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牀用藥動態監控和超常預警制度

來源:文萃谷 3.06W

為加強我院的藥品臨牀使用管理,建立規範臨牀用藥機制,提高臨牀合理用藥水平,節約藥品資源,根據衞生部《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牀應用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我院。

臨牀用藥動態監控和超常預警制度

一、藥學劑指定專人負責藥品使用動態監測分析,發現藥品超常使用情況後,立即啟動預警機制並密切進行監測;情況嚴重的,上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討論處理。

二、藥學劑每月(季度)對藥品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統計結果在院內網進行公示:

1.每月公示臨牀科室藥品使用比例、新農合藥品使用比例、國家基本藥物使用比例等情況。

2.每月公示全院藥品前50位排位情況表;公示住院部用藥前30位與門診用藥前20位排位情況表。

3.每月公示抗菌藥物臨牀使用前10位排位情況表。公示全院、科室和醫師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等排序情況。

4.每月公示使用金額排序前十位的藥品及相對應藥品用量排序前十位醫師情況。

5.每月公示全院臨牀使用藥品波動幅度超過30%的品種。

三、醫院對以下藥品進行重點監測:

1.每月使用量前3位的藥品。

2.連續兩個月用量前5位的藥品。

3.連續三個月用量前10位的藥品。

4.頻繁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的抗菌藥物。

5.藥物嚴重不良反應頻繁發生的抗菌藥物或其它品種。

6.每季度使用金額排序前10位中的輔助用藥、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

7.每季度使用金額排序前50位的藥品並波動幅度超過30%品種;排序前10位的.抗菌藥物與上季度相比使用量明顯增加、增幅達50%以上品種。

四、對超常藥品預警機制

1.警告。藥品使用量增長速度過快有可疑促銷行為的品種,醫院對藥品配送企業或生產企業進行警告。

2.限量採購。對藥品使用量連續增長幅度過大、每月排位前10位並且臨牀又必須使用的品種,以上情況由藥劑科報醫務科及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同意,限制該品種的採購量。

3.限量使用。連續兩個月用量前5位的藥品;醫院根據既往藥品使用情況,對單藥品月使用總金額達12萬元以上的藥品;單月藥品單個品種波動幅度超過30%情況。以上情況由藥劑科監督報醫務科及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給予臨牀限量使用。

4.暫停使用。對連續三個月用量前10位的藥品;頻繁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的抗菌藥物;醫院根據既往藥品使用情況,對單藥品月使用總金額達15萬元以上的藥品;連續2個月藥品單個品種波動超過30%情況;每季度使用金額排序前50位的藥品並波動幅度超過30%品種。以上各種情況由藥劑科監督報醫務科及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分析認為不合理情況後給予暫停1-2個月使用。

5.終止合同。配送企業對藥品使用有不合法的促銷行為,藥品有發生嚴重的不良反應情況等其它特殊情況,醫院對配送企業給予終止藥品購銷合同。

6.處方監控。藥劑科以抽查的方式,對處方金額大於200元的“大處方”、普通門診處方用量超過7天、急診處方用量超過3天和慢性病處方超過一個月用量的處方進行調查統計分析並進行院內公開點評,對於開具違規處方的醫生根據我院處方點評管理制度進行扣罰相應的績效管理分。

7.對特殊病人需申請採購使用的新進藥品,臨牀科室必須寫明預計需使用的數量,報院領導批准後藥劑科只能按臨牀申請該病人需要用量採購,藥劑科不得擴大采購用量用於其它病人。

8.嚴格控制臨牀科室用藥比例標準規定。根據全院每年控制的藥品比例,各臨牀科室相關用藥特點,結合以往用藥情況,制定各臨牀科室用藥比例,並納入醫療質量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對全院用藥比例不符合醫院控制比例時,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對全院使用藥品有選擇性擴大範圍暫停用藥。

10.本制度自2017年3月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如與本制度有衝突處,以本制度規定為準。

臨牀用藥動態監控和超常預警制度 [篇2]

為提高本院臨牀合理用藥水平,對不合理用藥的行為及時予以干預,根據《處方點評規範》要求,建立臨牀用藥及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制度。

1、通過計算機HIS系統,每月初藥劑科將全院藥品使用金額前十位及抗菌藥物的使用金額前十位統計排名,對單品種用藥金額前10位及抗菌素前十位藥品進行監控, 隨時掌握用藥動態,並由院合理用藥監測小組專家進行合理的分析及評價,並上報分管領導。

2、藥劑科每月對臨牀抗菌藥物使用情況督查,對排名前列的抗菌藥物結合處方、病歷等相關資料進行合理性分析評價,對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醫生,每月定期上報院質控辦、醫教科等及時予以干預,藥事委員會對藥品使用情況、評價結果、處理結果通過“藥物通訊”通報全院。

3、藥事委員會每月對門診處方進行處方點評,點評處方合格率、抗菌藥物使用率、基本用藥使用率,進行合理性分析評價,並上報質控辦,質控辦將對使用不合理的醫師予以處罰。

4、採取措施。藥事管理委員會合理用藥監測小組專家對每季度全院藥品使用金額排名前十位及數量使用前十位抗菌藥物,經進行合理性分析和評價,對金額前十位及抗菌藥前十位的藥品進行延期付款或凍結藥款甚至停用,對連續排在前三位的藥品及其生產廠家、供應商進行警告,若經調查後認定為明顯不合理的品種將給予淘汰,評價結果

及採取措施以“臨牀藥訊”的形式通報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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