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老幹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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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的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幹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幫助照顧好老幹部,努力發揮好老幹部餘熱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離退休老幹部制度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 老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幹部是我們的出發點、落腳點,老幹部工作人員的標準是:“三心,四負責,二到位,一滿意”即:三心:解決問題要有誠心,聽取意見要有耐心,對待老幹部要有孝心。四負責:政治負責,生活負責,生命負責,家屬負責。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務到位。一滿意:讓老幹部滿意。。

第二條 要教育好廣大幹部對老幹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幹部,使他們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條 建立離退老幹部黨支部,每月組織黨支部活動一次。

第四條 為保證離退休幹部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政治待遇,對有關重要文件,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次老幹部閲讀,對年老多病不能參加學習的老同志,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五條 按照有關規定,為不同級別的老幹部訂閲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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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誌。

第六條 必要的會議和報告要組織老幹部參加,縣上組織的各項活動,視老幹部的身體狀況,吸收老幹部參加。

第七條 逢重大節日,縣上領導及老幹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幹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條 醫療保健,老幹部住院期間老幹部局領導要去探望。

第九條 文娛活動,購置老幹部活動器械,如撲克、象等放在活動室中供老幹部娛樂之用,購置日常生活用書,供老幹部閲讀。

第十條 生活困難補助,離休老幹部生活確有困難的,經研究批准後予以補助。

四、參觀、考察、學習

第十一條 老幹部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願,出發前應進行體檢,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五、加強領導

第十二條 要把老幹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縣委、縣政府領導每季聽取一次老幹部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老幹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由老幹局負責。其它部門也要給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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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老幹部制度 [篇2]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幹部工作,幫助照顧好老幹部,努力發揮老幹部餘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在黨總支領導下,由專職副書記具體負責,辦公室要積極配合搞好各項服務。離退休黨支部負責組織老幹部開展黨建活動,做好支部黨務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離退休幹部的各項政策規定,教育好全局幹部職工,對老幹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幹部,使他們愉快地安度晚年。

三、專職副書記和離退休黨支部要經常組織老幹部開展有益於社會事業和本局業務工作、有益於健康的學習、娛樂活動。

四、局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為老幹部提供活動場所和閲讀文件、訂雜誌、報刊等服務,為老幹部提供學習娛樂條件。

五、逢重大節日,局領導及老幹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幹部。

六、老幹部家中發生了特殊情況、住院或病危,要及時走訪探望,並盡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七、每年重陽節或春節前後召開老幹部座談會,由局領導向全體老幹部通報本局工作情況,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和建議。

八、對老幹部重要來信來訪,對上級批示要求處理的老幹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有關領導要親自過問和處理。

九、及時辦理老幹部工資發放、醫藥費報銷、定期體檢等服務工作。

十、市財政拔付的老幹部經費專款專用,並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則從本局辦公經費中列支部分經費,用於老幹部活動。

離退休老幹部制度 [篇3]

為更好的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幹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幫助照顧好老幹部,努力發揮好老幹部餘熱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 老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幹部是我黨的一貫傳統,是四化建設的需要,也是實現安定團結、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環。

第二條、要教育好廣大幹部職工對老幹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幹部,使他們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條、建立離退休老幹部黨支部,根據具體工作情況隨時安排活動。

第四條、為保證離退休幹部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政治待遇,對有關重要文件,按要求組織老幹部閲讀,對年老多病不能參加學習的老同志,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五條、按照有關規定,為不同級別的老幹部訂閲報刊、雜誌。

第六條、必要的會議和報告要組織老幹部參加,市裏組織的各項活動,視老幹部的身體狀況,吸收老幹部參加。

第七條、逢重大節日,領導及老幹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幹部。

第八條、每年由委領導向全體老幹部通報一次工作情況,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和建議。

三、生活待遇:

第九條、醫療保健,老幹部住院期間委領導和老幹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條、文娛活動,購置老幹部活動器械,如撲克、象棋等放在活動室中供老幹部娛樂之用,購置日常生活用書,供老幹部閲讀。

第十一條、生活困難補助,離退休老幹部生活確有困難的,經研究批准後予以補助。

第十二條、福利待遇,按有關國家文件規定,“政治待遇不變,福利待遇從優”的`原則,發給老幹部的各種福利物品由我委負責分發。

四、參觀、考察、學習:

第十三條、老幹部參觀考察,原則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條、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願,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五、經費開支:

第十五條、老幹部特需費,應按規定統一掌握,主要用

於解決老幹部困難補助。

第十六條、活動經費用於老幹部辦公用品、文體、學習費、參觀、考察、工具費及其它開支。

六、加強領導:

第十七條、要把老幹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委領導每年最少聽取一到二次老幹部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老幹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由老幹局負責。其它部門也要給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離退休老幹部制度 [篇4]

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加強學校領導與老幹部的溝通聯絡,大力弘揚尊老敬老的優良傳統,做好新形勢下老幹部工作,調動老幹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在改革發展穩定中的作用,促進學校和諧發展,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建立學校領導聯繫老幹部制度:

一、密切與老幹部之間的感情,瞭解和解決老幹部生活待遇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領導同志要切實加強與聯繫對象的溝通,經常瞭解情況、交流思想、交心談心、聽取意見和建議,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走訪慰問,幫助解決有關問題。每年至少要與聯繫對象聯繫1-2次。

三、每年主持召開1次專門研究老幹部工作的會議。研究解決老幹部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學校領導要經常過問老幹部工作,幫助老幹部解決一些實際困難。

四、在與老幹部聯繫工作中,堅持“五個必訪”:即有困難必訪,生病住院必訪,重大節日必訪,出現問題必訪,領導新上任必訪。

五、學校領導要了解老幹部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全面落實黨的老幹部政策,積極引導老幹部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

六、對上級黨委批示要求處理的老幹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有關領導應親自處理。對老幹部重要來信來訪,分管領導要親自過問和處理。

七、重大節假日要走訪慰問老幹部。老幹部家中發生了特殊情況,要及時走訪探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老幹部住院或病危,要前往探望、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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