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和履職方式

來源:文萃谷 2.23W

根據四川省《關於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意見》規定:村務監督委員會在村黨組織領導下,在鄉鎮紀委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獨立行使監督權,接受羣眾監督,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和履職方式

一、工作職責

1.監督本村貫徹執行黨和政府“三農”政策及國家法律法規情況;

2.監督村財務收支,集體資產經營、處置與管理以及重點項目建設情況;

3.監督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執行情況;4.監督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決定執行情況;

5.監督村組幹部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

6.監督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的其他事項。

二、履職方式

1.村務監督委員會全體成員參加村民代表會議;

2.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村“兩委”會議;

3.積極宣傳黨和政府關於加強村級民主監督的法律法規政策,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員會等村級組織正確履行職責,引導村民支持村“兩委”的工作,協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

4.主動收集並認真受理村民對村務管理和村組幹部的意見建議,及時向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反映村民對村務管理的意見建議,保障村民對村級事務的監督權利;

5.實施相關事項審查、核實,走訪羣眾及開展現場監督等,必要時可提請有關機構對村集體資產進行審計監督;

6.召開質詢會議,對村民委員會和村組幹部在管理村(組)

務過程中失職和過失行為進行質詢;

7.及時向村“兩委”反映在村務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並督促處理,適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會議報告村務監督情況;

8.及時向鄉鎮黨委、政府和紀委反映村組幹部涉嫌違法違紀和拒不接受監督等情況。

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和履職方式 [篇2]

1、監督村(居)黨支部和村(居)民委員會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監督村(居)民大會和村(居)民代表大會形成決議的執行情況。

2、監督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凡與農民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村級重大事項必須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研究決定。村務監督委員會全程監督“四議兩公開”決策實施過程,如發現村(居)“兩委”未嚴格遵守“四議兩公開”應督促其重新召開黨員大會或村(居)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3、監督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情況。凡是上級規定和農民羣眾要求公開的村務、黨務事項,村(居)“兩委”應當全面、真實、及時公開。村務監督委員會要認真審查公開的`內容、時間和程序,如公開情況不能滿足村民要求,應督促村(居)“兩委”重新公佈,村(居)“兩委”應在一週內予以答覆。

4、監督村務財務管理情況。村級財務事項發生時,必須取得有效的憑證,由經手人簽字並註明用途後,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再由村(居)委會主任聯籤審批後,報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審核入賬。

5、監督村(居)級集體經濟合同和項目招投標情況。

村務監督委員會參與制定本村集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村(居)級集體投資項目和資產、資源處置的公開競價、招投標活動。按照有關規定,配合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定期檢查、審核村(居)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

6、監督村(居)幹部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村務監督委員會擔負村務監督、民主理財等職責的同時,還要加強對村(居)幹部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並及時向村(居)民代表大會或村(居)民大會報告監督情況。

7、本村(居)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代表聯名要求罷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委員會未在法定時間內啟動罷免程序的,可督促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召開村(居)民大會投票表決。

8、其他方面職責。收集社情民意,及時向村(居)“兩委”反映村(居)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支持和配合(居)“兩委”的工作,協助做好村(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訪穩定工作;認真完成由村(居)民會議或村(居)代表會議授權的其它事項。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