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招聘管理制度(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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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人員招聘管理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精選11篇)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

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聘用員工本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用人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附表1),由綜合部審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制。

1.1在編制範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理批准;

1.2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資源網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制定招聘人數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新聞媒介(網絡、報刊、電視)發佈招聘信息;

1.2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及時反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蔘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根據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儘量避查有爭議的問題;

5.3.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複試意見反饋表》(附表3),待面試結束後,交綜合部備案;

6、對於未能通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覆。

7、應聘人員如通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彙總情況報總經理審核通過後,通知錄用人員並確定到崗時間。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2

1、規定上班時間超過5分鐘到崗為遲到;每次處罰人民幣20元。

2、規定上班時間超過30分鐘未到崗,未進行請假者為礦工。每次處罰人民幣50元。

3、基本工資,當月事假超過3日者(特殊情況除外)除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外,當月基本工資加扣20%。當月病假超過5天者扣除日基本工資外,當月基本加扣10%。

4、工作時間內在崗人員必須正規着裝,不得吸煙,不得與無關人員聊天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當月如違反第一資處罰人民幣10元,第二次處罰人民幣30元,第三次處罰50元。

5、應聘人員到本公司後,招聘部工作人員未到場、未進行接待工作者,第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第二次處罰人民幣20元,第三次處罰人民幣50元。

6、按照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安排,進行工作時間內出脱崗或在崗不按工作要求標準進行工作者,第一次處罰10元,第二次處罰30元,第三次處罰50元。

7、在進行招聘工作時不允許有欺詐行為,向來應聘者解釋清楚以下方面: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待遇狀況、手續辦理所需物件以及應聘成功後向應聘人介紹其部門負責人。在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情況下不得私自取應聘人的各類證件與財物。違返以上內容者第一次處罰100元,第二次予以開除。

8、男性招聘部工作人員不得單獨邀約本公司女性職員一起購物、遊玩、就餐(除食堂)、帶入男寢室,不得向公司內女性職員支借財物。違返者予以開除處理。

9、招聘部工作人員不得將本公司應聘者的檔案內容外澱瀉,不得將公司的應聘人員向其他公司進行推介,違反者予以開除處理。

10、招聘部工作人員下班後不得在公司附近逗留,違反者第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予以開除處理。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來規範員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選用機制。

第二條 原則

公司以“人才是企業之本”為指導思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則,使公司用人機制更趨科學、合理。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及普通員工(含臨時員工)的招聘管理。

二、招聘組織

第四條 招聘組織管理

一、公司所有崗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在辦公室分管領導指導下開展工作,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對公司部門經理以下職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擬訂招聘計劃並組織實施。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的招聘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辦公室承辦。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條 招聘形式

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形式。招聘形式的選擇,原則上採取“先內後外”的順序,同時根據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來綜合考慮。

(一)內部招聘

1、鑑於內部員工比較瞭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2、內部招聘形式

在徵得應聘員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門意見的前提下,進行內部招聘,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1)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公司內部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瞭解職務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2)中層管理以上職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用人部門申請,辦公室審核後,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3、內部招聘流程

(1)內部招聘公告

辦公室根據招聘崗位的職務説明書,擬訂內部招聘公告。

(2)內部報名

所有員工徵得直接上級同意後,都有資格向辦公室報名申請。

(3)篩選

辦公室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內部評審,公司普通職位、一般管理職位的評審結果經各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報公司辦公會通過後生效,中層以上崗位可參照公司有關競聘方案。

(4)錄用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週內做好工作移交,併到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新部門報到

(二)外部招聘

1、在內部招聘難以滿足公司人才需求時,採取外部招聘方式。

2、外部招聘組織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辦公室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3、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據職系和崗位的不同採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組織。具體招聘渠道如下:

(1)內部員工推薦

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辦公室本着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2)媒體、招聘會招聘

通過大眾媒體、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網站發佈招聘信息,或通過人才招聘會招聘。

4、招聘流程

(1)面試

辦公室向初選合格的求職者發麪試通知,並要求其面試時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面試由面試小組進行。面試小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員組成:

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

二、辦公室分管領導;

三、資深專業人士。

專業技術人才的招聘必須有資深專業人士參加。面試結束後,小組成員討論對各應聘者的意見並分別將評價結果填寫在《應聘人員約談記錄單》(附件一)上,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聘任。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一致結論時,提交總經理進行討論決定。

(2)錄用

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提供三甲醫院近3個月以內的體檢結果,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結果,對體檢合格者發《錄取通知書》(附件二)。

(3)報到

被錄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錄用通知書》上所列資料到公司報到,並填寫《員工登記表》。如在發出錄用通知15天內不能正常報到者,可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准後可延期報到。

應聘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發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5、試用

(1)試用的目的在於補救甄選中的偏差。

(2)試用員工上崗,須參加崗前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3)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期一般為2個月。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准可免於或縮短試用期。

(4)試用期滿後,其直接主管部門應在《聘用員工評定表》(附件三)上詳細列出考核意見,並明確以下事項後報辦公室審核:

①勝任現職,同意聘用。

②不能勝任,予以辭退。

③無法判斷,望延長試用期(最多延長3個月)。

(5)試用期間,新員工若有嚴重違紀行為或能力明顯不足者,試用部門書面陳述理由報辦公室,經審核後辦公室辦理辭退手續。

(6)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者,可提前聘用。提前聘用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間的個人工作小結,試用部門負責人與部門分管副總在《聘用員工評定表》上詳述考核意見並附上工作業績材料,經辦公室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辦理聘用手續。提前聘用必需具備如下條件:

