記錄.

3.由組長分配公開課示範課等教學課中,必須使用多媒體輔助教學.

4.每一個學期認真寫一篇相關的”教學反思”論文(課後反思,教學過程反思等).

5.對本學科的測試每週應有一次,要求全批全改,統分登分,並做針對性講評.

6.教師聽課節數要求:新教師(三年以下,含教齡3年)每學期聽課不得少於20節,老教師每學期不得少於15節(少一節扣3分).

<二>、教學效果(70分)

1.任教可比平行班(含可比重點班、實驗班)

會考試:第一名 35分 第二名 25分 第三名 20分

第四名 10分 第五名 5分 第六名 0分

期末考試:第一名 35分 第二名 25分 第三名 20分

第四名 10分 第五名 5分 第六名 0分

説明:①同一年級任教多個班,記平均分為有效。

②跨年級的教師按他在各年級得分的平均分計算得分。

2.不可比班-----九年級實驗班評估方案

A、基分35分

B、 各科與同年級同學科的多個重點班的平均分的分差作為起點分(基分)。

C、在期中、期末考試中,如果學科的平均分超出同學科第一次月考的基分n分,則該學科任教老師依次加2*n分,如同學科的平均分少於第一次月考的基分n分,則該學科的任課教師依次減1*n分。

<三>、其中、期末分別由評估領導小組對以上情況各評估一次。期末之後累計各教師所得總分,對獲得“優秀教師”稱號的教師給予公榜,並在全校教師大會上發放獎金及榮譽證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評優評先

A、體罰學生,無論情節輕重,學校實行一票否決。

B、不服從分工與領導頂撞者。

國中部教務處

2012.8

國中教師評優方案 [篇2]

教師節期間,對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的準確評選和表彰,是尊重、信任、重視教師工作,承認教師勞動、鼓勵教職工積極向上,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有力措施。為使評選結果具有真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特制訂本細則。

指導思想:建立教師成長的激勵機制,鼓勵教師依法執教,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基,為辦人民滿意的學校多做貢獻。 評選對象:我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評選時間:根據上級文件通知。

評選辦法:1成立評優評先小組;2對候選人進行審核打分評比;3民意測評;4確定對象進行公示;5最後認定表彰名單。 評審細則:

第一條:評優評先實行積分制,基本積分為100分:師德(15分)、出勤(15分)、工作實績(60分)、評優評先小組和教師代表評議(10分)。

(一)師德(每期7.5分)

1 、教職工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經查實每次扣2分。

2、向學生攤派、違規亂收費,經查實每次扣2分。

3、講究師德,遵紀守法,維護教師形象,若因不奉公守法,被上級主管部門公開批評者,每一次扣5分。

4、在工作期間上網娛樂、賭博、工作日中午飲酒者,每次扣2分。

5、有償家教或補課者,每次扣3分。

1

(二)出勤(15分)

每學期出滿勤7.5分。曠工一天扣2分,曠課一節扣1分。事假一天扣0.2分,遲到、早退、例會缺一次各扣0.1分(法定假期不扣);無手續病假一天扣0.1分、一週扣1分,病假一個月扣1分。

(三)工作效果(60分)

按 《教師考評量化細則》中的計算辦法得出各教師的分數(不折合)。每學期第一名得30分,每降一名減0.5分(以年級為單位)。

第二條:評優的候選人數是分配指標的3倍,按計算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評滿為止,積分取評優所含學年度的平均值,從2017年9月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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