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

來源:文萃谷 1.76W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為規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吸引、招募、保留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的招錄用。

三、聘用原則

1、公開招聘、全面考查、擇優錄取。

2、能力與崗位要求匹配。

3、內部調配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四、崗位聘用條件

1、凡年滿18週歲以上,身體健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符合本公司相應崗位聘用條件者,均屬聘用對象。

2、受聘人必須接受用人單位的審查,履行崗位工作標準,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3、詳細錄用條件以崗位需求為準。

五、招聘申請程序

1、生產車間招聘

車間主任填寫《用工申請表》交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對部門需求進行審查,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申請手續完備後,人事管理按要求招聘。

2、其他部門招聘

用人部門主管領導填寫《用工申請表》交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對部門需求進行審查,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申請手續完備後,人事管理按要求招聘。

六、招聘需求溝通

人事管理在處理招聘作業時,應優先考慮從公司內部調整、提升人才。為此,人事管理需與有關部門充分溝通:

1、目前是否有足夠的員工,是否合理利用了公司現有人力資源。

2、所需人員可否在公司內部進行調配或選拔,使公司人才得到合理流動或晉升。

3、可否對現有人員進行輪換作業培訓,以便崗位缺員時臨時頂替。

七、招聘實施

人員增補需求經過審核確認後,人事管理開始實施招聘。

1、選擇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 人事管理與各部門溝通,從內部調配和選拔。

(2)外部招聘:根據人員需求層次,可選擇廣告(報紙)招聘、學校招聘、人才市場招聘、網絡招聘及獵頭公司招聘等形式。在滿足用人需求的前提下儘量選擇免費或者費用較低的形式。

2、發佈招聘信息

(1)確定招聘廣告的發佈渠道。

(2)選擇及確定招聘廣告的發佈時間。

(3)根據崗位描述及要求發佈招聘廣告,內容包括:公司簡介、招聘職位名稱、人數、崗位描述、任職要求等。

3、確定選擇方式

可採用面試、筆試、其它能力測試,或採用綜合選擇方式。目前公司招聘作業主要採用面試為主,筆試及其它測試為輔的方式。

4、招聘預算

特殊崗位需要付費招聘或從事招聘過程中需要產生相關費用,人事管理應將招聘活動的費用進行預算,在獲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招聘。

八、人員選擇

1、初試

依據崗位要求,人事管理對蒐集到的應聘者資料進行評價分析,作出初步選擇意向後,通知應聘者參加初試。初試主要是對求職者的個人品格、履歷的真實性、離職原因、求職動機、待遇要求等方面進行考察、核實。

2、複試

(1)生產操作員初試合格者,由人事管理向生產部長(副總經理)推薦,安排複試,主要考察求職者的實際工作技能與崗位的匹配程度。複試完畢,面試人將評語及意見記錄於《面試記錄表》上。

(2)其他部門員工及部門主管初試合格者,由人事管理向總經理推薦,安排複試,主要考察求職者的實際工作技能與崗位的匹配程度。複試完畢,總經理將評語及意見記錄於《面試記錄表》上。

3、人事管理根據《面試記錄表》及時通知面試複試者面試結果。

九、錄用、報到

1、對於被公司確定正式聘用的求職者,由人事管理通知其攜帶相關證件來公司報到。

2、被錄用人應按指定時間報到及辦理入職手續。如在發出正式錄用通知3天內不報到,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准可延期報到)。

3、新員工在報到時,須向行人事部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文件: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

(3)前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或前工作單位地址、電話號碼、聯繫人姓名等資料。

4、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錄用

(1)經查實被錄用人所提供資料虛假者。

(2)經核實身體狀況不佳,或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者。

(3)與原工作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或未脱離勞動關係者。

(4)品行不端,曾被開除者;

(5)有其它劣跡者。

5、新員工交付有關證明文件後,由人事管理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6、新員工報到當天到人事管理辦理考勤,並領取工作服,考勤記錄從其報到之日起開始。

十、員工試用及考核

1、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後,由人事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職前培訓。職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公司發展歷史、公司文化、規章制度及三級安全教育等。

