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社團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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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校學生社團各部門之間的聯繫,促進各項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開展,推動校學生社團的系統化、正規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 由各社團社長主持召開,參與人員為社團全體成員。 會議內容如下:

大學社團例會制度

1.傳達學校上級組織的各項精神和佈置的工作,學習相關文件;

2. 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佈置下一階段的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彙報;

3.安排各項工作和活動,並就當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動進行討論; 二。

1.學生社團例會全體會議由社團社長主持,參加人員為全體社團人員。會議每三週召開一次,具體內容根據情況確定。

3.部門會議由校學生社團各部社長主持,參加人員為所涉及的各個部門的幹事。部門會議由部長定期召開,具體時間、地點、內容根據情況確定。

二、對於校學生社團碰到的問題,在例會上羣策羣力,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來共同商量解決,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會議應指定專人在會後做專門研究,在下次例會提出討論。

三、例會前,例會負責人負責安排好會場的各項準備工作。出席例會者,應準時出席例會,不得提前離會。

四、不出席例會者,應事先按照《校學生社團請假制度》請假,若

無特殊情況,在事後請假視為無效,以曠會處理。

五、開會期間出席者應遵守會議紀律,禁止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六、各種例會性質均使用下列條款:

1.無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辦公室將做通報批評;

2.無故缺席兩次者,取消社團社員資格。;

3.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由辦公室通報全會,經核實勸其離職;

4.無故遲到五分鐘以上者,作無故缺席一次處理;

七,例會形成的意見在會後應及時去執行,無故延後執行者或不執行者,按制度進行處理。

八、對違反上述條例者,由副社長負責記錄,社長負責監督。

注: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測控與機電工程系

大學社團例會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各部門之間的交流和溝通。及時有效貫徹學院通知,促進內部各項工作、訓練及活動的順利開展,切實推進社團的常態化、正規化的發展,總結社團近期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一、 理事會成員會議

(1)會議時間:每週一次。

(2)出席人員:理事會成員,包括正副會長、各部門正副負責人。

(3)會議由現任會長主持,會長不在的情況下由副會長主持。

(4)主要內容:總結近期已完成工作、佈置下一階段工作,交流工作體會,傳達學院有關信息、制定臨時工作計劃並分配好各部門具體工作。

二、各部門內部成員會議

(1)會議時間:每週一次,具體時間由部門負責人綜合考量好後自行安排。

(2)出席人員:部門負責人和所屬部門成員。

(3)主要內容:傳達理事會會議精神,給成員的刻苦訓練打氣,向成員指出不足,並虛心接受來自每個人的建議,及時向理事會提請討論。

三、全體成員大會

(1)會議時間:每兩週一次。

(2)出席人員:全體成員。

(3)主要內容:加強成員之間互相瞭解,增進友誼,活躍社團平日訓

練的緊張氣氛,通知選舉通過一些全體成員應當參與的社團重要事項等。

四、例會紀律

(1)會議應參照向大多數與會者通知的時間準時進行,不得因任何少數不到者影響大家時間。

(2)因故不出席例會者,應與現任會長(副會長)或例會記錄考勤者聯繫請假,全員大會一學期中請假次數不得超過五次,否則按自動退會處理。

(3)會議正式開始十五分鐘後為遲到,遲到三次按請假一次記錄。

(4)理事會成員無故缺席應參加之例會者,缺席兩次予以警告,在理事會會議上做出通報批評;缺席兩次以上者,由理事會通報全會,經核實勸其離職。

(5)例會發言期間,成員要懂得互相尊重,不得竊竊私語、交頭接耳,保持會議安靜;討論期間可以各抒己見,最終投票通過有爭議項,絕不以某一單人意見為結果。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經全體理事會成員簽字通過後施行。

2015年9月9日

XX學院XX社團辦公室制

大學社團例會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社團管理,提高會議效率,加強社團幹部考核,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生命科學與食品工程學院社團所有內部會議,包括社團大會、社團內部會議、緊急會議、臨時會議。

第三條 社團會議考勤採取積分制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加減分,基礎分為70分。

第四條 本制度將進入社團全體幹部考核及社團考核,社團成員的.加減分情況將直接加到社團加減分一欄。

第二章 社團大會制度

第五條 社團大會定於雙週六晚19:00在一棟一樓南面會議室舉行。

第六條 社團大會,由社團部做好會議考勤工作,詳細記錄社團大會情況,交至社團部辦公室存檔。

第七條 社團部全體成員及各社團副社以上幹部需準時出席會議,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請假須提前一小時向社團部部長以短信的形式請假並註明請假緣由,一小時以內請假視為無效。二次請假視為一次缺席。遲到或早退一次扣4分,缺席一次扣5分。

第八條 會議期間所有與會成員須認真記錄會議記錄。未帶會議筆記本的成員每人次扣5分,實行累計扣分。

第三章 社團內部會議制度

第九條 社團內部會議由各社團自行組織召開,由社團部成員(社團聯絡員)做好會議考勤工作,詳細記錄社團內部會議情況,並交至社團部辦公室存檔。

第十條 所有社團幹部需準時出席會議,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請假須提前一小時向社長和社團聯絡員以短信的形式請假並註明請假緣由,一小時以內請假視為無效。二次請假視為一次缺席。社長、副社長遲到或早退一次扣4分,缺席一次扣5分;其他社團幹部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4分。

第十一條 會議期間所有社團幹部須認真記錄會議記錄。社長、副社長未帶會議筆記本的成員每人次扣5分;其他社團幹部未帶會議筆記本的成員每人次扣4分,實行累計扣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月內,會議考勤無請假、遲到、早退、缺席及未帶會議記錄本記錄的個人加10分。

第十三條 社團部每月1號做好上一個月的會議考勤統計,並在當月的第一次社團大會上公示。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生命科學與食品工程學院學生會社團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生命科學與食品工程學院學生會社團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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