①試用期滿1月以上;

②試用期間無遲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1天以上記錄;

③工作積極主動,工作量飽滿,工作實績顯著。

6、最終聘用

(1)對試用合格者由總經理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從正式聘用之日起辦公室依據《薪酬管理制度》,對試用合格者定級定崗。

第六條 特殊人才招聘

(1)對於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級技術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級市場專家),由總經理等直接進行進面試,綜合評定。

(2)辦公室需不斷跟蹤專業人才市場情況,建立高級人才信息庫,保持與一些特殊人才的聯繫,在公司需要時,可以通過臨時聘請來滿足公司的業務需要。

(3)對於特殊人才採取特殊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參考職位説明書,與應聘者商定具體數額,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特殊人才無需經試用期考核,直接由總經理與其簽定聘用合同。

第七條 臨時用工招聘

一、臨時用工是指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用工的。

二、臨時用工由用人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報計劃至辦公室,經辦公室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負責臨時工的招聘。

三、臨時工應聘時需提供應聘工作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明、三甲醫院近3個月以內的體檢結果、工作介紹人的擔保證明,並填寫《員工登記表》。

四、臨時工的薪酬依據工作崗位性質訂立。

五、工作不滿3個月的臨時工因違反勞動紀律或貪污、盜竊、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追究臨時工個人責任外,擔保人應按公司受損金額的10%予以賠償。

四、附則

第八條 本制度的擬訂和修改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批後執行。

第九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和工作積極性,獲取公司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使公司的招聘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每年2月份核定各部門的組織架構、人員編制、崗位職責、職位要求等,制訂出最新組織架構及各部門、各崗位定員人員明細,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籤批,各部門組織架構、崗位編制未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一律不允許私自變動。

第五條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接受更改,如因經營發展需要進行調整的,由需求部門填寫《增員呈批表》(見附件1),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執行。

(一)公司招聘員工以思想品德、學識、能力、經驗、性格、體格等適合於職位或工作為原則,堅持公開平等、擇優錄取。

(二)內部優先原則。產生新的職位需求時,原則上優先考慮公司內部調配和競聘,深入挖掘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避免造成人才積壓和浪費。

(三)除外聘管理或技術類中、高端人才外,招聘的所有人員根據崗位要求,進行不同的筆試;筆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用。

(四)曾經在公司工作現已離職者(關鍵崗位人員除外);

第八條產生職位需求時,人力資源部將通過社會招聘、網絡招聘、內部篩選和校園招聘等形式滿足需求,對於較難招聘的崗位,若條件允許,將實行獵頭招聘。

第九條社會招聘是指根據各部門提出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的日常招聘活動(現場招聘會等招聘途徑),職位申請人一般為非在校學生且具備一定工作經驗。

第十條內部篩選是指用人部門根據崗位需求,在公司內部篩選符合條件的職工。

第十一條校園招聘是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對人才的需求,人力資源部組織在各類院校進行應屆碩士研究生、本科、大專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活動。

第十二條獵頭招聘是指對於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人力資源部委託獵頭公司進行招聘的招聘形式。

原則上一般崗(職)位、後勤崗位實施內部篩選,高端崗位或內部篩選不能滿足者,實施適宜的其它外部招聘。

人員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在全公司範圍內根據與相關部門領導溝通及職工日常表現篩選最符合崗位要求職工,向總經理、董事長口頭彙報或書面申請。

總經理、董事長同意後,行政部下發調令,規定交接到崗日期,人力資源部根據調令要求辦理人事調動及薪酬對接工作。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崗位需求條件擬定招聘簡章,確定招聘的途徑、形式(人才市場、公司內部員工推薦等)。

人力資源部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應聘人員簡歷並根據崗位要求初步篩選。

應聘人員在人力資源部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複印件及相關資質證書複印件,現場在學信網核實學歷真實性。

用人部門領導組織初試。初試人員依據崗位性質不同可採用面試、筆試、實操等方式,從工作經驗、工作技能及專業知識等方面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定。

由總經理、董事長根據部門經理意見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復試,對應聘者綜合能力進行評定,最終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及外聘人員待遇。

公司範圍內關鍵崗位離職滿12個月復職人員,復職後同崗同酬,工齡重新計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崗位空編情況及實際生產運營需要,擬定校園招聘計劃。

根據各學校教學計劃及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擬定校園招聘行程表。

對參加應聘人員進行公司發展史、產業、文化、榮譽、組織結構、員工福利待遇以及招聘崗位進行講解。

由單位領導現場面試,關鍵崗位需到公司面試者,組織意向職工到公司相關部門面試,流程同社會招聘。

人力資源部根據空編空崗情況及實際生產運營需要,同各部門溝通後,通過網絡發佈招聘信息。

根據公司發展戰略,招聘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依據崗位類型和行業性質篩選合適的獵頭公司。

根據高端崗位人員要求與選定的獵頭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並提供需求崗位,獵頭公司按照協議相關約定推薦合適人選。

