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例會制度的通知

來源:文萃谷 1.7W

各部門:

關於例會制度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經公司經理室研究決定,特制訂本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公司例會制度分為兩種:即周工作例會和月工作例會。

一、 周工作例會:

1、 會議時間:每週一上午8:30,遇節假日順延,若某周實際 工作日不足兩天則併入下週。

2、 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1)。

3、 參加會議的人員:各部門負責人。

4、 會議主要內容:1)總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報 告本部門上週工作情況,對照上週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週工作安排方案。彙報順序:生產,質量,技術,採購,銷售,財務,綜合。2)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總經理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講評,提出本週工作要點,對經營管理中的主要問題提出意見;研究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 3)安排和部署下週公司整體工作並宣佈議定事項。

二、 月工作例會:也稱專題會。

1、 會議時間:每月第一週的週一上午9:30 。

2、 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1)

3、 參加會議的人員:上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

4、 會議主要內容:專題彙報,即每月以一個部門為主,順 序為:1)生產,2)質量,3)技術,4)採購,5)銷售,6)財務。

5、 會議要求: 在會議舉行日的三個工作日前,專題彙報人員

將需要在會議上彙報的議題以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總經理審閲並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在會議開始前一個工作日分發至各參會人員預審,以縮短會議的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三、 會議紀要:

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在會議結束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整理完畢,由 總經理簽發。綜合管理部做好存檔工作。由於會議可能涉及公司機密,分發人員應保守公司機密。

四、會議紀律:

1、與會者準時參加會議,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在保證公司正常管理工作運行的情況下,參會人員不得缺席例會。凡有特殊情況不能參會者,一律向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報備,並指定專人代替。

2、會議期間要將移動通訊工具關閉或調成振動狀態,否則每響一次捐款10元,作為公司的活動經費。

3、嚴守會議祕密,在會議紀要未發佈前,不準私自泄露會議內容。

4、此通知自下發日起實行。

附件:《會議簽到表》《會議紀要》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會 議 籤 到 表

會議名稱: 年 月 日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籤,否則一律按缺勤處理。 2、本考勤表會議結束後交辦公室留存,並作為績效考核和處罰的依據。 3、缺席、病假、遲到、早退、事假請註明在備註欄。

關於例會制度的通知 [篇2]

一、目的

1、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協調。

2、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能力,落實各部門工作進度。

3、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二、例會制度

1.周例會在每星期一上午9:00召開,公司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蔘加,會議時間為30分鐘。

2.學習例會每週五上午9:00召開,公司領導及全體機關人員參加,會議時間為40分鐘。

三、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時間,準時參加。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嚴格執行簽到制度。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如有特殊情況未能參加,需經公司主要領導批准生效,再通知辦公室,否則按制度執行,無故缺席者,罰款30元。

2、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誌、聽音樂、玩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情況者,一次罰款10元。

3、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未按時落實,每次罰款100元。對於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需提前書面準備,以便及時通知參會人會議事項。

綜合辦公室

2015年5月5日

關於例會制度的通知 [篇3]

各村黨支部、村民委,鎮屬機關工作部門:

為進一步規範工作制度,強化執行力和落實力,更好地掌握和了解各項工作落實情況,促進幹部職工之間的協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經2012年5月23日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每週工作例會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例會時間和地點

定於每週一上午11:00在鎮文化活動中心二樓會議召開;若遇法定節假日或其它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召開例會的另行通知。

二、主持例會人員

例會原則上由鎮黨委書記主持,黨委書記不在時,可委託鎮長或人大主席主持召開;如三位領導都不在,可委託其他班子 1

成員主持召開。

三、參加例會人員

鎮全體幹部職工;如因工作需要,可安排村幹部和派出所、信用社、海事所、工商分局、法庭、司法等垂管部門負責人蔘會。

四、例會內容

(一)清點幹部職工在崗在位情況;學習傳達上級有關會議、文件精神。

(二)聽取各部門人員和駐村幹部彙報上一週工作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和解決措施,需提交研究或幫助協調解決的困難、問題等。

(三)各分管領導通報上一週工作的落實情況,並安排所分管工作。

(四)鎮黨政主要領導點評全鎮上一週工作進展和完成情況,部署下階段工作和提出要求。

五、具體要求

(一)召開例會前,各幹部職工應提前做好彙報準備,認真總結上一週的工作情況,提出本週工作重點、工作措施,彙報要求實事求是,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會後要按照分工抓好落實,講求實效。

