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總結

來源:文萃谷 1.21W

總結是把一定階段內的有關情況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導性的經驗方法以及結論的書面材料,他能夠提升我們的書面表達能力,不如我們來制定一份總結吧。但是總結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總結,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總結

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總結1

我縣根據部、省、市的有關統一部署和要求,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2月12日在全縣範圍內對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加工製造、建築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企業,個體工商户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開展了一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共檢查用人單位98户,涉及勞動者0.87萬人,其中農民工0.67萬人;責令11户用人單位補發勞動者工資19.03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18.43萬元,涉及勞動者319人,其中農民工291人,責令1户用人單位退還職工押金1人200元;全縣共抽調檢查的人員10人,組織召開現場諮詢活動1場,散發宣傳資料20xx餘份,現場諮詢200餘人次;共立案5起,責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處理2件。通過此次專項檢查活動,較好地規範了勞動用工行為,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加強領導,制訂檢查方案

根據勞社部函[20xx]202號、蘇勞社電[20xx]11號和市連勞社發[20xx]248號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縣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勞動保障、建設、公安、總工會四部門的負責人聯席會議,成立了“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勞動保障局局長任組長,勞動保障局、建設局、公安局、總工會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並抽調10名執法人員集中辦公聯合執法,確保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取得實效。我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還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制訂了“專項檢查活動的工作方案”,將專項檢查活動分為四個階段:(一)普法宣傳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彙總上報拖欠工資數額階段(20xx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1月25日―20xx年2月12日)。確保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營造維權氛圍

我縣於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採取各種形式的宣傳方式通過新聞媒體的報道,組織相關部門的人員去街頭宣傳和政策諮詢活動,散發宣傳資料20xx餘份,現場諮詢200餘人次。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橫幅5幅,到縣工業區、街道張貼宣傳標語,在社會上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和進行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活動的意義,進一步普及《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認真排查,確定執法重點

在廣泛宣傳發動的基礎上,我縣於20xx年11月11日開始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我們把印發的《關於在全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及用人單位自查表、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資料逐户送達各類用人單位,明確要求各類用人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並將自查情況及整改方案於20xx年11月20日前報縣勞動保障局,對存在拖欠、剋扣農民工資行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詳細説明拖欠的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並制定具體的償還計劃。在要求各類用人單位自查的同時,我縣也對各類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進行了摸底,瞭解各類用人單位的初步情況,對各類用人單位上報的相關資料以及我們進行的摸底情況進行彙總並一一梳理歸類,從中排查出重點行業和重點用人單位,並制定了具體的聯合執法檢查方案,為下一步開展好執法檢查活動奠定基礎。

 四、聯合執法,確保取得實效

通過廣泛的宣傳發動、用人單位的自查自糾和摸底排查重點工作,我縣從20xx年11月25日對98户排查出重點行業和重點用人單位進行了嚴格的聯合執法檢查,共涉及勞動者0.87萬人,其中農民工0.67萬人;責令11户用人單位補發勞動者工資19.03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18.43萬元,涉及勞動者319人,其中農民工291人,責令1户用人單位退還職工押金1人200元。聯合執法檢查組分別由縣勞動保障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和縣工會的分管領導親自帶隊,上工地,進廠房對重點用人單位逐一檢查,我們每到一户用人單位都調閲查看該單位的用工資料、考勤表以及職工工資表,進行逐項登記檢查,確定單位職工人數及發放工資情況,並深入各用人單位走訪勞動者並與勞動者座談等形式詢問勞動者的工資發放週期、數額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資與工資發放相關的問題,從而掌握了用人單位是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實際情況,檢查中我們發現大部分用人單位能夠確定了具體的工資支付時間,在每月的工資支付日能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在對使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領域進行檢查中發現,正規的有資質的建築公司在工資支付方面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計酬手冊並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對於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況,我們及時和開發商取得聯繫,開發商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視並進行摸底調查,發現其中一個承建單位存在工資支付缺口,通過協調,開發商同意07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礎上放寬10%的支付比例以填補農民工的工資缺口,確保每名工人能按時拿到工資回家過年。但也有的用人單位存在平時只發生活費,年底一次性結算工資或者壓一個月工資的現象,這些用人單位往往是為了能夠控制企業勞動者,減少人員流動給企業帶來的'影響,還有些用人單位在每月的工資支付日能按時足額發放工資,但如果勞動者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往往以公司有財務制度規定只能等到工資支付日才能發放為藉口拖欠發勞動者工資,給勞動者帶來損失,檢查中就有兩個單位的三名離職員工因此來我局投訴,我局現已作出了行政處理,要求單位立即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另外有些單位無正規的工資表、企業管理制度不規範,也給我們的執法檢查帶來了一些困難,有2起勞動者投訴反映離職時老闆未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數額支付工資,通過調查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口頭約定且無法提供工資表等有效證明材料,由於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我們要求單位進行了補發,使勞動者得到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此次檢查期間我局共立案5起,責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處理2件。對用人單位存在的輕微違法行為我們提出改正意見並要求用人單位全面落實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範用工行為,從源頭上扼制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行為的發生。