人力資源部及時將面試結果反饋獵頭公司,並將面試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推薦的人選質量一併反饋。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入職人員名單進行核查,包括崗位編制、年齡、學歷、崗位要求等是否符合所在部門及崗位的組織架構、近期崗位編制以及招聘計劃中崗位要求,同時核查是否存在重複入職、違紀違法犯罪行為,是否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是否參與邪教組織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錄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職前體檢,體檢合格後必須於當天下午繳納意外傷害保險,並於入職後30天內完成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的繳納。因繳納保險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人事管理員全權負責。

體檢完成後,人力資源部指導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其它相關入職手續,聯繫安全環保部組織職前培訓。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於每年10月份根據崗位編制及實際人員需求情況,編制《20XX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作為下年度招聘的依據。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於每月5日前,統計《20XX年XX月份人員狀況表》(附件4),報相關領導審核,作為相關領導公司當前人員狀況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並下發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管理部。

本人為明確本人在入職公司期間之責任和職業道德,我願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1、承諾本人向公司提交的任何有關本人信息均是真實的,包括但不限於學位、學歷、資格、相關技能、工作經歷、身體狀況、入職登記表等。

2、承諾在過往單位工作過程中無任何職業病病史,也未存在任何職業病傾向,更無職業病潛伏狀況。

3、承諾本人已充分了解並接受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本人崗位、職務進行調整,調整後對應相應崗位、職級待遇。

4、任職期間,不在外兼職,如有兼職本人願意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均與公司無任何關係,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5、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祕密,不將公司的任何材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祕密,保證不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言論,更不做中傷公司的事,自覺維護公司聲譽。

6、承諾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並嚴格遵守和履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自願接受公司相關處罰,觸犯法律的自願承擔法律責任。

7、承諾在職期間遵規守紀,與同事和睦相處,相互協助,如出現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違紀事件,自願無條件接受公司辭退處理,自願放棄相關權益與之爭議的申訴抗辯權,承擔並賠償因本人違反保證內容給公司所造成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8、承諾入職前與上一單位已辦理完正常離職手續,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勞動糾紛,無任何競業限制約定。若存在隱瞞,本人願意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均與公司無任何關係,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並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9、承諾在職期間,自覺維護公司榮譽,不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聽薪資,不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當手段來從事其他活動。

10、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侵佔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財物。無故損毀公司財物,自願接受公司的調查和處理。

11、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並保證整潔;中途辭職,所發放的勞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遺失,則按價賠償。

12、個人意見或建議等,保證做到逐級反映;當反映意見或建議未獲解決或採納時,保證以書面形式逐級向上級反映。如確需當面反映時,保證在工作結束後進行。個人意見或建議等如違反反映流程,無條件自願接受公司處理。

13、承諾在職期間,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時,將按公司辭職流程申請、辦理,並做好各項交接手續,如擅自離職,甘願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14、辭(離)職後,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有損公司利益和詆譭公司形象的行為,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經營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5、本人已接受公司崗前培訓,認同公司文化,熟知《假期管理規定》《考勤監督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意並願意遵守相關規定。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確保員工綜合素質,以適應企業發展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對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審核部門員工招聘計劃,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訂立勞動合同及組織崗前培訓等工作。

第三條部門用人單位根據經營業務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計劃。負責應聘人員試用期考察及應聘上崗後的培訓、管理工作。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備、人崗適用”和“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不僅注重應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應聘者的實際工作能力,特別注重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和忠實程度。

第五條員工招聘分為一般員工招聘、管理人員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才招聘和臨時工招聘四種。

第六條需要招聘一般員工的部門,在公司編制範圍內出現崗位空缺時,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公司經理批准。

第七條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員時,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製作崗位職務説明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需要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公司經理總經理簽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招聘事宜。

第九條需要聘用臨時工的部門,填報《員工招聘申請表》,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轉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區別不同類型人員,按照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招聘崗位員工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選擇合適的招聘方式,實施具體招聘工作。

第十一條未經公司領導特批,任何部門不得招用從公司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開除的人員。

第十二條招聘員工的渠道可以採取: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媒體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網絡招聘及委託職業中介機構招聘等方法進行。但無論何種方式,都必須事前辦理申報批准手續。未經報批手續自行招聘人員的,所招聘人員作辭退處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章一般員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條門店營業員、營銷員、倉庫管理員、物流配送員、批發開單員、售後服務接待員、辦公室文員、後勤服務員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裝維修工,屬於一般員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擬定和發佈招聘廣告,公示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以及相對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報名起止時間等事項。並負責處理應聘報名相關事項;

2.應聘者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提交《身份證》、《户口冊》和學歷證明覆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彙總整理所有應聘人員資料,聯繫用人部門,確定初選名單,通知初選人蔘加面試;

4.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在徵得應聘人員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門,給予5至10天的適應選擇期;

5.選擇期滿,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一是職業道德,二是崗位職責);

6.崗前培訓結束後,組織筆試,筆試合格者,雙方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適應選擇期內任何一方認為不具備建立正式勞動關係的,可以説明原因,友好辭謝。適應選擇期滿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國家最低工資標準,依據應聘者在適應選擇期的實際上班天數發給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適應選擇期滿,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適應選擇期計算為應聘人員試用期,享受試用期工資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程序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直屬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市內門店負責人、涉外門店負責人及會計、出納等財務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根據公司經營業務需要必須配備的各種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或技術職稱的人員。譬如項目設計師、項目經理、項目技術員、安裝維修技工等。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招聘按下列程序辦理:

