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精選11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很多時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用來發布法規、規章,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那麼,怎麼去寫通知書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1
尊敬的同事:
我們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20xx年xx月xx日期限屆滿(終止條件已出現),單位(本人)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根據《勞動法》第條的規定,決定與你(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20xx年xx月xx日前到部門(給予)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通知方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2
致:xx
由於您在20xx年9月至今任職期間,未作報備,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擅自於9月1日、9月10日、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10月10日曠工,達六天。
按照公司規定,累計曠工達三天者,處以即時解聘。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公司經研究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通知!
通知方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3
員工:
你於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未來上班,也未請假,公司視為曠工處理。限你於20xx年xx月xx日前,回公司上班。否則,視為自動離職,一切後果自負。
特此通知。
通知方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4
XXXX先生:
茲有你於20xx年XX月XX日休無薪事假假期屆滿後至今未依時到公司上班,公司已於20xx年XX月XX日通過EMS快遞書面通知你上班。
因你未經公司同意至今無故曠工達XX天(不含週末),且未以任何形式告知公司你本人曠工的正當理由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第XX條的`規定,現公司根據前述之規定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於你收到本通知書當日正式與你解除勞動關係。請你於收到本通知書後三日內到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造成的損失由你自行承擔。特此通知!
通知方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5
同志:
因xxx,公司決定於20xx年xx月xx日解除與你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20xx年xx月xx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6
xxxx先生/女士:
由於你經常曠工遲到,影響到正常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經公司研究,按照公司的`《員工辭退辭職管理辦法》的規定,在30日內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7
林同志:
您於20xx年1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現因下列第一項與第九(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為期5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20xx年3月31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於20xx年4月5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8
先生/女士:
基於您20xx年xx月xx日向公司提出的離職通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具體情況,您與公司的
勞動合同將在 年 月 日終止,請接到本通知後,在 20xx年xx月xx日前到所屬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通知方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9
xx同事:
我們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20xx年xx月xx日期限屆滿,單位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通知你終止勞動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
請你於接到本通知後至終止勞動合同前,按照公司規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相關手續,並按工作交接終結單領取經濟補償金。
特此通知。
通知方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10
車間員工:
於20xx年x月xx日起請假四天,截止xx月xx日仍未到崗。公司多次聯繫該員工未果,根據公司管理規定以及《員工手冊》中員工處罰規定:“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五天,即予以開除,不發工資。”等相關規定,公司決定:開除xxx,並不發11月工資,且該員工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所發生的一切事宜,均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特此通告!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11
同事:
您與公司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x項情形,根據《xx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第xx條第xx款的`規定,決定從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以上事宜完成後,於20xx年xx月xx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特此通知
xxx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