(二)鎮黨政辦負責做好周例會的會務工作,明確專人負責會議記錄和例會簽到。

(三)嚴肅會議紀律,按時參加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缺 2

席,有事必須請假;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將按曠工進行處理,並將作為年終考核評定依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 周例會 制度 通知 抄 報: 縣委 縣政府 八渡鎮黨政辦公室 2012年5月25日印發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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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例會制度的通知 [篇4]

集團各單位:

為實現有效管理,促進集團公司上下溝通與合作,提高集團各單位工作效率,追蹤各單位工作進度,對集團重大事項進行集思廣益。集團決定施行定期例會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例會類別主要分為總經理辦公例會和各單位工作例會。

二、總經理辦公例會,每月定期召開一次。會議時間:原則上定於每個月的5號召開,如有調整,由集團辦提前另行通知。總經理辦公例會主要是聽取各單位上月重點工作進度情況,討論解決各單位工作中出現的困難與不足,對本月工作做出部署。並就集團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做出決議。

三、各單位工作例會,每週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為每週一的.下午16:30,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必須由相關單位負責人向集團辦備案。各單位的周例會主要是總結本單位上週開展的工作,佈置安排本週的工作,並就有關事項作出決議。

四、總經理辦公例會由集團辦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總經理未出席會議時由各副總輪流主持。總經理辦公例會參加人為各單位部門副職以上管理人員和臨時特邀人員。

五、各單位每週工作例會,由各單位負責人召集主持,集團下屬企業由集團分管副總安排人員召集並由集團分管副總負責主持。集團職能部室的每週例會參加人為全體部門人員。集團下屬企業的每週例

會參加人為車間主任及以上管理人員和臨時特邀人員。

六、各例會召集人應事先落實好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通知與會者等。例會主持人應事先擬好會議議程,各參會人員應對擬彙報的工作和提案、發言要點、工作計劃等做好事先準備。總經理辦公例會由集團辦負責記錄,會後負責編髮會議紀要,並負責對例會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彙報。各單位每週例會由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記錄和跟蹤監督例會決定事項的落實。

七、各例會參加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需請假須經主持人批准。參會人員到會時應主動簽到,未及時請假或遲到者,會議開始五分鐘內每次罰款五元,五分鐘外按每分鐘一元處以罰款。會議期間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應做到知無不言、集思廣益,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並做好記錄,手機要關閉或調至振動狀態,會場內如有通訊工具鈴響,即給當事人5元/次的罰款.接聽電話罰款10元/次.各種罰款由召集人負責開出罰單。

八、總經理或相關單位負責人有權視情組織召開非定期的會議,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緊急會議。

特此通知

0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關於例會制度的通知 [篇5]

為項目部工程周例會能真實反映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現狀,能切實解決問題,給予工程實際有效幫助。特調整和制定會議制度。其內容如下:

一、會議時間地點

會議時間:每週四15:30

會議地點:中國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金鳳佳園項目部會議室

參會人員:各作業隊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項目部各部門人員

二、會議流程

1、會議簽到;參加會議各方人員應於開會前5分鐘提前到會議室,在簽到表上簽名;

2、各作業隊檢查上週例會提出相關整改問題的解快情況,逐項核對,責任落實到人;上週工程進度的完成情況及下週工作計劃內容,如有未完成計劃內容的情況,需説明未完成的原因,並制定出相關的趕工措施,提出需要項目部各部門的支持條件;

3、 樓棟施工管理人員對各自管理樓棟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綜合評述;提出各作業隊需要整改及注意的事項;

4、工程部部長對作業隊上週的進度、質量及安全進行總結,提出整改要求,解答作業隊提出的問題;

5、 生產經理、技術副總、總工提出相關的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6、 項目經理提出相關工作要求;

重慶高新區金鳳佳園公共租賃住房B組團

二、 會議相關要求

1、工程部部長主持會議,負責協調會議相關事宜,保證例會質量,綜合部做好會議記錄,在會議召開的次日將會議相關內容的紙式稿下發各參會單位內業,各方存檔。

2、 會議發言要求言簡意賅,有針對性,儘量縮短會議時間並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

3、與會人員準時到場參加會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需 提前4小時向工程部部長請假,無故遲到者每人罰款50元,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每人罰款200元;

4、各作業隊(第一作業隊、第二作業隊、第三作業隊、第四作業隊6#樓、第四作業隊7#樓、消防作業隊、環境作業隊)於每週三下午16點前,將《周例會彙報材料》提交給工程部,違者罰款200元;

5、召開會議期間,與會人員須將手機關機或調成振動狀態,不準接聽電話,如有重要電話應向會議組織者請假後離場接聽,以免影響會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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