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通用8篇)

來源:文萃谷 1.96W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通用8篇)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篇1

一、愛護設備、每天做好設備衞生。

二、堅持班班巡視檢查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立即採取措施。

三、每十天對設備進行一次巡檢,對查出(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四、每季度對監控設備保養維護一次,包括設備除塵除鏽、調試設備功能。

五、每年對設備接地保護、避雷裝置經行一次測試。

六、做好設備巡查、維護、維修記錄。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篇2

一、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調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監測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定》(AQ1029-2017)的有關規定。

二、 甲烷傳感器的調試必須根據AQ1029-2017標準8.3條執行。其它傳感器的調試必須按廠家説明書要求進行調試。調試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調試程序,如不按調試程序進行調試的給予責任人每次100元罰款。

三、 重點瓦斯管理區域內的傳感器必須一週調試兩次,非重點瓦斯管理區域內傳感器每週必須調試一次,如未按要求對各類傳感器進行按時調校的給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每十天必須對斷電功能做一次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未按要求進行測試或測試存在問題未及時處理的給予責任人每次100元罰款。

四、 調試傳感器時必須與地面微機室聯繫,確認調試結果與斷電功能準確可靠時,調試方可結束。對於調試結果不準確、調試無法完成或出現故障的傳感器必須及時更換。

五、 每次調試傳感器完畢後必須按要求和實際情況認真填寫調試記錄,記錄手冊與巡檢台帳必須填寫準確、字跡清楚。

六、傳感器投入使用時必須聯機運行48小時以上,運行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七、 更換後的傳感器必須認真、及時進行檢修,確保監測傳感器的備用量符合要求。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篇3

1、監控分站應安設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調校、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加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

2、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樑)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掘進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不得懸掛在風筒的同一側,禁止用新鮮風流直接吹甲烷傳感器。

3、必須建立安全監控設備的調試校正制度。安全監控設備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經48小時的通電運行,調試合格方可安裝。安裝後要進行運行前的調試,各項指標合格後方可使用。

4、安全監控設備投入運行的最初2日內,要進行第一次調試、校正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甲烷傳感器的調校項目包括:零點、靈敏度、報警點、斷電點、覆電點、指示值和邏輯功能檢驗等。

5、安全監控設備在井下連續運行超過6個月,必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面檢修。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安全監控設備運行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經礦安全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進行。

6、瓦斯檢查員在完成正常瓦斯檢查工作的同時,還必須檢查所管轄的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甲烷檢測儀器與甲烷傳感器對照進行,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現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及時採區安全措施並將檢查結果報調度。瓦斯檢查員應將安全監控設備的使用情況作為檢查彙報內容之一,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7、設在現場的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由所在生產單位的區隊長-班組長負責保護和使用。生產單位的班組長每班至少對所監管範圍內的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調度彙報,並協助處理。 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及電纜,只許生產單位的班組長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故意破壞、盜竊安全監控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者要嚴肅查處。

8、安全監控設備維修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並填寫故障登記表。在井下無法處理時,應在8小時內更換。在處理故障期間應有安全措施。

9、配備議定數量的備用安全監控設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儀表,以保證安全監控設備的正常工作。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篇4

1、嚴格按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定期做好對設備設施的維護與保養。

3、不得隨意對設備進行帶電檢修。

4、對新到的設備要先進行檢驗、調試後方可投入使用。

5、對設備數量、種類做到記錄準確,便於查找。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篇5

一、採掘工程設計必須對安全監控儀器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斷電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

二、安裝斷電控制系統時,使用單位或機電科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級控制線。

三、井下分站,應設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通風巷道或支護完好的地點

四、為保證安全監控系統的斷電和故障閉鎖功能,斷電控制器與被空開關之間必須正確接線。

五、需要安全監控系統停止運行時,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並制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篇6

一、維檢員負責本礦安全監控系統的維護、檢查、巡檢、測試工作;同時將相關資料及時存檔備案;

二、維檢員負責對安全監控系統每十天進行一次巡檢,自帶超過1.5%的標準氣樣對所有工作面的瓦斯傳感器進行測試,對傳感器位置設置情況(應標明設置地點)、報警值、斷電值情況進行測試、檢修。主要包括:瓦斯電閉鎖、風電閉鎖、故障電閉鎖測試、檢修等,打印井下巡檢後各工作面瓦斯傳感器的報警超限記錄表、當天日報表、報警曲線圖。

三、巡檢表、報警超限記錄表、當天日報表、報警曲線圖巡檢完畢後報礦監控室主任,經礦監控室主任認可後簽字蓋章。

四、負責確保井下各工作面三大閉鎖功能正常實現;確保各項記錄的完整性、準確性、有效性,並及時存檔備案。

五、每十天將巡檢表、報警超限記錄表、當天日報表、報警曲線圖及時上報相關部門;並存檔備案。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篇7

一、監控系統圖像實行自動保存,圖像保存時間不少於30天。

二、外來人員需要查看監控圖像需經主主管領導批准,填寫監控信息圖像查看記錄表,對圖像信息的內容、調取時間、調取用途等事項進行登記。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複製、查詢或者向公安機關以處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傳播圖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刪除、修改監控系統的運行程序和記錄。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和攝像設備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擾、妨礙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監控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篇8

1、嚴格遵守提前15分鐘簽到制度,上崗後應始終保持精力充沛,且不因個人情緒影響工作。

2、消防、監控中心屬大樓重地,未經同意不允許外部門人員進入。

3、堅守崗位,認真監控,及時報警,保證大樓和客人的安全。嚴禁脱崗和玩忽職守;嚴禁在工作崗會客、睡覺。

4、做好監控、報儀器清潔保養工作,當監控室儀器、電視監控設備、消防、安全報警設施如出現故障,應立即報告工程部或維保單位進行檢修,並做好詳細記錄。

5、熟悉安保監控、消防報警等設備的技術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門消防設備分佈的情況,監控中心值班員應熟知電視監控設備、消防、安全報警設施的操作和報警程序。掌握簡單的維修保養和除塵工作,愛護消防,監控設施、嚴禁違規操作。

6、監控工作要注意力集中,做到眼勤、手勤、仔細觀察判斷每個可疑畫面,特別注意在不同畫面中多次出現的人員。認真觀察監控部位,在監視屏上發現可疑情況和受監控對象時急時跟蹤切換錄像並通報各有關崗位採取必用措施。當消防系統報警或接到報警電話,應立即通知就近的工作人員趕赴現場予以處理,同時做好詳細記錄。

7、發現重大問題和可疑人員,應立即採取監控、跟蹤措施,同時報告班長前往處置,做好書面記錄。

8、嚴禁將大樓電視監控範圍、部位和盲區向他人泄露,嚴禁將公安、國家安全機關佈置的工作任務向外泄漏。

9、協助車場崗做好車輛登記工作。保管本崗位所有的設備和設施,交接班時應對設備和物品的種類、數量及完好程序進行檢查登記。

10、忠於職守,愛崗敬業。本崗位必須24小時不離人,時刻有人堅守崗位,如有事離開崗位必須通知當班班長或消防主管替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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