2、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因表現不佳或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由主管部門向人事管理提出,經核准後可隨時予以辭退。在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後,按其當月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工資(其中,前七天為考察期,如在此期間新員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新員工提出終止考察,則雙方終止試用,公司將不支付其任何薪資)。

3、試用期滿(或未滿但表現突出)的新員工可填寫《試用期員工考核意見表》申請轉正(或提前轉正);試用期滿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將視情況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

十一、人才資料庫

1、人事管理負責建立人才資料庫,為備選人才之用。人才資料庫包括未被錄取的優秀人才、同行優秀人才以及符合公司用人要求但目前崗位滿員不能招錄的人才。

2、其他部門有需求時,由人事管理按照要求調出資料查閲。

十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若原制度與此有衝突,以此制度為準。

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的錄用、增補均需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新員工招聘錄用一律公開向社會招聘,本着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等符合崗位要求為原則。

第四條 招聘錄用應由公司定期組織,以便於崗前培訓。

第二章 招聘申請

第五條 各部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人員的使用情況提出員工的招聘要求,並填寫《招聘申請表》,報辦公室。

第六條 辦公室負責彙總各部門的招聘申請,並根據情況提出招聘計劃,報請總經理批准。

第七條 辦公室在擬定招聘計劃時,應優先從公司內部進行人員調配。

第三章 招聘方式和篩選

第八條 公司招聘方式:

(1)通過新聞媒體發佈招聘信息。

(2)校園現場招聘。

(3)員工及其他人員舉薦。

(4)委託中介機構或獵頭公司尋找。

(5)離職員工復職。

(6)適合公司的其他招聘方式。

第九條 招聘員工應明確職位、崗位職責、學歷、經驗、能力、年齡等要求。

第十條 成立公司招聘小組,可由辦公室人員、用人部門人員、公司領導等至少3人組成。招聘小組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篩選工作:

(1)初選。辦公室對全部應聘材料進行篩選後,選出初步合格者,並向其發放面試通知。

(2)面試。招聘小組負責考察面試人員,並將其表現詳細填寫在《面試記錄表》中。根據具體情況,也可對面試者進行筆試、專業技能考核等。

(3)錄用。招聘小組負責對所有複試者進行評價,並提出錄用或不錄用的意見,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向錄用者發放《錄用通知書》,向未錄用者發放《未錄取通知書》並致謝。

第十一條 瞭解應聘人員的期望因素:

(1)優厚的福利待遇、交通便利的工作地點及雅緻的工作環境。

(2)公司有良好的信譽及發展前景。

(3)開明的上級領導。

(4)有省內外進修培訓的機會及快捷升遷的機會。

(5)工作內容符合自己的興趣。

(6)工作具有完整合理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面試注意事項:

(1)安排充分的時間,環境應安靜、舒適。

(2)面試人員事先應熟悉招聘的具體要求,與應聘者談話的主題要明確,列出發問的重點範圍。

(3)創造融洽、輕鬆的面試氣氛,並隨時記錄面試的重要事項。

(4)控制面試的時間與場面。

(5)檢查應聘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

第十三條 面試提問要點:

(1)請其簡單描述家庭背景、過去的經歷、應聘本職位的原因及自身的優缺點等。

(2)分析所投入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預想有機會重新選擇將會選擇什麼行業。

(3)詢問其喜歡的領導類型、業餘愛好、休閒活動、常看的書籍等。

(4)詢問其對待遇的要求。

(5)詢問其對人生目標、安排及如何理解成功與失敗的具體含義。 第十四條 涉及錄用、面試必須注意的事項:

(1)應聘人員的待遇及福利,是否能夠接受工作崗位、地點的調換,是否願意出差。

(2)公司的錄用條件。

(3)應聘人員可接受錄用答覆的期限及上崗日期。

(4)其他特定的工作要求。

第四章 錄用報到

第十五條 辦公室發放錄用通知時,必須註明報到須知,尤其是報到期限。 第十六條 新員工報到時須帶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業證等相關證件,辦公室負責核查原件,保留複印件。

第十七條 證件檢查合格後,辦公室負責向新員工發放《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彙編》《保密協議》及表格等,並經員工確認後簽訂勞動合同,辦公室將新員工相關資料存入其個人檔案。