1.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約談和麪試。

2.應聘人員與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就勞動報酬及相關工作職責、職權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應聘人員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及相關應聘資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

5.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履行《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涉及公司機密崗位的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的同時,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履行保密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臨時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條聘用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報經批准後,由部門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過一個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章試有期

第二十條員工的試用期,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確定。

第二十一條應聘人員在試用期內,如果不願在公司繼續工作,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或口頭申請,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解除勞動關係。

第二十二條公司在員工試用期間,發現聘用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1.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

2.不能勝任工作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者;

4.違反國家法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5.與其他單位建立有勞動關係或者在外兼職影響正常工作者;

6.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滿後,員工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審核定級手續,從批准定級的下月起調整工資待遇。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七章新員工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一般員工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薪酬管理規定》的標準執行。不低於國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間,不享受提成工資待遇。

第二十六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員工被正式錄用後,按其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和變動員工的工作。調整變動工作後的工資福利待遇也隨之相應變動。

第二十八條為穩定員工隊伍,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實際年限,發給工齡工資;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員工發給年度特殊貢獻獎;對在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現象和病、事假的員工發給全勤獎。

第二十九條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公司履職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公司按《勞動法》的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個人原因不願意參加社會保險的,由本人寫出申請,公司按規定發給社會保險補貼。

第八章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

第三十條公司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上班工作時間制度:

(1)定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三十一條每個員工執行那種工作時間制,根據其所任職崗位的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第三十二條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公司制定的《勞動出勤與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有事有病請假批准,上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

第三十三條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按規定接受處罰,情節嚴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各部門員工出勤登記表,每月5日前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個季度公佈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在執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6

一、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規範員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選用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先內後外的原則。

第三條歸口管理。

員工的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工作由招聘主管負責。

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招聘管理。

第二章招聘組織管理

第五條招聘工作分為如下幾個環節:提出人力資源需求、擬定招聘計劃、人員招聘、人員甄選錄用、招聘工作評估。用人部門提出人員需求,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和人員供給狀況擬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信息,並協助用人部門進行甄選錄用,最後對招聘工作進行評估,用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的招聘。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在招聘前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和用人部門根據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進行測評內容的設計。

第八條一般管理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管理負責人組織測試及初試,本單位負責人(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復試,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九條經理及經理級以上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資源總監負責測試,總經理負責審批。

第十條對公司總部及事業部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高級專業人員進行招聘測試時,人力資源部應組建初試、複試測評小組。

(1)測評小組的組建原則:知識互補、能力互補、氣質互補、年齡互補、性別互補。

(2)測評小組的培訓:所有測評小組成員在測評開始前應參加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測評培訓,培訓內容為測評內容、測評方式、測評過程及其控制、測評結果的處理等。

第三章招聘計劃

第十一條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1)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預測與審核。

公司總部及事業部各部門每年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目標編制年度計劃時,應同時制訂本部門年度人員需求預測,內容包括實現本部門年度目標所需人員總數與結構、現有人員總數與結構、流出人數與方式(退休、辭退、輪崗等)、流入人數、時間與方式(內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部門的人員需求預測進行審核。

(2)公司年度需求預測。

人力資源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組織結構調整、員工內部流動、員工流失、競爭對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對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預測進行綜合平衡,分別制訂年度人力資源需求預測。

(3)臨時人力資源需求。

各部門對於未列入年度預測的人員需求,由部門領導填寫“臨時招聘申請表”,説明未列入年度預測的原因,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招聘計劃。

(1)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需求和供給預測制訂年度招聘計劃和具體行動計劃,招聘計劃應包括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個性品質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測試內容和實施部門、招聘結束時間和新員工到位時間以及招聘預算,招聘預算具體包括招聘廣告費、交通費、場地費、住宿費、招待費、出差津貼及其他費用等。

(2)公司總部及各事業部招聘計劃由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招聘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有效控制人力資源招聘成本,合理劃分招聘費用,提高招聘效率,保證招聘效果,結合事業部制公司化運作管理機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空調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二級子公司(不含蕪湖公司)。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三條招聘費用項目

會場費、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等費用。

第四條信息發佈

人力資源科根據各單位的招聘申請,統一對外發布招聘信息,並組織各單位進行招聘。

第五條借款

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計劃和費用預算,統一到財務管理部申請借款。

第六條費用登記

1、每次赴人才市場進行招聘時,各單位招聘負責人都應在《招聘費用登記表》上簽名,以此作為劃分招聘成本的確認依據;

2、《招聘費用登記表》上應註明招聘負責人和實際招聘費用,參加招聘的人員可對其進行監督。

第七條分攤方法

招聘費用依據參加招聘會的人數由各單位分攤,但由事業部組織並以事業部名義發佈的招聘廣告、網絡招聘及由此發生的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由事業部本部承擔,在招聘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由各單位承擔。

各單位費用支出=(招聘費用總額÷參加總人數)×各單位參加人數

第八條分攤單位劃分

招聘單位按事業部本部(包括經營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品質管理部、審計監察科)、營銷部、技術開發部、本部工廠、電子科技公司、mdv公司、出口公司、模具公司八個單位實體進行劃分。

第九條劃帳流程

1、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編制《招聘費用分劃報表》;

