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監督員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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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認真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集中學習宣傳工作的通知》(渡區組發[2011])86號)文件精神,我在認真參加全局黨員幹部職工集中學習、討論和測試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自學,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四項監督制度,真正做到了學深學透,並獲得以下心得。

人民監督員心得體會

一、對四項監督制度重大意義的幾點體會

1、四項監督制度是對選人用人權力監督的重要舉措

幹部選拔任用問題歷來是社會的焦點。近幾年,通過不斷加強整治力度雖然取得和大成績,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依然是幹部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四項監督制度,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是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創新,顯示了我黨堅定不移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堅強決心。

2、四項監督制度是根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制度依據

現實中,用人上的違規行為和失察失誤現象時有發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幹部選拔任用責任主體不清、責權關係不明,致使出了問題往往難以追究到位。四項監督制度以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為利器,在選人用人問題上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對違規失責者應該受到怎樣的查處都有明確規定,改變了以往在選人用人上實施責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從何下手的尷尬局面。依據這四個監督制度,就可以及時、有效地處理選人用人上各種違規違紀的行為。

3、四項監督制度是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組合拳”四項監督制度,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過程監督和效果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相互補充,形成合力,為幹部選拔任用形成系統的“防控網”。《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責任追究促正確履職,堅持有規必嚴守、違規要查處,有權必有責、失責要追究的原則,列出了五大類責任主體和39種責任情形,並規定了責任追究措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着眼於事前把關和事前預防,規定了五種幹部選拔任用情況應當書面報告上一級組織部門,規定了七種幹部選拔情況在作出決定前應當徵求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的意見。《地方黨委棠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強化了“事後”監督,規定地方黨委棠委會每年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並在一定範圍內接受對本級黨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將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情況與其提拔交流直接掛起鈎來,詳細規定了檢查的內容、檢查的程序、參加民主評議的範圍,同時規定了檢查結果的運用。

二、對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幾點建議

1、要認真學習,拓展廣度和深度

積極參與專題輔導講座、大會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識問答測試等方式的學習,使四項監督制度入心入腦,真正的熟知。要將學習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列入日常學習、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全面的分析檢查,整改提高擴展學習的廣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點嚴格執行這四項黨內監督制度,必將對本單位及中心繫統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滿意度起到持續的推動作用。認真抓好四項制度的貫徹落實,要關鍵是抓住重點。推行責任追究制度,重點突是不折不扣地落實“倒查”機制;推行幹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重點是要加強事前防範和監督指導,前移監督關口;推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重點是全面覆蓋;推行離任檢查制度,要重點是離任必須檢查,檢查必須動真格不搞例外。

3、要督促檢查,提高制度執行力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制度建設的效用,不僅在於制度的制定,更在於制度的執行,而制度的執行力則體現了黨的執政能力。所以一定要以對國家、對人民、對社會的高度責任感,認真貫徹落實、嚴格遵照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迴應幹部羣眾的關切和期待,以更加嚴格的制度監督選人用人行為,約束選人用人權力,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人民監督員心得體會 [篇2]

我是2004年被選任為沙洋縣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的,2011年又被確認為荊門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至今已有八年有餘。八年多來,本人對擔任人民監督員有較深的體會。

人民監督員的職責是:(一)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二)超期羈押或者檢察機關延長羈押期限決定不正確的;(三)違法搜查、扣押、凍結或者違法處理扣押、凍結款物的;(四)擬撤銷案件的.;(五)擬不起訴的;(六)應當給予刑事賠償而不依法予以賠償的;(七)檢察人員在辦案中有徇私舞弊、貪贓枉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違法違紀情況的。此外,人民監督員應邀參加人民檢-察-院組織的有關執法檢查活動,發現有違法違紀情況的,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同時,對其它檢察工作、檢察隊伍建設等也可提出意見和建議。

為提高人民監督員的法律素養,增強對監督業務的熟悉和認識,沙洋縣檢-察-院為人民監督員訂閲了檢察機關的相關報刊和學習資料,將本地司法案件和外地案件編成內部資料,供人民監督員學習,並組織人民監督員到兄弟檢-察-院考察取經,列席有關會議,大大提高了人民監督員的法律認識水平。下面談一下本人的幾點體會。

一是從檢察幹部身上學到了很多好的辦事方法和他們的優良品質。幾年來,本人多次參加過相關案件的監督,每次檢察機關的相關部門都做了充分的準備,確保監督工作規範有序開展,每次參加案件監督時,首先由承辦人員提交擬處理決定書、主要證據目錄、相關法律規定及有關材料,然後向人民監督員介紹案情,説明擬處理決定的理由和依據。人民監督員在聽取案件情況後,獨立進行思考,並就案情向承辦人員提問。承辦人員在一一回答完人民監督員的提問後,由人民監督員對案件進行評議和表決,形成表決意見,並製作《人民監督員表決意見書》,説明表決情況、結果和理由。人民監督員在評議和表決時,案件承辦人和其他工作人員都予以迴避,整個過程符合法律程序,保證了監督的規範性和公正性,尤其是承辦人員在介紹案件情況時,實事求是,不唯上、不唯人、只唯實的優良作風讓人民監督員倍感尊重。

二是在參與評議案件的過程中,學到了許多法律知識。以前,自己在工作中有很大的隨意性,如在執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規時,對有法可依的事從不按法律辦事,主要是從講感情、講道理上開展工作,但效果並不明顯。自從參加人民監督員評議的幾個案件後,我對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也採取了依法辦事的方法,並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比如,以前找財政、税務部門爭取職教經費,財政、税務部門的同志都説教育經費統籌統付,早就付完了,要給也只給很少一部分。後來,我們依據《職業教育法》的規定找地税部門,地税部門的同志説是專項收取了的,但沒人來找我們要。於是,我與教育督導辦公室的同志多次上門督查,落實了近百萬元的職教專項經費。

三是在本職工作中對自己和同事有幫助。自從擔任人民監督員後,我把參加過和聽説過的相關案例向周圍的同志們宣講,鼓勵同志們自覺遵守法規法紀,時刻做取警鐘長鳴。這麼多年,我們單位沒有一例違法違紀現象發生,既樹立了單位的良好形象,也提高了自身素質。

今後,我還會盡心盡力地當好一名人民監督員,充分履行職責,做到大擔行使權力,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和依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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