第十八條 在員工入職當天辦公室負責通知財務部和用人部門。通知內容包括:員工姓名、入職日期、所屬部門、直接上級等。

第十九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安排新員工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介紹公司有關情況及框架,公司規章制度及相關規定,工作崗位場所的設施、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等,培訓結束後要進行考試,並將成績存入個人檔案。

第五章 試用期

第二十條 除特殊情況可以免除或縮短試用期外,所有聘用人員均須試用,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管理

1、辦公室負責在員工試用期到期的前兩週,提醒員工的直接上級對該員工的試用期表現進行評估。

2、員工試用期到期前一週,回收員工的《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並報總經理審核。

3、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將其轉為公司正式員工,簽訂長期《勞動合同》。

4、向未通過試用期的員工説明理由,併發放《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

(1) 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2) 違反公司規定職業素質較差者;

(3) 隱瞞健康狀況患有疾病者;

(4) 其他原因不勝任工作者;

6、辦公室負責將《新員工試用期評估表》存入員工的個人檔案。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修改,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最終解釋。

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xx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展需要,促進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流動,規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吸引、保留符合公司需要的各類人才,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新招聘錄用的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是負責公司招聘錄用工作的主責部門。

第四條 招聘錄用原則

(一)能力與崗位要求匹配原則。擬錄用員工學歷、素質、工作能力和潛在發展能力應與崗位任職資格相匹配。

(二)內部調配優先原則。招聘時,先在xx公司系統內部調劑解決,調劑不成的再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社會公開招聘原則。公開招聘的候選人須符合全部任職資格要求,嚴格按照招聘程序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五條 員工聘用基本條件

(一) 一般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二) 具備擬任崗位的工作技能,符合任職《崗位説明書》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符合聘用條件:

1、與原單位未解除勞動合同者。

2、在原單位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尚未處理者。

3、沒有人事檔案、檔案缺少重要資料又無法彌補者或不能將人事檔案借出的。

人事檔案中應包括的主要材料有:

(1)履歷材料(包括個人的簡歷資料);

(2)自傳材料(包括公司職位申請表);

(3)鑑定、考核、考察材料;

(4)學歷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材料;

(5)獎勵及處分材料;

(6)培訓記錄及外訓協議等材料;

(7)勞動合同、錄用、任免、聘用、離職材料;

(8)其他可供參考的資料。

4、有傳染疾病或慢性疾病影響正常工作者。

5、無正當理由未繳納社會保險或保險斷檔沒有接續者。 入職後如發現員工依然存在上述第1項或第2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問題,視為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入職規定,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章 招聘計劃

第六條 年度招聘計劃和臨時招聘計劃

1、每年12月中旬,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在公司核定的部門編制數量內按照精幹、高效原則,填寫本部門年度招聘需求計劃表(附件1) 並附崗位説明書(附件2),經分管領導審核後,反饋給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需求計劃,結合公司總體編制數量,編制下年度招聘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2、因特殊原因各部門臨時需要招聘員工的,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附件3)並附崗位説明書,經分管領導審核後反饋給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三章 招聘實施

第七條 招聘渠道選擇

公司招聘的主要渠道有:參加人才交流會、內部員工推薦、網上招聘、刊登報紙廣告、內部招聘等。

第八條 招聘實施程序

1、人員初選。內部調劑的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部提出人選,社會招聘的.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簡歷篩選和初步溝通。

2、初試審核。對擬選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用人部門及相關領導進行考察、面試及評分,綜合分析後確定複試人選(見附件4《面試評價表》)。

3、筆試考核。筆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公文寫作等內容,一般由用人部門提供筆試考核內容,綜合得分70分以下為筆試不合格。

4、複試核准。確定複試人選後,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向公司領導説明擬定人選的有關情況,視情況安排複試或由公司領導核准入職。

5、背景調查。複試核准後,入職之前,人力資源部對擬聘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對身份情況、學歷、證書、工作履歷、是否有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第四章 錄用及考核

第九條 錄用程序

1、錄用審批。對於符合條件的擬聘者,人力資源部徵求用人部門意見,核定新員工職級及薪酬標準,填寫《錄用審批表》(見附件5 )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門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2、人力資源部向擬聘者發出《錄用通知書》(附件6)。