2、《招聘費用分劃報表》由招聘主管編制,並報財務管理部審核;

3、《招聘費用分劃報表》於每月30日前報財務管理部;

4、財務管理部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和《招聘費用分劃報表》對招聘成本進行劃帳。

第十條劃帳方式

劃帳採用每月一劃的方式進行。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注意事項

1、人力資源科依據各單位報名參加的人數安排招聘攤位,如事先報名,而後來又未參加,人力資源科將依據報名的人數進行劃帳;

2、參加招聘會的人員原則上是各單位管理部(科)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參加人員應注意自身形象,言談舉止得體,男士一律穿西裝打領帶,女士一律穿套裝,否則,將取消其參加招聘會資格。

第十二條實施

1、本規定由經營管理部制定、解釋並負責實施;

2、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規範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選用機制,更加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資源,依據《勞動法》等國家法律和有關地方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湖南省電力線路器材有限公司員工的招聘管理。

三、原則

3.1按照“公開招聘”、“平等競爭”、“人崗匹配”、“先內後外”、“不超編”等原則,根據工作分析結果、結合公司戰略發展需求、目前人力資源狀況開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機制更加科學、合理的原則。

3.2公開招聘原則:公司所有職位需求實時公佈,採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內聘或外聘。

3.3內聘優先原則:內部提拔和培養是公司用人原則,只要可以內部培養,則優先考慮內聘;

3.6按崗需要原則:是對招聘計劃質的要求。各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需明確要求崗位需求與目標,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併為招聘渠道的選擇提供前提。

3.5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則:即對所需人才可能適用的招聘方法進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選擇的招聘渠道有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校園招聘、委託勞務公司招聘、大型招聘會、互聯網招聘等。

3.6責任分解原則:在審核應聘人的過程中,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根據各自優勢在審核的內容上進行明確分工,使審核結果儘可能地真實。

3.7考核原則:試用期過程中嚴格考核,保證進入公司的員工最終素質與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條件

4.1入職公司員工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4.1.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記錄;

4.1.2經區以上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

4.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錄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規定不能錄用者;

4.2.2曾被公司辭退、開除者;

4.2.3隱瞞個人經歷、提供虛假資料、採取欺騙行為以達到被錄用者;

4.2.6患各種疾病未治癒者;

4.3特殊情況人員,經總經理批准後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

五、招聘職責與權限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招聘職責和權限如下:

5.1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制定公司中、長期人力資源規劃。

5.2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規範招聘流程。

5.3確定公司招聘計劃,並制定與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6負責公司各崗位招聘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規範與控制。

5.5根據公司薪酬政策,與用人部門協商確定擬錄人員的工資待遇,報批後執行。

5.6跟蹤、考察新招聘員工的正常工作表現,及時提出試用期轉正、辭退等的處理意見。

5.7將新招聘人員信息備案並及時更新人事信息數據。

用人部門應積極參與本部門人員的招聘工作,同時應根據人力資源部安排,積極參與其他部門對口專業人員的招聘活動。其招聘職責如下:

5.1.1根據工作分析結果,不斷完善本部門的崗位説明書,明確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建立崗位勝任力素質模型,為員工招聘提供基礎依據。

5.2.2根據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狀況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供人員需求計劃,需求計劃中應包含明確的崗位描述、任職資格條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根據本部門崗位招聘需求,積極搜尋公司內、外部符合條件的人選,並向人力資源部門推薦。

5.6.6根據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選擇業務能力強、對擬招聘崗位的職責、任職資格條件等有深入理解,並有一定面試、甄選技巧的人員參與招聘工作。

5.5.5對候選人專業技術水平進行測評。若有關於業務、技術能力考察的筆試內容,則須負責相關筆試試題的命題、閲卷工作。

5.6.6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對試用期內員工評估及員工轉正申請的考核意見。

六、招聘細則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採用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渠道。為提高員工對公司的積極性、忠誠度和滿意度,公司原則上採取以內部招聘為主、外部招聘為輔的政策,同時根據崗位特點、人才需求數量、新員工到位時間和招聘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

6.1.1內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門、鑑於內部員工比較瞭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較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內部招聘對象的主要來源由有提升、工作輪換等員工。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經本公司員工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瞭解崗位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內部招聘公告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所需招聘崗位的名稱及任職要求,擬定內部招聘公告,並通過OA系統發佈招聘信息。

公司管理崗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各用人部門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篩選

人力資源部將參考申請人和空缺職位的相應上級主管意見,根據空缺崗位的任職要求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進行內部評審,評審結果經候選人所在部門領導及空缺崗位部門領導同意後生效。

調崗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週內做好工作移交,併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憑人力資源部開辦的《內部調動通知書》到新部門報到。

內部招聘管理

內部進行招聘,由人力資源負責組織、空缺崗位部門協助,如內部招聘不能滿足崗位要求時進行外部招聘。

6.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於招聘一流人才,樹立企業形象和帶來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對較大,決策風險較大,篩選時間長,也容易影響內部員工的積極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人力資源部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外部招聘渠道

員工推薦:公司鼓勵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着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網絡招聘:通過公司指定的招聘網站發佈招聘信息,並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電話預約面試;

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才招聘會招聘;

校園招聘:參與各大院校舉行的校園招聘會,與院校就業辦老師聯繫,預定宣講會場地,或在校園內的畢業生就業網發佈公司招聘信息;

