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評優評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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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用制度來激勵、督促全體教職工提高政治和業務索質,認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避免人為因素,增強評優的透明度,有利於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年度考核評優工作實施意見。

國小評優評先考核方案

一、評優評先注重以師德為先的原則。

教師師德是衡量評優評先的重要標準。在學校突發事件和教育教學工作中對學校工作有貢獻、教師公認、師德好、經行政集體研究、教師公認的可直接評優評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學校的月考核是教師平時德、能、勤、績的綜合體現,也是衡量教師工作態度和實績的標準,其計算方法如下:

(1)班主任

(2)科任教師及教輔人員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實績的原則。

以當年元月、7月兩次教學成績為實績,以50分為基分,超年級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類推。低年級平均分減分,以此類推。在原基礎上提高分加分,以此類推。在原基礎上降低分減分,以此類推。

3、加分因素。

(1)獲獎加分:當年年度獲“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兩基”“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的教職員工可按省級5分、市級3分、縣級2分加分。

(2)發表淪文、經驗點滴文章加分。

為鼓勵教師學習業務、提高素質,在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刊物上發表文章的按省級1分、市級0.75分、縣級0.5分加分。

(3)教學活動加分。

縣及以上優質課、信息技術比賽、教學競賽等活動獲獎、獲輔導獎的教師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優秀獎按三等計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學活動,按最高獲獎等次計。

4、減分或排除評優因素。

(l)早退、遲到全年累計超過8次不得評優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計10節,病假全年累計20節,不得進入優秀等次。

(2)曠課、曠會、曠工一次不得評優秀等次。

(3)學校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校長和分管副校長不能進入評優等次。

(4)全校教職工因工作失誤受到縣局、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責任人不能進入評優等次。

(5)所帶班級學生在校期間有違法犯罪現象,受到校級以上處分的。

(6)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

(7)因責任事故導致學生傷害的,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

(8)從事有償家教的。

三、説明:

1、有主線學科的教師按平時考核積分和教學考核積分、加分因索、減分因索之和計入考核總成績。

2、學校行政和非主線學科教師按平時考核積分、加分因素、減分因索之和的80%計入考核總成績,並進行民意測評,佔20%。

3、每位教職員工的年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優秀指標數,確定進入優秀人員名單、通過教職工測評,校行政審查最終確定年終考核進入優秀等次人員名單

國小評優評先考核方案 [篇2]

一、為了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公正、客觀地評價教師工作,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我鄉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對象:全鄉符合考核條件教師

三、考核組織:中心校行政及教代會成員

四、考核內容及各佔分值比例。

1、學校常規工作

(1)、出勤10分(全勤滿分,曠課1天扣3分,曠課一節扣0.5分,事假1天扣0.3分,一節扣0.1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出勤分10分扣完為止,時間以考核時的最近完整學年為準,每位教職工每期五天的特殊事假不扣分。)

(2)、認真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六認真,及各種表冊)達到檢查標準得20分,工作任務一次未完成扣2分,表冊等軟件材料一樣未完成扣1分,被學區及以上級檢查指定未完成扣3分。

(3)、積極參加或組織各種活動得5分,一次未參加扣1分。

(4)、安全工作5分(本班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得滿分,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人不得分)

(5)、師德10分(未受到各級部門點名批評、未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上級有關規定得滿分,反之不得分)

2、工作績效

(1)、負擔量每生0.1分,擔任雙科主科(語文、數學)人員加2分,班主任另加1分(學生數以當學年初報表數計算,教師個人負擔量的計算為:2人任一班的學生數除以2,3人任兩班的,用雙班學生總和除以3) 畢業班在同級同類學校中獲1、2、3名分別加在總分中加10分、9分、8分、中間名次加5分,倒數1、2不加分(根據學區對畢業班工作的管理),

(2)教師工作業績考核60分,考核依據單指學年末縣統一檢測成績個人名次排位,其計算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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