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 請假 休假制度
考勤、請假、休假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本制度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工作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7:30
考勤管理: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所有員工出勤、進出門必須刷卡。員工因公不能按時上班者,須提前經直接上級同意,並由直接上級通知前台備案。
上班未能按時到崗,同時也沒有向直接上級請假者,60分鐘以內記為遲到,60分鐘以上記為曠工,員工曠工由前台祕書在當日10:00以前向該員工的直接上級確認後確定。逾期辦理請假手續者須出示書面證明。
如果員工晚上加班過晚,第二天可以實行彈性工作制,但是需要在當晚發E-mail給直接上級並抄送給前台祕書説明加班情況、工作時間、第二天確定的到崗時間和調整後的工作計劃安排。對於承諾不能履行者,將取消其彈性工作的.資格,直到其糾正自己的行為為止。
公司統一由前台祕書負責監督刷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公司員工必須親自刷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刷卡或委託他人刷卡,一經發現,雙方均按照曠工處理。
如私自更改考勤記錄,則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
工作卡不得轉借公司以外的人,如果公司員工因轉借而造成了公司及個人財產的遺失和損壞,該員工需做出相應賠償並視情節的嚴重性由企業管理部給予處分。
考勤報表分為周、月、季度三種,由前台祕書在相應的時段做出,其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和次數、請假天數、出差天數、遲到、早退、曠工次數、因私外出次數。
員工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工資10元。曠工半天扣發日工資的100%,曠工一天(含)以上,每日按日工資的200%扣發工資。當月滿勤者,給予全勤獎50元。
第三章 外出管理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應在前台填寫《人員外出登記表》。
公司員工外出後當天不能返回者,應事前經直接上級同意,並通知前台祕書。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向直接上級請示,在次日上班後須及時與前台講明情況,經直接上級核實方可。
如經確認,員工未經直接上級批准,外出後當天沒有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