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資源部統一協調各部門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體宣傳、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的聯繫、外出招聘人員的'組織等。

6.2招聘流程

6.2.1提報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產和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安排招聘。

6.2.2招聘的實施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人員需求,有針對性的統一組織並開闢招聘渠道。

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下級別人員,由其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級別人員,由總經理提出要求後人力資源部部組織。

七、人員招聘選拔程序

7.1應聘資料收集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部門進行初選。審查求職者的個人簡歷和求職表,並根據收集到的求職者信息建立公司人才儲備庫。

7.2簡歷初選

7.2.1人力資源部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對每個人的優劣部分進行充分的評價分析,初步做出選擇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學歷、專業技能、工作經驗、語言等是否與招聘要求一致;

B、年齡及健康狀況是否適應崗位要求;

5.2.2適合其他崗位的資料推薦給相關崗位的部門,對符合要求的資料送交用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審核認可的應聘者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初試。

7.3面試

7.3.1面試時間與地點由人力資源部與各參與面試人員協商確定後統一安排。

7.3.2招聘職位為部門負責人級以下的,初試面試官為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招聘職位為部門負責人級以上(包括部門負責人級),初試面試官為人力資源部經理與用人部門分管領導。

7.3.6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篩選和初試;合格者填寫《入職申請表》;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復試,車間人員安排至生產現場進行技能考核;複試合格的車間人員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後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機關部室人員還須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7.3.5考核內容: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7.6履歷真實程度調查(背景調查)

經面試合格後,主管級(含)以上員工、財務人員、採購部等重要職位在上崗報到前,應將工作履歷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單位的聯繫電話和具體地址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按程序進行外調工作;員工所提供的資料必須詳實、準確,如在資料審查或背景調查過程中發現情況不屬實者,將不予錄用或辭退;員工上崗時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工作證明材料或暫不便進行外調時,應提前説明情況。

背景調查時應嚴格注意詢問的用詞,尊重個人隱私。應聘人員在原單位尚未離職的,背景調查時不應向該單位談及本公司及應聘人員相關信息,該部分背景調查可在應聘人員在原單位正式離職後進行。

7.5面試結束後工作

對於複試未通過的應聘者,將其資料存入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複試合格人員,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溝通後,確定報到時間。

7.6錄用工作準備

經核准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告知入職時間、準備材料以及入職體檢等相關事宜。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8

為充分發揮人力資本的價值,規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強化招聘管理的各項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機制,特制定本試行辦法,公司所有正式員工招聘錄用一律按此辦法辦理。

第一條崗位聘用的原則

1、公司增聘員工,採取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的方式,並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2、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全面科學的考評,擇優聘用。

3、鼓勵員工積極參加競聘上崗,並在相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內部員工;員工落聘的,不影響其原崗位的工作。

4、通過內部競聘充分調動員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發揮競聘的激勵機制,達到競爭出人才,競聘顯活力的效果。

第二條用工申請程序

1、出現用工需求的部門根據業務發展、工作需要和人員使用狀況,填寫《用工申請表》(見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並報總經辦審批。

2、總經辦審核用工申請,如申請部門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發展戰略與客觀實際,則同意,如不

符合相關情況,由申請部門通過其他渠道協調解決,或由行政人事部進行人員調配。

3、總經辦將已簽署意見的《用工申請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訂招聘計劃。

第三條招聘選拔程序

1、發佈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據用工需求,在總公司內部通過知會單及布告欄,發佈招聘信息。同時,通過互聯網、報紙或其他渠道對外發布招聘廣告。

3、應聘者須填寫《職位申請表》,並提供有關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明文件。

4、行政人事部視情況安排筆試及初步面試,具體內容根據職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門負責人與應聘者面試,對應聘者進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見。

第四條在職員工必須在試用期滿以後才能參加其他職位的應聘,在公司工作未滿一年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能參加應聘;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參加應聘,但必須服從組織的安排。

第六條全部應聘文件、表格、原始評分記錄等相關資料保存於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驗。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不斷髮展的需要,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實現公司人力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原則

2.1公開透明原則:公司所有崗位的招聘應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招聘標準進行人員甄選。

2.2擇優錄取原則:公司在錄用人員時,應遵循“先德後才”的觀念,擬錄用人員首先需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品德,其次還應滿足公司要求的專業技能、管理能力等。

2.3先內後外原則:為提高公司內部的激勵水平,建設員工晉升通道,當公司出現缺編崗位時,應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內部人員不能滿足要求時,再面向社會招聘。

3.4依據編制原則: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年度人員編制計劃》進行。《年度人員編制計劃》由總經理批准,計劃外招聘應提出具體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

3.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職位的招聘。

4.招聘程序

4.1需求申請

4.1.1用人部門擬增補人員時,要根據年度用人計劃結合本部門編制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註明所需人員職責、數量、增加理由及到崗時間等。也可通過“釘釘辦公系統”發起申請,步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人事管理”-“招聘”,然後依次填寫需求申請內容,審批人(總經理)、抄送人(人力資源部)。

4.1.2《人員需求申請表》由各部門先提交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後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招聘。(或在釘釘辦公系統上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招聘)

4.1.3人力資源部根據上級領導審批的《人員需求申請表》意見或釘釘辦公系統上的審批意見,結合用人部門所需崗位的《崗位説明書》確定招聘方式。

4.2招聘方式(渠道選擇)