五、存在問題

1、用人單位疏於管理,農民工維權意識薄弱,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大部份農民工未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當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多為口頭舉證,給維權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2、建築領域工程還存在包工頭層層轉包現象,工錢不能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這些沒有相關資質的包工頭充當用人單位和民工的中間人是最大的隱患;

3、要進一步加大政府部門間的協調和配合,建立起一個長效的聯動機制,從而更好的開展維護農民工權益保障的工作。

  二七年二月三日

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總結2

專項檢查活動總結

我縣根據部、省、市的有關統一部署和要求,於XX年11月1日至XX年年2月12日在全縣範圍內對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加工製造、建築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企業,個體工商户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開展了一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共檢查用人單位98户,涉及勞動者0.87萬人,其中農民工0.67萬人;責令11户用人單位補發勞動者工資19.03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18.43萬元,涉及勞動者319人,其中農民工291人,責令1户用人單位退還職工押金1人200元;全縣共抽調檢查的人員10人,組織召開現場諮詢活動1場,散發宣傳資料XX餘份,現場諮詢200餘人次;共立案5起,責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處理2件。通過此次專項檢查活動,較好地規範了勞動用工行為,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加強領導,制訂檢查方案

根據勞社部函[XX]202號、蘇勞社電[XX]11號和市連勞社發[XX]248號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縣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勞動保障、建設、公安、總工會四部門的負責人聯席會議,成立了“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勞動保障局局長任組長,勞動保障局、建設局、公安局、總工會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並抽調10名執法人員集中辦公聯合執法,確保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取得實效。我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還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制訂了“專項檢查活動的工作方案”,將專項檢查活動分為四個階段:(一)普法宣傳階段(XX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階段(XX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彙總上報拖欠工資數額階段(XX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執法檢查階段(XX年11月25日—XX年年2月12日)。確保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營造維權氛圍

我縣於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採取各種形式的宣傳方式通過新聞媒體的報道,組織相關部門的人員去街頭宣傳和政策諮詢活動,散發宣傳資料XX餘份,現場諮詢200餘人次。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橫幅5幅,到縣工業區、街道張貼宣傳標語,在社會上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和進行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活動的意義,進一步普及《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認真排查,確定執法重點

在廣泛宣傳發動的基礎上,我縣於XX年11月11日開始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我們把印發的《關於在全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及用人單位自查表、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資料逐户送達各類用人單位,明確要求各類用人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並將自查情況及整改方案於XX年11月20日前報縣勞動保障局,對存在拖欠、剋扣農民工資行為的, 要在整改方案中詳細説明拖欠的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並制定具體的償還計劃。在要求各類用人單位自查的同時,我縣也對各類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進行了摸底,瞭解各類用人單位的初步情況,對各類用人單位上報的'相關資料以及我們進行的摸底情況進行彙總並一一梳理歸類,從中排查出重點行業和重點用人單位,並制定了具體的聯合執法檢查方案,為下一步開展好執法檢查活動奠定基礎。

四、聯合執法,確保取得實效

通過廣泛的宣傳發動、用人單位的自查自糾和摸底排查重點工作,我縣從XX年11月25日對98户排查出重點行業和重點用人單位進行了嚴格的聯合執法檢查,共涉及勞動者0.87萬人,其中農民工0.67萬人;責令11户用人單位補發勞動者工資19.03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18.43萬元,涉及勞動者319人,其中農民工291人,責令1户用人單位退還職工押金1人200元。聯合執法檢查組分別由縣勞動保障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和縣工會的分管領導親自帶隊,上工地,進廠房對重點用人單位逐一檢查,我們每到一户用人單位都調閲查看該單位的用工資料、考勤表以及職工工資表,進行逐項登記檢查,確定單位職工人數及發放工資情況,並深入各用人單位走訪勞動者並與勞動者座談等形式詢問勞動者的工資發放週期、數額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資與工資發放相關的問題,從而掌握了用人單位是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實際情況,檢查中我們發現大部分用人單位能夠確定了具體的工資支付時間,在每月的工資支付日能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在對使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領域進行檢查中發現,正規的有資質的建築公司在工資支付方面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計酬手冊並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對於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況,我們及時和開發商取得聯繫,開發商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視並進行摸底調查,發現其中一個承建單位存在工資支付缺口,通過協調,開發商同意XX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礎上放寬10%的支付比例以填補農民工的工資缺口,確保每名工人能按時拿到工資回家過年。但也有的用人單位存在平時只發生活費,年底一次性結算工資或者壓一個月工資的現象,這些用人單位往往是為了能夠控制企業勞動者,減少人員流動給企業帶來的影響,還有些用人單位在每月的工資支付日能按時足額發放工資,但如果勞動者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往往以公司有財務制度規定只能等到工資支付日才能發放為藉口拖欠發勞動者工資,給勞動者帶來損失,檢查中就有兩個單位的三名離職員工因此來我局投訴,我局現已作出了行政處理,要求單位立即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另外有些單位無正規的工資表、企業管理制度不規範,也給我們的執法檢查帶來了一些困難,有2起勞動者投訴反映離職時老闆未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數額支付工資,通過調查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口頭約定且無法提供工資表等有效證明材料,由於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我們要求單位進行了補發,使勞動者得到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此次檢查期間我局共立案5起,責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處理2件。對用人單位存在的輕微違法行為我們提出改正意見並要求用人單位全面落實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範用工行為,從源頭上扼制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行為的發生。

