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勞動關係的確認方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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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勞動爭議時,有很多的員工都不知道怎麼確認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存在勞動關係的確認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存在勞動關係的確認方法是什麼
  存在勞動關係的確認方法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如果用人單位通過公司公帳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工資,那麼勞動者可以去銀行打印工資流水並要求銀行蓋章後,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使用;如果用人單位已經為勞動者購買了社會保險,則勞動者可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繳納記錄並蓋章,以此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以及登記表、報名表等,必須蓋有用人單位的公章,才能被勞動爭議仲裁委所認可。

3、考勤記錄;

考勤記錄最好蓋有用人單位的公章,才能被勞動爭議仲裁委所認可。

4、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他勞動者的.證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但是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對該證據的認可程度不一樣,最好是在職員工的證言,不過很難取得。

5、錄音;

最好是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東之間的對話,且對話要有相應的目的性,對方承認或者默認勞動關係即可。

6、業務合同;

如果勞動者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和其他個人或者機構簽訂過合同之類的文書,可以持該份文件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7、勞動局投訴;

勞動者可以去勞動局投訴相關問題,如果用人單位派人過去調解,即使調解不成,也可以證明你是其員工。

  如何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一、首先,你入職,公司在你入職一個月內應該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會保險,勞動合同是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最直接的證據。而如果你只有社會保險購買證明,而沒有其他證據,是不能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因為現在存在許多社保掛在公司而沒有與公司形式事實勞動關係的現象。



二、其次,在公司上班,一般公司都會發放廠牌或工作證,這個也是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直接證據,切忌,證件必須蓋有公司公章,否則也無法證明,因為沒有公章的廠牌或工作證完全可以自己製作,是不會被採納的。


三、再次,你在公司上班一段時間後,總會發放工資吧?上班期間也會有考勤吧?工資條、考勤記錄也是證明勞動關係的有力證據,但是同樣的,文件必須要蓋有公司公章,還有必須是原件。另外,如果你的工資是以銀行轉賬形式發放,你則可以去銀行打印銀行流水,看發放工資是否是公司賬號發放,且有標註發放的是工資,如果有,也是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

四、從次,你可能會想到,那能不能讓公司的員工為我作證,當然,從程序上講,你可以讓他為你作證,但是法律有規定,單一的證人證言不能作為證明案件某個事實的直接證據,必須要有其他證據作為輔證一起來證明,所以,光是單獨的證人證言是無法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


五、最後,如果你離職了,公司給你開了蓋有公章的離職證明,也是可以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

六,上面所述的證據,都必須蓋有公司公章,當然銀行清單除外,且都必須有原件,照片或者複印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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