4.2.1公司內部招聘:公司出現缺編崗位時,應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發佈《招聘啟示》,當內部人員不能滿足缺編崗位的要求時,再面向社會招聘。

4.2.2公司外部招聘:

人才市場:能瞭解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充分了解行業內最新動向,宣傳公司品牌形象,擴大公司知名度,適用於中級以下崗位。

媒體招聘:包括網絡招聘和報紙招聘,能建立專業性人才庫,對公司品牌是一種軟性宣傳,適用於專業崗位和中級崗位。

校園招聘:對專業對口院校有選擇性地參加學校雙選會,適用於人才儲備和初級崗位。

獵頭招聘:須經多方比價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使用,適用於高級崗位。

內部推薦: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着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招聘,適用於基礎類(車間工人、一般職員)崗位。

行業推薦:業內相傳口碑,非工作場合交流,主動聯繫公司所需人才,為我公司所用。

其他合法招聘渠道。

4.3信息發佈

4.3.1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特點和預算節約原則選擇適合的招聘渠道,發佈招聘信息。

4.3.2發佈招聘信息應參見《崗位説明書》包含:公司簡介、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崗位要求、聯繫方式等。

4.4面試甄選

4.4.1篩選:人力資源部應在每個工作日早上10點前更新網站,根據崗位要求初步進行簡歷資料篩選(審查重點為求職者的任職資格和相關工作經歷),並分部門、分崗位進行保存,確定好應聘人員電話、郵件,通知其到公司面試。對於異地候選人,可先釆用電話、視頻等面試方式進行。

4.4.2初試:初試工作因根據應聘職務大小,由人力資源部專員或部門負責人主持,應聘人員先填寫《應聘(入職)登記表》,主試人員根據《面試交流參考問題構成表》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了解求職者基本信息、求職動機、薪酬要求、自我評估等情況,並填寫《面試評估表》,如需進行筆試的人員按照專業部門提供的考卷進行測試。初試通過後的候選人,人力資源部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用人部門商討複試時間。

4.4.3複試:複試工作由用人部門負責人主持,人力資源部參與。主要對面試者的專業技能、從業經驗進行評價,進一步考察瞭解面試者,用人部門在面試完成後應填寫《面試評估表》做出面試決策。中層以下人員的面試決策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合議決定即可,中層及以上人員的面試決策還應有總經理進行終試後決定。

4.4.4終試:針對中層及以上人員的應聘,需由總經理親自面試,若遇特殊情況,時間另定。

4.4.5綜合面試:為了提高面試效率,以上人力資源部主持的初試和用人部門主持的複試可以在同一天進行,即初度複試一起面。

5.錄用程序

5.1確定擬錄用人選和薪資標準: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最終確定錄用人選並根據薪酬制度確定薪資標準。

5.2擬錄用人員面試材料審批:所有面試通過人員需經總經理籤批後方可通知辦理報到手續,總經理理籤批應包括:應聘(入職)登記表、面試評估表、薪酬標準等信息資料。

5.3錄用通知:總經理審批通過後,人力資源部需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應聘人員電話確認到崗時間,告知入職需準備的資料,併發送《員工錄用通知書》以確認錄用。

5.4入職辦理:人力資源部為報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完善《入職登記表》,並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建檔等。

5.5辭謝通知:對於未能錄用的員工,為了表示對應聘人員的尊重與參加面試的感謝,人力資源部可以發送《辭謝通知書》婉言謝過對方。

6.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修訂,經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總則

1.本公司為招聘人才,為公司的發展服務,特制定應聘面試管理制度;

2.有關應聘員工面試事項,均依本制度處理。

第二條面試考官應具備的條件

1.本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為面試考官,面試人員本身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因此面試人員在態度上、表情上必須表現得十分開朗,讓應徵者願意將自己想説的話充分表達出來;

2.面談人員自己本身必須培養極為客觀的個性,理智地去判斷一些事務,絕不能因某些非評價因素而影響了對應聘者的客觀評價。

3.不論應聘者的出身、背景之高低,面試人員都得設法去尊重應聘者所表現出來的人格、才能和品質。

4.面試人員必須對整個公司組織情況、各部門功能、部門與部門間的協調情形、人事政策、薪資制度、員工福利政策,有深入的瞭解,才能應對應聘者隨時提出問題。

5.面試人員必須徹底瞭解該應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和必須具備的學歷、經歷、人格條件與才能。

第三條從面試中應獲得的資料

1.觀察應聘者的穩定性:應聘者是否無端常換工作,尤其注意應聘者換工作的理由,假如應聘者則從學校畢業,則要了解應聘者在學校中參加哪些社團,穩定性與出勤率如何。另外從應聘者的興趣愛好中也可以看出應聘者的穩定性;

2.研究應聘者以往的成就:研究應聘者過去有哪些特殊工作經驗與特別成就;

3.應付困難的能力:應聘者過去面對困驗或障礙是否經常逃避,還是能夠當機立斷挺身而出解決問題;

4.應聘者自主能力:應聘者的依賴心是否極強?如應聘者從學校畢業,則可觀察他在讀書時是否一直喜歡依賴父母;

5.對事業的忠心:從應聘者談過去主管、過去部門、運去同事以及從事的事業,就可判斷出應聘者對事業的忠業度;