第十條 員工入職手續辦理程序

1、新員工按要求如實填寫《xxxx環保集團員工登記表》(附件7)。

2、人力資源部依據《新員工報到會簽單》(附件8)收集並查驗員工有關資料:

(1)員工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3)《錄用通知書》中要求的其他內容。

3、新員工學習公司相關制度並簽字。

4、依據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合同類型一般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為

1至3年或3年半。

5、人力資源部為員工建立內部紙質檔案和電子掃描檔案,並填寫《員工檔案資料清單》(附件9),登記員工名冊,同時在xxxx集團公司HR系統內錄入員工信息。

6、相關部門為員工提供入職辦公設備設施等。

7、用人部門主管向新員工説明工作要項,出示所任崗位《崗位説明書》。

8、人力資源部將符合存檔條件的員工人事檔案調入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於次年一季度收集一次需要歸檔的相關材料,並將其交由指定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歸檔保存)。

第十一條 新員工正式報到之日即為起薪日。在當月15日前報到且原單位社保轉移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公司從當月起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員工試用及試用期考核

1、依據新員工首次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一般為1至6個月。

2、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後,人力資源部視情況組織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公司發展歷史、願景規劃、公司文化及規章制度等。

3、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因表現不佳或工作能力不符合崗位要求,用人部門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經核准後可隨時予以辭退。員工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按其當月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工資。

4、原則上,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不得請假。特殊情況(如生病等),其試用期根據請假時間自動順延。

5、試用期內,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每月考核由自評和所在部門負責人考評(附件10)兩部分組成,分值佔比分別為10%和90%。考核主要內容包括: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責任心、專業知識能力、處理和應對事務的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協作能力、服務意識和親和力、學習能力和進取心、紀律遵守情況和個人儀表等十個考評要點。各要點滿分均為10分,考核滿分為100分,低於70分為不合格。

第十三條 轉正審批

新進員工在試用期結束前10個工作日,提交書面試用期總結及《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附件11),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審批後,人力資源部辦理轉正手續。審批未通過者,辦理解聘手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公司20xx年11月下發的《(試行)》同時廢止。

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確保員工綜合素質,以適應企業發展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對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審核部門員工招聘計劃,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訂立勞動合同及組織崗前培訓等工作。

第三條部門用人單位根據經營業務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計劃。負責應聘人員試用期考察及應聘上崗後的培訓、管理工作。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備、人崗適用”和“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不僅注重應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應聘者的實際工作能力,特別注重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和忠實程度。

第五條員工招聘分為一般員工招聘、管理人員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才招聘和臨時工招聘四種。

第六條需要招聘一般員工的部門,在公司編制範圍內出現崗位空缺時,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公司經理批准。

第七條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員時,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製作崗位職務説明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需要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公司經理總經理簽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招聘事宜。

第九條需要聘用臨時工的部門,填報《員工招聘申請表》,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轉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區別不同類型人員,按照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招聘崗位員工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選擇合適的招聘方式,實施具體招聘工作。

第十一條未經公司領導特批,任何部門不得招用從公司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開除的人員。

第十二條招聘員工的渠道可以採取: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媒體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網絡招聘及委託職業中介機構招聘等方法進行。但無論何種方式,都必須事前辦理申報批准手續。未經報批手續自行招聘人員的,所招聘人員作辭退處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章一般員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條門店營業員、營銷員、倉庫管理員、物流配送員、批發開單員、售後服務接待員、辦公室文員、後勤服務員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裝維修工,屬於一般員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擬定和發佈招聘廣告,公示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以及相對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報名起止時間等事項。並負責處理應聘報名相關事項;

2.應聘者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提交《身份證》、《户口冊》和學歷證明覆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彙總整理所有應聘人員資料,聯繫用人部門,確定初選名單,通知初選人蔘加面試;

4.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在徵得應聘人員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門,給予5至10天的適應選擇期;

5.選擇期滿,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一是職業道德,二是崗位職責);

6.崗前培訓結束後,組織筆試,筆試合格者,雙方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適應選擇期內任何一方認為不具備建立正式勞動關係的,可以説明原因,友好辭謝。適應選擇期滿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國家最低工資標準,依據應聘者在適應選擇期的實際上班天數發給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適應選擇期滿,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適應選擇期計算為應聘人員試用期,享受試用期工資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程序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直屬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市內門店負責人、涉外門店負責人及會計、出納等財務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根據公司經營業務需要必須配備的各種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或技術職稱的人員。譬如項目設計師、項目經理、項目技術員、安裝維修技工等。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招聘按下列程序辦理:

1.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約談和麪試。

2.應聘人員與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就勞動報酬及相關工作職責、職權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應聘人員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及相關應聘資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

5.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履行《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涉及公司機密崗位的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的同時,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履行保密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臨時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條聘用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報經批准後,由部門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過一個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章試有期

第二十條員工的試用期,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確定。

第二十一條應聘人員在試用期內,如果不願在公司繼續工作,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或口頭申請,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解除勞動關係。

第二十二條公司在員工試用期間,發現聘用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1.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

2.不能勝任工作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者;

4.違反國家法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5.與其他單位建立有勞動關係或者在外兼職影響正常工作者;

6.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滿後,員工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審核定級手續,從批准定級的下月起調整工資待遇。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七章新員工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一般員工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薪酬管理規定》的標準執行。不低於國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間,不享受提成工資待遇。

第二十六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員工被正式錄用後,按其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和變動員工的工作。調整變動工作後的工資福利待遇也隨之相應變動。

第二十八條為穩定員工隊伍,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實際年限,發給工齡工資;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員工發給年度特殊貢獻獎;對在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現象和病、事假的員工發給全勤獎。

第二十九條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公司履職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公司按《勞動法》的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個人原因不願意參加社會保險的,由本人寫出申請,公司按規定發給社會保險補貼。

第八章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

第三十條公司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上班工作時間制度:

(1)定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三十一條每個員工執行那種工作時間制,根據其所任職崗位的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第三十二條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公司制定的《勞動出勤與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有事有病請假批准,上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

第三十三條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按規定接受處罰,情節嚴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各部門員工出勤登記表,每月5日前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個季度公佈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在執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來規範員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選用機制。

第二條 原則

公司以 “人才是企業之本”為指導思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則,使公司用人機制更趨科學、合理。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及普通員工(含臨時員工)的招聘管理。

二、招聘組織

第四條 招聘組織管理

一、公司所有崗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在辦公室分管領導指導下開展工作,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對公司部門經理以下職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擬訂招聘計劃並組織實施。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的招聘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辦公室承辦。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條 招聘形式

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形式。招聘形式的選擇,原則上採取“先內後外”的順序,同時根據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來綜合考慮。

(一)、內部招聘

1、鑑於內部員工比較瞭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2、內部招聘形式

在徵得應聘員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門意見的前提下,進行內部招聘,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1)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公司內部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瞭解職務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2)中層管理以上職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用人部門申請,辦公室審核後,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3、內部招聘流程

(1)內部招聘公告

辦公室根據招聘崗位的職務説明書,擬訂內部招聘公告。

(2)內部報名

所有員工徵得直接上級同意後,都有資格向辦公室報名申請。

(3)篩選

辦公室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內部評審,公司普通職位、一般管理職位的評審結果經各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報公司辦公會通過後生效,中層以上崗位可參照公司有關競聘方案。

(4)錄用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週內做好工作移交,併到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新部門報到。

(二)、外部招聘

1、在內部招聘難以滿足公司人才需求時,採取外部招聘方式。

2、外部招聘組織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辦公室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人事管理者、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3、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據職系和崗位的不同採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組織。具體招聘渠道如下:

(1)內部員工推薦

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辦公室本着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2)媒體、招聘會招聘

通過大眾媒體、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網站發佈招聘信息,或通過人才招聘會招聘。

4、招聘流程

(1)面試

辦公室向初選合格的求職者發麪試通知,並要求其面試時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面試由面試小組進行。面試小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員組成:

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

二、辦公室分管領導;

三、資深專業人士。

專業技術人才的招聘必須有資深專業人士參加。面試結束後,小組成員討論對各應聘者的意見並分別將評價結果填寫在《應聘人員約談記錄單》(附件一)上,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聘任。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一致結論時,提交總經理進行討論決定。

(2)錄用

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提供三甲醫院近3個月以內的體檢結果,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結果,對體檢合格者發《錄取通知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