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聯合會例會制度

來源:文萃谷 1.6W

一、時間:週二中午 12:30

社團聯合會例會制度

二、類型:定期會議

三、地點: 二教四樓

四、內容:由各部部長主持,主要傳達分配本週任務給幹事,並總結上一週工作。同時鼓勵引導幹事加強思想建設與個人素質的提升,在會上與幹事們積極溝通,總結疏漏、交流創新想法,使工作能更出色的完成。

五、會議要求:

1.部門內所有成員要積極參加例會

2.避免無故曠會,有緊急事情須事先請假,否則按曠會處理,三次例會曠會,五次列會遲到,或達到五次請假者視為自動辭職(本條對社團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效,所有人都必須嚴格遵守)。

3.參加例會的幹事應認真聽會,並做好會議記錄。積極發言,應全心身投入。

4.參加例會需穿戴整齊、正式。

5.各例會出勤情況由紀檢部和辦公室聯合監督,並作為部門紀律評估的一項標準。

協會會長例會

一、 時間:週三中午12:30

二、 類型:定期會議

三、 地點:主樓五樓會議室

四、 內容:由社團聯合會主席主持,主要傳達分配本週任務給各協會會長,並總結上一週工作。同時鼓勵引導協會加強協會會員思想建設與個人素質的提升,在會上與會長們積極溝通,總結疏漏、交流創新想法,使工作能更出色的`完成。

五、 會議要求:

1.所有協會會長要積極參加例會

2.避免無辜曠會,有緊急事情需提前請假,不能來的儘量讓協會副會來代為開會,無故不到按曠會處理。會長參與例會次數作為期末會長考核項目。

3. 參加例會的會長應認真聽會,並做好會議記錄。積極發言,應全心身投入。

4. 參加例會需穿戴整齊、正式。

社團聯合會例會制度 [篇2]

為完善社聯規章制度,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傳達、開展,提升會議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 社團會議

會議由社聯主席(可由主席團成員代理)主持,社聯主席團成員、辦公室主任、評議部部長、項目調研部部長及各協會負責人蔘加。會議紀錄由辦公室統一負責,會議現場紀律監督由評議部、項目調研部統一負責。具體規定如下:

1、會議每兩週召開一次,時間地點為週一中午12:00在學術報告廳2002C召開。

2、會議採取點到制,12:00準時點到 ,例會時,如無法到場,應向社聯主席團請假,並填寫請假條。從請假當天起,15天內不補假條視為曠會。

3、處罰制度:曠會一次或請假兩次或遲到早退三次,取消其競選“優秀會長”稱號的權利;曠會兩次或請假三次或遲到早退四次,取消其協會競選“優秀社團”稱號的權利;違例情節嚴重者,取消其會長資格。

4、開會過程中,不得大聲喧譁、玩手機(手機調為震動或關機)、交頭接耳。 會後將留出部分討論時間,現場解答社團負責人的意見、建議、所需社團協調的工作。

5、社團所需表格應與會前或會後提出。 社團如需出宣傳海報,應於申請後每週一中午交予社聯宣傳部。當週未開

社團例會的請於前一週社聯值班時間交到值班室。

6、社聯將派出人員於每週日到週四晚上7:00到8:30在4101教室值班,便於解決社團問題。

二、社聯會議

會議由社聯主席主持(可由主席團成員代理)主持,社聯主席團成員、辦公室主任、評議部部長、項目調研部部長及社聯全體成員參加。具體規定如下:

1、社聯每兩週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全體會議於週一中午12:00在學術報告廳2002C召開。各部門每週召開一次部門會議,各部門每月寫一次工作總結

2、對社聯全體會議遲到、曠會等的處罰原則:曠會兩次或請假三次或遲到早退四次,取消其院級幹部資格。請假10天內不補假條視為曠會。

3、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玩手機(手機調為震動或關機)、交頭接耳。

4、會議時 ,主席(主席團)佈置近期工作計劃,提出近期工作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做現階段簡單總結,彙報近期的工作情況,並提出近期的工作要求。

5、會議記錄由辦公室統一負責,會議現場紀律監督由評議部、項目調研部統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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