6.與同事相處的能力:應聘者是否一直在抱怨過去的同事、朋友、公司以及其他各種社團的情形;

7.應聘者的領導能力:當公司需要招聘管理者時,特別要注意應聘者的領導能力;

第四條面試的種類

根據本公司狀況,面試可分為下列兩種:

1.初試:初試通常在人事部門實施,初試的作用無非是過濾那些學歷、經歷和資格條件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通常初試的時間約15至30分鐘;

2.評定式面試:經過初試,如果發現有多人適合這項工作,這時就要由部門主管或高級主管做最後一次評定式面試,這種面試通常為自由發揮式的面談,沒有一定的題目,由一個問題一直延伸到另一個問題,讓應聘者有充分發揮的機會,這類面試通常約30至60分鐘。

第五條面試的地點及記錄

1.面試的地點最好在單獨的房間,房間只有面試人與應聘者,最好不要裝電話,以免面試受到電話的干擾;

2.從事面試的時候,必須準備面試表格。通常初試表格最好是對勾方式的。在評定式面試中,最好用開放式的表格,把該應聘者所説出來的一切當時就記下來。(參閲表一、表二)

第六條面試的技巧

1.發問的技巧。好的面試人員必須擅於發問;問的問題必須恰當;

2.學會聽。面試人員要想辦法從應聘者的談話裏,找出所需要的資料,因此面試人員一定要學會聽的藝術;

3.學會沉默。應聘人員當問完一個問題時,應學會沉默,看應聘者的反應,最好不要在應聘者沒有開口答時,或者感覺不瞭解你的問題時,就解釋你的問題。這時你若保持沉默,你就可以觀察到他對這個問題的對應能力,因為應聘者通常會補充幾句,而那幾句話通常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想説的幾句。

第七條面試的內容

(面試內容的重點事項)

1.個人的特性。應聘者的資格包括應聘者的體格外、舉止健康情形、穿着、語調、坐和走路的姿勢。應聘者是否積極主動、是否為人隨和、是否有行動以及個性內向或外向,這些要依靠面試人員對應聘者的觀察;

2.家庭背景。家庭背景資料包括應聘者小時候的家庭教育情形、父母的職業、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興趣愛好、父母對他的期望以及家庭的重大事件等等。

3.學校教育。應聘者就讀的學校、科系、成績、參加的活動,與老師的關係,在校獲得的獎勵,參加的運動等;

4.工作經驗。除了應聘者的工作經驗外,更應該從問題中觀察應聘者的責任心、薪酬增加的狀況、職位的升遷的狀況和變化情形,以及變換工作的原因。從應聘者的工作經驗裏,我們可以判斷出應聘者的責任心、自動自發的精神、思考力、理智狀況等;

5.與人相處的特性。從應聘者的結交來了解與人相處的情形,包括了應聘者的興趣愛好,喜歡的社團以及所結交的朋友;

6.個人的抱負。包含應聘者的抱負、人生的目標及發展的潛力、可塑性等。

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體系,促進招聘工作的規範化、程序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集團所有崗位的招聘錄用。

第三條:集團行政人事部為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招聘原則

第四條:員工招聘實行下列原則:

(一)編制控制,按計劃用人;

(二)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三)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章 權責劃分

第五條:權責劃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負責集團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招聘計劃的制定;

3、負責招聘渠道的選擇及招聘廣告的發佈;

4、負責招聘簡歷的篩選及面試的組織;

5、負責應聘人員的招聘考核評價工作;

6、負責實習員工的轉正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錄取人員的手續辦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單位:

1、參與面試;

2、參與應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工作;

3、負責實習員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評;

4、參與員工轉正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 招聘計劃制定

第六條:根據集團各單位定崗定員,用人單位每月制定招聘計劃,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後實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錄用程序

第七條:崗位類別:集團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二類,分別為行政管理及後勤服務崗位、一線司乘技術類崗位。

第八條:崗位招聘錄用程序:

1、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安排;

2、崗位職責掌握情況;

3、根據工作職責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某某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後)。

第六章 招聘管理規定

第九條:公司三職等(含)以下行政崗位人員、一線後勤服務人眼試用期均為1個月(駕駛員、乘務員試用期為7-15天),四職等以上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員招聘錄用的組織管理、監督、考核,原則上,對人員的招聘過程實行全過程參與,如因時間、地域等原因,不能夠參與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託用人單位招聘,受託單位及部門應嚴格按招聘程序及標準開展招聘,並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監督,如發現受託單位及招聘人員違規違紀現象,要追究受託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對委託招聘事後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檢查審核,發現問題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監管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招聘要嚴格按照年度定崗定員核定標準執行,若因工作業務量增加,需增崗位、增編人員,需履行人員增補籤批手續,如未履行籤批手續出現超員現象,扣除招聘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條:集團所有崗位招聘需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標準、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參與招聘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一經發現,被錄用人員立即辭退。參與招聘人員視情節給予5-10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降職、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鄂市地區各級人員及某某、錫市地區四職等以上(含)行政人員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某某、錫市地區三職等以下(含)行政人員、一線後勤服務人員由當地公司自行負責招聘,其他各用人單位除行政人事部委託外,不得私自開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線員工)。如有自行招聘現象發生,扣除單位負責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集團員工招聘錄用審批手續及其它未規定事項按《某某集團組織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頒佈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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