五、存在問題

1、用人單位疏於管理,農民工維權意識薄弱,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大部份農民工未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當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多為口頭舉證,給維權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2、建築領域工程還存在包工頭層層轉包現象,工錢不能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這些沒有相關資質的包工頭充當用人單位和民工的中間人是最大的隱患;

3、要進一步加大政府部門間的協調和配合,建立起一個長效的聯動機制,從而更好的開展維護農民工權益保障的工作。

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總結3

我縣根據部、省、市的有關統一部署和要求,於11月1日至2月12日在全縣範圍內對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加工製造、建築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企業,個體工商户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開展了一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共檢查用人單位98户,涉及勞動者0.87萬人,其中農民工0.67萬人;責令11户用人單位補發勞動者工資19.03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18.43萬元,涉及勞動者319人,其中農民工291人,責令1户用人單位退還職工押金1人200元;全縣共抽調檢查的人員10人,組織召開現場諮詢活動1場,散發宣傳資料20xx餘份,現場諮詢200餘人次;共立案5起,責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處理2件。通過此次專項檢查活動,較好地規範了勞動用工行為,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加強領導,制訂檢查方案

根據勞社部函[20xx]202號、蘇勞社電[20xx]11號和市連勞社發[20xx]248號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縣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勞動保障、建設、公安、總工會四部門的負責人聯席會議,成立了“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勞動保障局局長任組長,勞動保障局、建設局、公安局、總工會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並抽調10名執法人員集中辦公聯合執法,確保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取得實效。我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領導小組還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制訂了“專項檢查活動的工作方案”,將專項檢查活動分為四個階段:

(一)普法宣傳階段(11月1日—11月10日);

(二)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階段(11月11日—11月20日);

(三)彙總上報拖欠工資數額階段(11月21日—11月24日);

(四)執法檢查階段(11月25日—2月12日)。確保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營造維權氛圍

我縣於11月1日至11月10日採取各種形式的宣傳方式通過新聞媒體的報道,組織相關部門的人員去街頭宣傳和政策諮詢活動,散發宣傳資料20xx餘份,現場諮詢200餘人次。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橫幅5幅,到縣工業區、街道張貼宣傳標語,在社會上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和進行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活動的意義,進一步普及《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認真排查,確定執法重點

在廣泛宣傳發動的基礎上,我縣於11月11日開始組織用人單位開展自查,我們把印發的《關於在全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及用人單位自查表、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資料逐户送達各類用人單位,明確要求各類用人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並將自查情況及整改方案於11月20日前報縣勞動保障局,對存在拖欠、剋扣農民工資行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詳細説明拖欠的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並制定具體的償還計劃。在要求各類用人單位自查的同時,我縣也對各類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進行了摸底,瞭解各類用人單位的初步情況,對各類用人單位上報的相關資料以及我們進行的摸底情況進行彙總並一一梳理歸類,從中排查出重點行業和重點用人單位,並制定了具體的聯合執法檢查方案,為下一步開展好執法檢查活動奠定基礎。

四、聯合執法,確保取得實效

通過廣泛的宣傳發動、用人單位的自查自糾和摸底排查重點工作,我縣從11月25日對98户排查出重點行業和重點用人單位進行了嚴格的聯合執法檢查,共涉及勞動者0.87萬人,其中農民工0.67萬人;責令11户用人單位補發勞動者工資19.03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18.43萬元,涉及勞動者319人,其中農民工291人,責令1户用人單位退還職工押金1人200元。聯合執法檢查組分別由縣勞動保障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和縣工會的分管領導親自帶隊,上工地,進廠房對重點用人單位逐一檢查,我們每到一户用人單位都調閲查看該單位的用工資料、考勤表以及職工工資表,進行逐項登記檢查,確定單位職工人數及發放工資情況,並深入各用人單位走訪勞動者並與勞動者座談等形式詢問勞動者的工資發放週期、數額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資與工資發放相關的問題,從而掌握了用人單位是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實際情況,檢查中我們發現大部分用人單位能夠確定了具體的工資支付時間,在每月的工資支付日能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在對使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領域進行檢查中發現,正規的有資質的建築公司在工資支付方面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計酬手冊並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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