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統計員的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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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解析高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特點

車間統計員的崗位職責

(一)建立了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本次高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全改變了原有的收入分配模式,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執行國家統一的政策和標準。崗位工資主要體現教職工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薪級工資主要體現教職工的工作表現和資歷;績效工資主要體現教職工的實績和貢獻,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津貼補貼是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教職工給予適當補償和對苦、髒、累、險及其他特殊崗位教職工的政策傾斜。

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建立,完全是公平與效率的完美結合。一是強調了崗位的設置和管理,從總量上對崗位進行控制,建立長效機制,按崗定編,以崗位定收入,同崗同薪,體現公平性原則;二是強化了績效考核,打破了“大鍋飯”現象,以績效體現收入的差距,調動了教職工的工作熱情,將廣大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充分體現了效率性原則。

(二)實施高層次人才和主要領導的分配激勵約束機制

本次高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充分發揮了工資的導向作用,對高層次人才實行分配激勵措施。對為國家作出重大貢獻的一流人才、優秀人才、高層次人才或緊缺人才採用執行最高崗位工資標準、實行政府特殊津貼、給予一次獎勵或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方法,努力實現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將“人才是最寶貴、最重要的戰略資源”思想落到實處,充分激發人才的工作熱情,有力推動高等教育事業的跨越式發展。

國家選擇有條件的高等學校,探索建立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規範其收入分配,並結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主要領導的收入水平,使單位主要領導的收入與學校的社會效益及長遠發展相聯繫,加強了對高等學校主要領導收入分配的監督管理。

(三)收入分配宏觀調控的完善

本次高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入軌後,要求各高等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的政策規定,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各級人事、財政部門和高等學校主管部門要按管理權限和職能。加強對高等學校收入分配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加大對違反政策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政出多門、資金渠道混亂的現象,維護收入分配政策的嚴肅性。

  二、高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對人事制度提出的新要求

(一)合理定編,科學設崗,擇優聘任

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首先就面臨崗位的設置和管理工作。崗位總量的確定、編制的核準、科學合理的設崗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工作。崗位的設置管理要與學校的發展定位相結合,與學校人才隊伍發展規劃相結合。與學校的學科建設相結合,將促進人才隊伍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為優秀人才的成長和脱穎而出創造條件,留出足夠的空間。從而切實加強高質量高素質教師隊伍建設,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

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要求按所聘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從而全面推行聘用制,按崗位要求進行擇優聘任,破除職務終身制,平等競爭,真正實現“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高等學校通過聘用制度轉換用人機制,實現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增加用人制度的靈活性,促進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

(二)強化崗位職責,重績效,建立完備的評價體系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中績效工資的設置,充分搞活了分配機制,明確了激勵導向,將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相聯繫,調動了廣大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為提高教職工的業務工作水平和工資待遇的提升創造了條件。

績效工資的真正落實到位需要建立一個多元化的評價體系。根據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從總量上對工資收入進行調控分配,真正實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水平合理、規範有序的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

(三)縮小地區差距,推進收入分配透明,建立“陽光”工資制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後,高校全面清理整頓津貼、補貼、獎金,規範收入,縮小地區差距,將眾多津貼、補貼、獎金等非工資收入都透明化,切斷各高校擅自“招兵買馬”的工資性資金來源。高校設立專門賬簿對人員收入進行核算管理,將發給教職工的收入一律納入專門賬簿核算,同時建立教職工個人工資銀行賬户,工資支付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工資收入完全在賬面上透明化。

  三、順應高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人事制度建設的幾個方面

(一)崗位設置管理制度的建設,深化全員聘任制

崗位設置管理是優化配置人才資源、提高用人效益和質量的重要基矗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就是崗位設置管理,這也是做好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迫切需要。高校應根據自身特點和發展需要,按照專業規律、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將工作崗位分成不同類型、不同等級,明確各崗位的職責權利和任職條件。崗位設置時還應充分考慮與收入分配製度相配套,保證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政策落到實處。崗位管理應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評估,明確各崗位的聘任期限。堅持因事設崗的原則。先有崗後有人,按崗聘任,實行全員聘任制,從而建立一支人才梯隊,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推動人才隊伍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制度的建設,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考核制度是根據高校教學、科研工作規律,以品德、知識、能力、業績等為要素,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對教職工的工作實績進行全面評價的制度。考核制度的建設,一是要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評價方法;二是要強化同行專家特別是校外知名同行專家以及專業組織和學生在評價體系中的作用;三是要積極完善分類評價標準。績效評價體系要有利於創新和出高質量、高水平的學術成果。實行目標管理。真正實現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起到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激發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人才激勵制度的建設,引入競爭機制

人才激勵制度是以鼓勵勞動和創新創造為導向激勵人才。人才激勵制度的建設,一是要突出體現激勵功能將教職工的勞動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相聯繫;二是要更新管理方式,將高校收入分配的總體水平與學校完成社會公益目標任務及考核情況相聯繫;三是要完善多種收入分配形式,採用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激勵高層次的優秀人才,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真正實現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在人事激勵制度的建設中還要引入競爭機制,形成激勵、競爭、擇優的環境,促進優秀人才脱穎而出。

(四)人員分類管理制度的建設,體現公平原則

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是按照各崗位特點對人員進行分類管理。人員分類管理在高校中主要是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實行分類管理,以全面推進高校管理人員的職員制,推進管理隊伍的專業化和職員化,嚴格控制“雙肩挑”的比例。人員分類管理要嚴格控制各類人員的比例,體現教師隊伍為主體的思想,創造條件、營造良好的氛圍,讓年輕骨幹全身心地做好教學和科研工作。人員分類管理還須體現各類人員的晉升通道,真正實現各司其職,為建立一支穩定的管理隊伍創造條件。

(五)配套措施的建設,保障良好的人才環境

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實施,除了上述制度的建設外。還需進行社會保障制度、人才流動制度、人事代理或人才租賃制度、人員退出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建設,真正實現“單位人”向“社會人”的轉變,促進人才的雙向流動,激發高校活力,保障良好的人才環境。

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好人做好、做成事。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做事,甚至走向反面。高校人事制度建設是一項根本性、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需要我們把握人事人才工作的規律性,不斷開拓教育幹部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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