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教職工評優評先工作方案

來源:文萃谷 2.52W

教師節期間,對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的準確評選和表彰,是尊重、信任、重視教師工作,承認教師勞動、鼓勵教職工積極向上,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有力措施。為使評選結果具有真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特制訂本細則。

初級中學教職工評優評先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建立教師成長的激勵機制,鼓勵教師依法執教,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基,為辦人民滿意的學校多做貢獻。 評選對象:我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評選時間:根據上級文件通知。

評選辦法:1成立評優評先小組;2對候選人進行審核打分評比;3民意測評;4確定對象進行公示;5最後認定表彰名單。 評審細則:

第一條:評優評先實行積分制,基本積分為100分:師德(15分)、出勤(15分)、工作實績(60分)、評優評先小組和教師代表評議(10分)。

(一)師德(每期7.5分)

1 、教職工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經查實每次扣2分。

2、向學生攤派、違規亂收費,經查實每次扣2分。

3、講究師德,遵紀守法,維護教師形象,若因不奉公守法,被上級主管部門公開批評者,每一次扣5分。

4、在工作期間上網娛樂、賭博、工作日中午飲酒者,每次扣2分。

5、有償家教或補課者,每次扣3分。

(二)出勤(15分)

每學期出滿勤7.5分。曠工一天扣2分,曠課一節扣1分。事假一天扣0.2分,遲到、早退、例會缺一次各扣0.1分(法定假期不扣);無手續病假一天扣0.1分、一週扣1分,病假一個月扣1分。

(三)工作效果(60分)

按 《教師考評量化細則》中的計算辦法得出各教師的分數(不折合)。每學期第一名得30分,每降一名減0.5分(以年級為單位)。

第二條:評優的候選人數是分配指標的3倍,按計算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評滿為止,積分取評優所含學年度的平均值,從2017年9月開始計算。

第三條:專職任課教師與管理人員分配指標比例為3:1,專職教師分級段評比,同等級別評優個人五年內不重複。

第四條:管理人員按學校衡定的工作量比例(行管、教學所佔比例,係數為1,若班子成員代課達到專職教師工作量,可就高選擇)計算。

第五條:下列情況可獎分:

1、從非教育戰線引進資金到學校賬户上的,每萬元獎1分。

2、每義務獻血一次加3分(每個考評期限3分),義務支助我校在讀貧困生1000元者加3分,見義勇為並受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者可加計5分。

3、如果九年級中招成績居全縣農村前三強,班級綜合評價第一名的班主任加5分。

第六條:在一個考評週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受到上級行政警告及其以上處分的,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無相關手續偷生、超生的;

2、猥褻學生、打架鬥毆,造成不良影響者;

3、責任範圍內出現了安全事故,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上的直接責任人;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分管領導,值班領導及直接責任人;

4、越級上訪的,搶佔學校公房者;

5、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6、年度考核評價為不定等次或不合格者;

第七條:積分來源,以學校各處室公示的結果、上級文件的記載為準。

第八條:本細則自2017年9月開始執行,有學校評優評先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説明】1、優秀班主任或文明班集體的評選,依據政教處的班主任量化細則評選。

2、文明教師、師德標兵等單項獎可參照本細則。

本辦法如與上級文件規定有衝突,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仁和中學

2017年12月

初級中學教職工評優評先工作方案 [篇2]

為了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全體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用制度來激勵和促進全體教職工提高政治和業務索質,認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克服人為干擾,增強評優評先的透明度,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經全體教職工和校務會廣泛討論,特制定《後龍中心國小教職工評先評優實施方案》,並提請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一、評選原則

1、堅持擇優推薦、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評優表彰與日常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向教學一線傾斜的原則。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評選,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督。

二、評選資格和評選條件

(一) 評選資格

在我校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在編在崗教職工方可參加優秀個人的評選。

(二) 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全年無無故曠課和私自調停課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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